2017年,PPP知乎每周将会跟大家分享王守清教授对PPP的一句精彩点评
【教父寄语·第二十八周】
谁使用公共设施谁交费更公平,但政府要保护穷人,免费或廉价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
——王守清
(分享已获得《项目管理评论》授权)
【又一周】栏目一览(8.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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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报:
[1]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关于发布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在线填报的说明
[3]雄安新区首个投融资平台成立,100亿元资本金将撬动多大投资量?
[7]重磅!最高法院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PPP变相举债行为的责任
[8]82亿重大项目“泡汤”
独家
[5]浅谈PPP项目资格预审
[7]中标联合体可否改变内部出资比例签署采购合同? ——以某PPP项目为例
PPP条例专题
[3]姚毅: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之管见
[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之条文评注与立法建议 (上)
律动PPP
资产证券化
项目实操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可参见PPP知乎8.7【007】)
2017年7月14日,财政部、文化部等部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7〕76号)。为推广文化领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争取更多的文化类PPP项目入选示范项目,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可参见PPP知乎8.7【005】)
为提升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效率,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有关要求,今年仍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示范项目申报。为便利申报操作,提升项目信息填报的全面性、准确性,现发布《示范项目信息填报说明》,供申报参考。
雄安新区首个投融资平台成立,100亿元资本金将撬动多大投资量?
(可参见PPP知乎8.7【209】)
雄安新区首个投融资平台——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雄安建投”)近日注册成立。自4月1日党中央决定设立雄安新区以来,各项工作已紧锣密鼓进行,包括编制规划、开展地质调查、为先行启动的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做开工准备等。雄安建投为河北省国有独资公司,初期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雄安建投致力于构建新区投融资体系,将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开展PPP项目合作。
(可参见PPP知乎8.7【006】)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PPP专家库第二批专家名单,总共包含145人。详细名单见正文。
(可参见PPP知乎8.10)
(可参见PPP知乎8.10【00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社会领域产业发展的作用,现将我委制定的《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磅!最高法院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PPP变相举债行为的责任
(可参见PPP知乎8.11【00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其中要求:依法认定政府违法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基金、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签订的行政协议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明确裁判规则,划出责任边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集聚。意见还涉及到金融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近年来的新型金融业务。
(可参见PPP知乎8.11【107】)
8月8日晚间,成都路桥发布了一份《关于宜威高速公路项目进展》的公告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当日分别收到宜宾市政府发来的《关于解除<宜威高速项目投资协议>的通知书》和《关于解除<宜威高速项目特许权协议>的通知书》。上述《通知书》显示,公司不再具有投资建设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权利,也不再享有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不再享有对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等权利;成都路桥缴纳的履约担保金现500万元依约不予退还;宜威项目相关协议解除后互不另行承担法律责任。
(可参见PPP知乎8.7【独家】)
实施方案是整个PPP项目如何实施的顶层设计,是提供给政府进行PPP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指导PPP项目规范、有序运作的工作指南及纲领性文件,其重要性不得而知。笔者是一名从事法务工作的律师,参与大量的PPP项目咨询服务及担任政府PPP项目专项顾问工作的实践,本文中,笔者就结合自己的PPP业务实践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谈谈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认识和理解。
(可参见PPP知乎8.8【独家】)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独家每月向市场发布全国PPP市场的最新动态,数据包括项目成交金额、分区域项目成交状况、分行业项目成交状况、当月十大项目和十大社会资本,以及民营企业参与PPP的数据专栏,并提供最新PPP相关政策文件介绍和PPP重要活动介绍。
(可参见PPP知乎8.8【独家】)
(可参见PPP知乎8.9【独家】)
承接上文,通过具体实例进行分析。
简单来说,一带一路沿线绝大部分国家整体发展水平落后中国10到20年。换句话说,中国的人、财、物、技术都是占优势的可输出资源。截至2017年5月,中欧班列共开行1000列,国内开行城市达到28个,到达欧洲11个国家29个城市。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劳动力数量高达8亿,根据预测,2020年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将达2亿人,在全世界首屈一指。随着企业走出国门步伐加快,大量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走出国门,参与世界各地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都是“一带一路”中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人才。
(可参见PPP知乎8.10【独家】)
自2014年以来,我国关于PPP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层出不穷,为PPP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充实的基础,即便因为部分文件按照不同的逻辑规则设计,相互之间难免存在着不协调之处,但是依然不影响PPP项目如火如荼的发展势头。笔者近两年来参与了多起PPP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多数项目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目前想通过自身参与服务和评审的PPP项目经验,来浅谈一下PPP项目采购阶段的资格预审程序。
(可参见PPP知乎8.10【独家】)
众所周知,在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金融司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附件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图”,把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划分为5个阶段,19个步骤,江湖人称“519”流程。本文简述PPP项目从项目识别阶段一直到项目移交阶段,各阶段中每个步骤需要完成的任务,以供政府、实施机构、财政部门和社会资本参考。
