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采购无压力——PPP项目采购全过程的10个步骤!
PPP项目在完成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后,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采购环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PPP项目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作了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接受委托组织PPP项目采购时,应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根据《指南》《办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思考,笔者对集采机构实施PPP项目的采购流程作了如下梳理。
步骤1:做好项目采购前的准备工作
与一般的政府采购项目相比,PPP项目方案复杂,采购环节多、周期长。集采机构在拿到一个PPP项目后,首先要对项目内容进行分析,了解项目内容和特点;要与项目实施机构进行交流,就项目方案进行沟通、协商,了解项目在识别、准备阶段的有关情况,熟悉项目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此过程中,需要对项目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查验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的齐备性和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与潜在的社会资本及相关供应商进行沟通,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方案、预算构成、收益及回报和项目运营、执行、移交等过程中的相关内容。其次,要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以及双方在项目采购中的权利和义务。
步骤2: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根据《指南》《办法》有关规定,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办法》对公开招标方式适用范围作了界定,同时提出,应结合PPP项目情况和采购需求特点,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需要注意的是,PPP项目一般都会超过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如因情况特殊需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非招标方式,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审批。一般来说,PPP项目方案在完成识别、准备工作后,就已经拟定了采购方式,集采机构可按照方案中批准的方式组织采购。
步骤3:开展资格预审
《指南》《办法》均明确规定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也就是说,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采购,都必须实施资格预审。在一般的政府采购项目中,资格预审并非强制性的前置程序,而在PPP项目中,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求对参加采购活动的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这是因为,PPP的本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因而希望通过前置的资格预审程序,由项目实施机构对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进行更为严格的筛选和把控,保障后期项目安全运行。在PPP项目采购中,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能够邀请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采购,实现充分竞争。具体说来,《指南》《办法》明确,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包括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参与、进行资格预审、提交资格预审结果报告等环节。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集采机构开展资格预审,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资格预审的程序和办法。资格预审文件需明确PPP项目名称、内容、需求、采购方案以及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社会资本申请资格预审须知、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资格预审申请响应文件的格式和编制、提交要求和资格预审程序、办法以及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办法、标准等。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经项目实施机构审核同意。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经项目实施机构审核同意后,集采机构应编写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包括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社会资本资格的要求、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公告应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三)成立资格预审评审小组。集采机构应当成立资格预审评审小组,负责PPP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评审工作。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专家库专家不足,可由项目实施机构推荐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评审。
(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社会资本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集采机构提交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能证明其资格、资质的文件资料。
(五)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社会资本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判定其是否具备资格。资格预审分为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其中,基本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社会资本成立及开展经营活动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合法有效,如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合法有效;专业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社会资本是否具有完成项目建设、运营所要求的专业资质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完成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能力和业绩等。经过评审,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集采机构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只有两家的,可继续开展采购;只有1家的,则采购应予以终止。经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
(六)编写资格预审结果报告。资格预审结束后,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应汇总资格预审评审情况,编写资格预审结果报告。资格预审结果报告应说明资格预审的程序、方法,参与申请的社会资本数量、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名单、不合格的社会资本名单及不合格的原因等。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资格预审结果报告上签字,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报告上注明;既不签字又不注明的,视为同意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果应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步骤4:编制项目采购文件
