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信托和政信信托的区别


来自:杭州财富一中心     发表于:2016-06-18 21:28:06     浏览:402次
        简单来讲,传统的政信信托就是各级政府以某个特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由,通过其下属的地方融资平台,向信托公司融资。
        这类产品的融资主体大部分都是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标的一般为政府债权收益权,也因此暗涵政府信用背书,安全性相对较高。然而,在这类融资平台模式下,平台对融资成本不敏感,政府负担着较高的融资成本,政府的债务负担日益加重。
  
        PPP融资模式希望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共同出资建设、运营,政府与社会各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项目风险。
  
        政信信托和PPP信托区别是什么?PPP项目与传统政信项目实质是“同胞”关系,两者设立的目的相同,即替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PPP模式中信托可以充当项目的股东分担项目风险和收益,而政信类项目中信托一般只充当普通债权人,不承担项目经营中的风险。
  
        对于政府而言,PPP模式可以分摊项目风险,有利于缓解政府债务负担;对于社会资本而言,其在PPP模式中参与程度更高,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在具体实践中,PPP类信托项目延续了政信类信托的某些优点。以第一单落地的中信信托唐山世博园项目为例,在收益率方面,信托资金的收益率设置为8%,并没有大幅低于政信类信托的平均收益水平;
  
        在风险保障机制方面,该项目仍然有政府财政补贴以保证收益,况且PPP项目本身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其安全性不亚于传统的政信类项目。PPP信托项目最大的不足在于项目周期过长,而这个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信托登记转让系统的建立来解决,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将项目拆分为不同的阶段,通过分期设立集合信托计划的方式来解决。
  
        PPP类信托项目仍然存在一定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政信类信托的优质替代品。在不久的将来,随着PPP模式的推进,信托公司逐步完善PPP类业务模式,设计出既能满足大众投资需求,又符合监管需求的,可规模化、复制化的PPP类信托项目,这类投资项目将可能完全替代当下供不应求的政信类项目,成为投资者们竞相争夺的另一类高收益投资项目。
       
        最近金融行业震荡不断,一个接一个的财富公司倒闭,留下的是和投资者的纷争,以及大众越来越脆弱的信任。作为一名从业人员,其实是希望普通大众能了解更多的金融产品、财富现状,更多的“知道”的力量,才会让这个行业的投机无处遁形,真正用专业和严谨的态度取得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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