中标联合体可否改变内部出资比例签署采购合同? ——以某PPP项目为例
(可参见PPP知乎8.11【独家】)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具有综合性强、周期长、投资大等特点,其全生命周期涵括了投资、融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阶段和内容,单一的投资人一般不具备全流程的运作能力。因此各方社会资本出于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考虑,通常会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PPP项目。但由于联合体的特殊性以及不同联合体成员在项目中的利益出发点存在差异等原因,难免会出现联合体部分成员在PPP项目的采购阶段及后续项目合作期内提出特殊诉求。本文拟结合笔者处理的一个案例,探讨在PPP项目采购阶段,中标联合体是否可以改变联合体内部成员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签署采购合同这一实务问题。
(可参见PPP知乎8.8【PPP条例专题】)
2017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出“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于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业内反响强烈,万商天勤结合近四年在PPP业务领域积累的经验及实践中亟需解决的立法问题,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逐条提出以下意见,仅供业内讨论,立法者参考。
(可参见PPP知乎8.8【PPP条例专题】)
国务院法制办:贵办官网发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我们逐条认真研读。现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供贵办参考。(包括总体初步认识、具体修改建议、建议增加的条款。)
姚毅: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之管见
(可参见PPP知乎8.9【PPP条例解读】)
笔者以为,该《条例》既为一版“征求意见稿”,不同专家从各自不同的专业角度出发,站在“法治”的高度多多审视《条例》的问题所在,以对其中需要调整或修正之处进行解析,给出建议,这样或许对于下一步出台正式的《条例》或更高位阶的立法比较有积极的意义。故笔者在此除了对于《条例》的公布(特别是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出台)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之外,本文将结合目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发展的政策走向及现实问题,主要就《条例》中不甚全面、尚待商榷之处,提出建议。
(可参见PPP知乎8.9【PPP条例解读】)
随着时间延续,实践深入,市场日益渴望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而不是操作细节上有个明确的说法,否则,日积月累,说不定会集中爆发。市场目前需要的是重口味的满汉全席,而现在仅仅是餐前小点,顶多是地方小吃。小吃能解馋,但不扛饿呀!本文讲讲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满汉全席”,我们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小吃”。
(可参见PPP知乎8.10【PPP条例解读】)
PPP模式在我国发展迅速,《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增加投资者信心,规范市场行为,明确管理机制,并构建PPP模式下的公共治理机制。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PPP模式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条例》的颁布也将加快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从公共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PPP的立法需要考虑立意、对象、过程和主体四个维度的问题,本文也从这四个方面相应的提出了建议。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之条文评注与立法建议 (上)
(可参见PPP知乎8.11【PPP条例专题】)
《条例》出台之后,原有规范性文件效力如何?如前所述,《条例》属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原规范性文件中凡与《条例》相冲突的不再适用,与《条例》一致的或是对《条例》细化补充规定的继续有效。
(可参见PPP知乎8.7【律动PPP】)
自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43号文”)明确地方政府举债必须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就成了热门话题,哪些领域能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有哪些要求、有哪些雷区?“等米下锅”的地方政府都坐等更加明确的规定。既然43号文已经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发行要求和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财政部推出89号文又是要强调什么呢?重点都已经写在了标题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可参见PPP知乎8.8【302】)
发改委和证监会主导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针对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是资产证券化的首选,环保、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可能是未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方向。本文针对以上领域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可参见PPP知乎8.7【402】)
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南港以南近岸海域,与科伦坡现有的中央商务区相连,规划范围北至科伦坡南港防波堤,南至Galle FaceGreen,东至现有海岸线。项目由斯里兰卡大都市和西部发展部协调海域使用权及负责项目区域外的配套设施建设;由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港湾”)负责项目投融资并进行填海造地形成269公顷陆域,并负责项目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土地销售及开发。
(可参见PPP知乎8.11【107】)
该文研究收费公路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项目中最低收入担保机制的设计原则和方法,以改善收入风险的分担。基于文献综述提出了最低收入担保机制设计的五个原则,建立符合以上原则的随机模型以求解最低收入担保机制的收入下限和上限,利用案例展示了本文所提出方法的应用,并通过数值模拟验证了该方法的有效性。研究表明: 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来确定最低收入担保水平,有助于大幅减小项目公司的破产风险;根据目标投资回报结合竞标的方式来确定超额收入阈值,从而实现超额收入分享,能有效避免企业通过PPP项目获得超额回报。该方法使得最低收入担保与超额收入分享机制对PPP项目财务状况的改善和为政府带来的或有债务可以测算,能为项目方案评审、财务测算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提供量化依据,并改善政府对PPP项目的支付预算管理。
(可参见PPP知乎8.9)
PPP投融资的本质是什么?PPP项目融资都有哪些模式和工具,如何适用?PPP项目融资成败的规律是什么?融资困局如何解决?20万亿的PPP入库项目,20万亿的PPP储备项目,30万亿的项目融资需求。融资结构怎样搭建?融资困局如何解决?5类项目融资核心要素;10余种项目融资模式;30余种项目融资工具;24个项目融资案例数据统计。PPP项目投融资实战宝典,PPP双库金融专家张继峰老师的潜心力作——《PPP项目融金术:融资结构、模式与工具》终于上市啦!“中国PPP教父"、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民生证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管清友,上海济邦投资咨询董事长张燎倾情作序!刘世坚、肖光睿、薛涛、罗桂莲、李茂年、郑大卫、李飞、李炜、曹勐、纪鑫华联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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