资格预审结束后,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数量符合规定,则需编制项目采购文件。按照所选择的采购方式,PPP项目采购文件可分为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无论是何种采购文件,其内容一般都应包括采购邀请,项目内容和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竞争者须知,竞争者的资格、资质要求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资质、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竞争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格式、内容和编制要求,对采购程序的规定和相关政策依据说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的数额和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项目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确定中标或成交的原则以及具体程序,对签订项目合同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应注意的是,PPP项目与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的一大区别在于,PPP项目的实施需要取得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因此,PPP项目采购文件中需明确政府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立项的相关审批文件,还应明确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政府同意前合同不得生效。PPP项目评审结束后,还要经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公示谈判结果后才能最终确定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因此,需在采购文件中对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谈判结果备忘录及采购结果公示作出规定。在PPP项目合同方面,如果项目实施机构需要成立项目公司,则需在合同签订后,就项目公司与社会资本签订补充合同的内容和程序作出相应规定。此外,由于PPP项目采购必须进行资格预审,采购文件中还应明确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等内容。与一般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同,PPP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经项目实施机构审核、确认同意。
步骤5: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评审结束后,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经谈判后再确定中标、成交候选社会资本,是PPP项目区别于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的另一特点。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可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评审结束后,集采机构应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集采机构确定,其成员应包括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还应包括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评审小组成员可作为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二)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结果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PPP项目方案以及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认谈判过程中,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也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
(三)编写谈判结果报告。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结束后,谈判工作组应根据谈判情况以及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达成一致的事项,编写谈判结果报告,确定最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谈判工作组成员应在谈判结果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报告上签字并注明;既不注明也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谈判结果。
步骤6: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集采机构应组织项目实施机构与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署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结果备忘录应在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
步骤7:公示采购结果及拟定的合同文本
签署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后,应将谈判确认结果即预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应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进行,并与项目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保持一致。此外,还应同时公示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将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步骤8:公告采购结果
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后,如公示期间有关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可确定中标、成交社会资本。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应将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向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将中标、成交结果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社会资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包括PPP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等;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等。
步骤9:签署合同
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集采机构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合同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具体程序为:
(一)组织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协商、洽谈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草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二)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正式签订合同。
