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新规】2017年8月(上)


来自:法大说法     发表于:2017-08-19 04:11:14     浏览:355次

索  引


农  业 

1、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印发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2、农业部关于加快东北粮食主产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第一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环境保护

4、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文  化

5、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项目融资

6、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

7、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8、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9、国家发改委《关于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  他

10、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1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2、财政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587号建议的答复

13、成都路桥82亿宜威高速公路PPP项目宣告失败

14、中国第一个水务BOT项目圆满移交

 

概  览

 

农  业 

1、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印发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17]1243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日

【要点内容】《通知》确定河北省洋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万亩造林园区项目等12个项目作为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并提出各试点项目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全文链接】

http://www.pppcenter.org.cn/zcfg/zyly/201708/1100437h8.html

 

2、农业部关于加快东北粮食主产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牧发[2017]12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日

【要点内容】《意见》强调,东北地区现代畜牧业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向东北地区聚集,着力做强畜禽牧草种业、优质饲草料供应、产品加工流通关联产业。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做大做强。

【全文链接】

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708/t20170810_5781067.htm

 

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第一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17]1322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5日

【要点内容】《通知》确定河北省定州市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等20个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第一批试点项目,并提出一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二要强化政策支持,如加强对PPP试点项目扶持,通过前期费用奖补、政府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项目实施;三要加强协调调度工作;四要做好项目评估与总结。

【全文链接】

http://www.pppcenter.org.cn/zcfg/zyly/201708/110849UZO.html

 

环境保护

4、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日

【要点内容】《条例》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二、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三、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四、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五、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六、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其他与新环评法,环境保护法不一致的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如对于职能交叉和审批前置等进行简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等。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并没有明确环境监理地位,没有提到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同时,也没有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要求。

【全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8/01/content_5215255.htm

 

文   化

5、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日

【要点内容】《通知》要求:1、加大对具有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意义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将采取PPP模式的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园区、文化旅游项目、特色文化小镇、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2、严格把握项目标准。项目应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至少进入采购阶段。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营绩效考核机制,有经营性现金流,投资回报机制以使用者付费为主。合作期限低于10年,采取建设-移交(BT)方式,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不得申报。

【全文链接】

http://www.tccz.gov.cn/home_front_goSpecialType_info.do?tsmId=22&id=169&typeId=10

 

项目融资

6、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7]1238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日

【要点内容】《通知》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探索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可以吸引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除政府外的其他出资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通过基金投入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有效拓宽市场化债转股筹资渠道。

【全文链接】

http://cjs.ndrc.gov.cn/zcfg/201708/t20170801_856819.html

 

7、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规[2017]1340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9日

【要点内容】《指引》明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是指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农业产业链条、培育更加丰富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更加高效的产业组织方式、构建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导向,募集资金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指引》对重点适用的六类项目类型、发行条件、审核要求均作了具体规定。

【全文链接】

http://cjs.ndrc.gov.cn/zcfg/201708/t20170809_857309.html

 

8、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规[2017]1341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0日

【要点内容】《指引》明确,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是指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学校等公益性质主体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包括健康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教育培训产业专项债券、文化产业专项债券、体育产业专项债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等,《指引》同时对发行条件、审核要求也进行了具体规定。

【全文链接】

http://cjs.ndrc.gov.cn/zcfg/201708/t20170809_857310.html

 

9、国家发改委《关于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7]1358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5日

【要点内容】《通知》强调,严禁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情况。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不予转报。

【全文链接】

http://www.pppcenter.org.cn/zcfg/bwzc/fgw/201708/210942ago.html

 

其   他

10、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17]24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日

【要点内容】《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晰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职责。二是构建境外投资事前决策合理机制。对财务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形式和内容作出规定,同时强调履行决策职责的书面纪要、申请回避等程序。三是规范境外投资事中运营财务管理。对资金管控、成本费用控制、股利分配、外汇业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资料保存等财务管理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加强境外投资财务监督。五是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内部优化配置资源和相关部门评估“走出去”政策实施效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进行国有资本注资等行为的重要依据。

【全文链接】

http://www.mof.gov.cn/mofhome/qiyesi/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708/t20170802_2664341.html

 

1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7]22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4日

【要点内容】《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其中要求:依法认定政府违法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基金、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签订的行政协议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明确裁判规则,划出责任边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集聚。

【全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imestamp=1502966223&ver=336&signature=fGQ98dW-i1yfgbvtYpgoYvvsQhw3*CPI0uw3JSvDrXI*yL9KSdastETcp1LQiF7XM8o0XczpuEn-RzpfC9ZLxwvDfWu7d6ALoiJ-Vfqn0dhaQcq2I7jEuYmv0-vKEEgS&new=1

 

12、财政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587号建议的答复   财金函〔2017〕85号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5日

【要点内容】《答复》明确:关于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每一年度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PPP项目支出责任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的10%,该10%“上限”控制的仅是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并不包括政府从其他基金预算或以土地、无形资产等投入的部分,旨在鼓励地方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

【全文链接】

http://jrs.mof.gov.cn/jytafwgk_8316/2017jytafwgk/2017rddbjyfwgk/201708/t20170815_2673321.html

 

13、成都路桥82亿宜威高速公路PPP项目宣告失败

【发布日期】2017年8月8日

【要点内容】8月8日,成都路桥发布了一份《关于宜威高速公路项目进展》的公告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当日分别收到宜宾市政府发来的《关于解除〈宜威高速项目投资协议〉的通知书》和《关于解除〈宜威高速项目特许权协议〉的通知书》。《通知书》称,公司不再具有投资建设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权力,也不再享有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不再享有对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等权力;成都路桥缴纳的履约担保金500万元依约不予退还;宜威项目相关协议解除后互不另行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项目给业界敲响了警钟。相关行业专家称,成都路桥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是,社会资本方只重视了与政府进行PPP项目合同谈判而忽视了与金融机构落实相关融资协议。

【全文链接】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4,20170812765693944.html

 

14、中国第一个水务BOT项目圆满移交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0日

【要点内容】2017年8月10日,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BOT项目(下文简称“蓉六厂”)在成都市郫都区自来水六厂B厂项目公司厂区举行了特许期满移交仪式。作为国内首个供水BOT项目,蓉六厂在15.5年的运营期内,面临诸多挑战,圆满完成了日供水40万立方米的合同责任。

【全文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2017-08/11/c_1121470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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