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PP模式


来自:金融圈阅读     发表于:2017-08-14 19:07:39     浏览:341次

从2014年12月李克强总理提出PPP并主推此类项目,一夜之间,PPP的风头便已大盛。中央力推,地方热捧,资本观望,各路人马纷纷摩拳擦掌。我国的PPP项目已发展成十几万亿级的大市场,财政部最新统计显示 ,截至17年6月末,全国PPP入库项目达13554个,总投资额达16.4万亿,其中已落地投资额3.3万亿。

一、什么叫PPP?

广义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简单点说就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公私合作模式。

典型模式是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组成SPV(特殊目的机构),针对特定项目或资产,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由SPV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 、运营,待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优势:减轻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提高,引入社会资本,极大地缓解资金压力。一般分为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相当于政府支出采用了分期支付而非一次全额付款。

隐忧:

1、中国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收益资源并未市场化,是由国家发改委审定,如水费、电费等,如果价格不放开,根本不可能真正实施PPP。

2、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审批过程复杂,增加了财务负担。

3、政府承诺利润,后期没钱支持,加之领导换届、新政策出台等,说好的合作突然化为泡影。

4、旧的政府融资平台没有控制住,又出现新的敞口,新旧平台可能再次引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PPP的发展


PPP就是三方: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方,现在政府一方最重要。经过三年的快速发展,市场已经开始发挥自我调节作用,进入优胜劣汰的阶段。

在项目中发现,需要做两评方案,两评方案是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有些项目已经超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比例的10%上限,市场没有信心,因为现金流紧张,签完约后并不落地,开不了工,这就需要收费和价格制度的改革。

PPP融资包括约占项目总投资75%的债权融资和约占25%的股权融资,其中股权融资除了政府方出资外,一般约占20%劣后级和80%优先级,这种结构化三类融资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依存。没有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无法到位,没有劣后,优先无法筹措。政府无保证和抵押,作为社会资本的央企及国企也不能提供保证和抵押,这使得传统融资方法不适合PPP项目,这也是PPP落地难的症结所在。想要融资成功,只能靠自身资产及现金流,在加之PPP期限要求10年以上,符合这一要求的资金只有保险和银行。但融资成本只接受在7%左右成本,相当于五年期贷款利率上浮约20%,其它社会资金成本较高,几乎无法匹配,所以能参与的多数是大型企业为背景的社会资本方成为主力。

三、PPP的前景

在这次PPP大潮中,涌入的不仅是项目和资本,还有大量的咨询公司,一些公司拿到PPP项目的咨询业务(也就是多数的做PPP的孵化的私募基金平台),竞争优势并不明显平台,会随之在这次浪潮中剔除掉,也加之慢慢成为行业间分水岭。目前随着政府政策放开,商业资本的进入,以下八大项目的市场前景巨大:

1、农业科技的推广;

2、农业节水工程;

3、农业清洁生产;

4、治理农业环境;

5、乡村休闲旅游产业;

6、特色村镇;

7、育种基地;

8、现代渔港建设。


事实上,当前提出的一些政策要求,是对短期内一些错误认识和违规行为的修正,也有利于PPP事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很多还没达到真正PPP模式,属于被动型资产管理基金,还是一个通道和“明股实债”,是一种债务资金融资,未来随之发展之快速会不会转化为主动管理型,还值得期待。


本义是通过机制创新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也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中要杜绝抽屉协议,政府应加大对融资不到位违约的惩罚力度,加强对社会资本背景、实力、能力和信誉的考察,社会资本也不要盲目拿项目,有合理的融资方案、内部必要的决策流程走完再去投项目,这样才利人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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