(三)PPP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或签署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合同公告。项目实施机构应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五)合同备案。合同正式签订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将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步骤10:退付保证金
集采机构接受委托组织实施PPP项目采购的,应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社会资本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就交纳时间、交纳数额、交纳方式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关于履约保证金,可要求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在签订合同前向项目实施机构交纳。
PPP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集采机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社会资本退付保证金。其中,未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的保证金,应在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的保证金,应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发生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履约保证金的退付,也应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应按规定及时为社会资本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结算手续。
PPP项目为什么融资难?看看银行人怎么说 | PPP贷款审查要点
PPP项目为什么融资难?依然是个老话题。笔者整理了多位银行人士的观点,其中部分观点来源于信贷白话、PPP头条社群等,谨供参考。如下:
某国银行人士:银行是做钱的生意的,赚的是买卖价差,就是利息差。因为银行是敞开大门接受存款的,存款利息已经付给了存款户,为了不赔钱,银行必须把这些存款再卖出去。所以,每天有几十万银行人在市场上兜售资金。一旦听说哪里有项目需要贷款,他们会立刻闻风而动。如果你的项目好,他们甚至会争抢起来。而PPP项目也没有太小的项目。几十万人服务于公司贷款,则是一个竞争非常惨烈的状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的PPP项目你还要慨叹融资难,恐怕得另找原因。
某银行人士:无论是PPP项目还是政府平台融资还是国企融资,实质上绑定的都是政府信用,无非是明信用还是隐信用还是臆想的信用,本质都是靠信仰。既然都是靠信仰,为什么放着期限短、成本高的政府平台融资和国企融资不做,而去做期限长、成本低的PPP项目?
某银行授信审查人员唐俊:从政府方说,PPP项目立项等行政许可主体不配合变更为项目公司;土地不采取划拨、投资入股、出让或租赁等合规方式供给项目公司,而仍然供给政府部门,导致项目融资时合规性审查有问题。
从项目公司来说,大多数股东以施工企业为主,以赚取施工利润为主要目的,缺乏与政府、金融机构长期合作的意愿,重建设轻运营。“此外,部分强势客户融资条件高,比如要求债权融资期限与PPP合同期限同步,有的ppp项目股权融资甚至要求退出资金来自于项目经营收入。”
目前在PPP项目落地过程中,既有股权融资也有债权融资,股权主要是针对项目资本金,而债权融资规模则大些。“资本金是股东投资项目的本钱,为借债提供安全垫,按规定不得抽走的,所以债务偿还不应该与ppp合同期限同步,但现在部分项目要求金融机构贷款与项目合同期限同步。“作为金融机构,相对于项目政府付费的信用风险,更担心目前合作的社会资本提前抽身的风险。”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双库专家连国栋:其实,融资难的问题,第一不是目前金融机构没有能力,第二也不是金融机构认识不到位,经过长时间的洗礼和市场竞争,如果真的是一块肥肉和大的蛋糕,金融机构为什么不做;第三还是应该看到目前ppp项目整体质量不高,契约意识差,履约不强,风险较大,这才是金融机构不想趟浑水的主要原因,第四真正好的项目,风险可控的项目,参与主体靠谱,融资应该还是可行的。
PPP双库金融专家、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人张继峰:“融资也是一种交易,要平等互利、等价有偿。从整个金融市场来说,资金不只流向基础设施投资市场,还参加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外汇市场、衍生品市场……而资金就像水一样,总会向低处,即风险低收益高的地方流。“如果政府不拿出好项目来,给的回报率又低,这个市场就是高处,资金是不会流过去的。而这个时候社会资本只做工程不管运营,又不增信,自然出现融资难。”
上海济邦咨询公司董事长张燎:在我看来,依现在的市场主体构成和融资结构,PPP融资难愈加普遍是早晚的事,在金融环境收紧的时候更易爆发。因为,少有人愿承担P3项目长期运营责任,少有长期资本愿与项目长相厮守——回报率过低。这是坏事,也是好事。让PPP两类主要玩家-政府与社会资本都重视全生命期责任和长期资本筹措问题,开始调整预期,PPP才可能驶入一段新航程。有一位网友Jerry曾提出一些融资技术的思考,他表示如果不是政策导致的,融资难不是坏事,可能是促进PPP更成熟更规范的一个催化剂,也是市场在激烈的跑马圈地之后开始认真思考的一个结果。融资机构如果认识到长期投资的风险,他们就会做更多的尽职调查,会对PPP合同条款、社会资本的组成、施工质量、运维规划以及概预算包括投资回报率有较高的要求,这样会倒逼施工公司和社会资本认真准备长期运维。当然,如果风险太大,债权市场普遍不能接受,政府还是要提供一些担保,也有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产品。另外,PPP合同一般对项目债有很多的保护,比如合同终止时,不管是政府或社会资本提出的,很多合同都会保证项目债的偿还,或者在施工延期的时候保证项目债利息。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长期以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主要采取“公建公营”模式,在此模式下金融机构主要依据地方政府的信用制定相应的融资政策,包括相关融资条件和风险控制体系。而PPP模式与“公建公营”模式在投资主体性质、投资回报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等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金融机构要结合PPP项目的技术经济特点和融资需求适当调整投融资条件和风险控制体系。这对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融资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PPP的融资问题主要还在银行身上,PPP项目的信用显然不是简单的担保,更不是简单地看地方GDP和财政收入。但以前做公建公营和融资平台融资的方式过于依赖政府信用,不可能完全照搬到PPP项目上。既不宜简单沿用“公司融资”方式也不宜沿用“公建公营”特别是融资平台模式下高度依赖政府信用的融资政策,而要尽量减少对PPP项目自身资产和现金流之外的增信要求。银行不要期望地方政府主动做规范的PPP项目,而是应该自己主动帮助地方政府谋划PPP项目、设计主要交易结构。所以银行自己要调整,业务首先要前移,从协助地方开展PPP项目谋划和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开始。
你的PPP项目为什么融资难?看下面这篇银行审贷人员写的《PPP项目贷款风险分析要点》,或许能够找到答案:
PPP项目贷款风险分析要点
(一)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共领域的合作。简单说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搞个项目,故,影响PPP项目的三个主要因素是政府、社会资本和项目。
(二)由于PPP项目用于社会公众、使用公共资金、接受公众监督,所以具有公共性的特征;
由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在项目中的诉求不一致,项目的成功有赖于政府和社会资本良好的合作,所以具有合作性(或平衡性)的特征。
由于项目的周期比较长,结构和调整事项比较复杂,所以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
由于国家关于PPP的法规和政策多,所以PPP项目具有合规性要求强的特征。
(三)对PPP授信的风险分析就是结合上述五个特征,对政府、社会资本和项目三个要素的综合分析。
(四)由于项目有付费方式、合作模式、所属行业的不同,所以,对于PPP项目的风险分析可以归结为以下因素的分析:
1、如何评估政府?
2、如何甄别社会资本?
3、如何分析项目自身?
4、如何分析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点?
5、如何判断合规性?
其目的仍然是判断项目综合还款来源的充足性和可靠性。
(五)对于政府的评估可以从以下角度分析:
地区经济环境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地方政府偿债能力
政府治理水平
由于部分数据难以取得,也可以从以下方面简化分析:
1、看政府的级别。优选省级政府,次选地级政府,再选县级政府,县以下不做。开发区也一样分级别看。(“县以下不做”并非银行的要求,而是在所有的政府文件中,有关PPP的实施机构均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
2、看政府的区域。优选东部地区,次选中部地区,再次西北和东北地区。区域也要具体看,有的地方经济状况较差,但也基本没什么债务,而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很大,这些因素也要考虑。
3、看政府所在城市的经济分层。优选一线城市,次选二线城市,再选三四线城市。四线以下城市不做。
4、看政府的评比排名。如中国经济百强县等。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则减分。
5、看政府的财力。主要分析政府财力和债务情况,计算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借新还旧偿债率、财政自给率等指标。
6、看政府的规范性。包括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以及财务的规范性。后者主要指政府财务和债务信息反映的是否真实全面,有无违规举债、隐性债务等。
7、看政府的历史履约纪录。包括政府性债务的履约情况,当地平台和国企的债务履约情况,政府工程垫资施工的比例、有无拖欠大额工程款等。
可以从以上维度设置指标,结合所在金融机构的资源、风险偏好,划一个抢做、可做、不做的政府名单。
8、最终看政府的付费责任是否能够合规地纳入预算、通过人大、并载入合同。
(六)对于社会资本的分析,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专业能力
2、行业地位
3、财务实力
4、合作经验和优势
5、投资目的和愿景
其中,4、5两点是考虑PPP项目的特性而提出的特别要求。
由于多年来,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它们具有专业能力、行业地位和合作经验及历史业绩,可以把这些企业作为优选对象。
由于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地方龙头国企、行业龙头民企在社会责任、综合实力、与地方政府的博弈能力方面具有优势,可以把这些企业作为优选对象。
部分在细分市场领域具有技术、施工、运营、管理优势的企业,目前的规模虽然不大,也可以作为重点选择的对象。
(七)对于项目本身,主要从付费方式、合作方式和所属行业去分析:
如果是政府付费的项目,主要分析政府的信用以及项目公司的履约能力。
如果是使用者付费项目,主要分析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项目公司的履约能力。
如果是可行性补助(政府补贴 +使用者付费)的项目,需要分析政府信用、项目的市场收入和项目公司的履约能力,还要分析项目发生不确定性因素后,各方利益和责任协调机制是否完善、平衡。
由于政府在项目甄别、社会资本选择、保证公共项目运营方面的责任和主导地位,代表项目所处的区域经济环境,所以,对于政府的分析仍然是PPP项目分析的核心。
(八)PPP项目的合作形式有O&M、MC、TOT、ROT、BOT、BOO等。
O&M、MC方式一般对银行融资需求较少,在此不作分析。
BOT、BOO是新建项目,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TOT、ROT是存量已建成项目,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低。
(看见没有,银行反倒喜欢TOT、ROT项目。而这也是中央自2015年PPP之初就大力推广,今年又反复下文要求推动的)
(九)行业分析
1、公用事业
一般属于“使用者付费”的项目,政府无需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但政府仍将承担财政或有支出责任。风险在于:公用事业产品的价格是受管制的,而经营成本是市场化的。
2、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环保工程
政府在此类项目中一般承担“最低需求风险”。此类项目的优势在于,项目的业务量有历史数据作支撑,最低需求便于测算,但补贴机制设计较为复杂。此类项目有一定的技术专业性,要注意对社会资本的技术资质和行业经验的分析。
3、保障性安居工程
过去多采用和商业捆绑开发的模式,风险在于:商业部分的销售、租赁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对于项目超额收益的分配,也会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一个争议点。
87号文之后,棚改仍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不过要注意项目应该归属于“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两个三年规划1800万套和1500万套;还有期限虽然可以突破中期财政规划、逐年安排预算,但是财政部此前的文件也说了要“按项目进度编制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收入不得与土地出让收入挂钩,但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的专项预算收入,事实上构成政府的付费能力,从而对项目还贷产生影响,所以,应该加强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进行分析。在分析项目的还贷能力时,把项目可以带动的土地出让收入一并分析。
4、交通基础设施
此类项目的收入模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没有收入,全靠政府付费;另一种是有部分收入,但需要政府补贴。
对于后一种,难点在于收入的预测,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对于预测数据的确认、对于通行费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还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对于政府介入权的约定,以及项目排它性条款丧失的风险。
5、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
前景广阔,但行业尚不成熟,其前期需求难以准确测算。
国家层面对此类项目的扶持政策尚未出台,对项目的影响尚难预料。
属于软性服务,服务标准的设置、达标检测的方法、付费绩效的考核不宜确定,受主观评价较大。
6、城镇化和新区开发
此类项目规模都比较大,投资金额高,回收期较长,土地出让和升值前景不确定,存在招商引资风险。
对于以园区商业部分补贴基础设施和公建开发的,还存在房地产市场风险、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招拍挂、政府平台管控等相关的政策风险
7、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综合管廊
有一定技术含量,适合专业公司,民营企业有机会。此类项目规模比较大,与城镇开发配套,有利于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园区开发企业,中型企业主要看其技术和配套能力。
这些项目试点期间受中央政府财政扶持力度较大,投资规模大,存在银行信贷业务机会。选好政府、选好项目所在的区域是关键。
(十)PPP项目全流程风险审查要点。
由于PPP项目的期限在十年以上,甚至达到20年以上,牵涉环节多、变化情况复杂,所以要注意全流程各个环节的风险点。
1、项目前期阶段
应注意审查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对于项目需要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进度要求,以及需要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是否清晰。
2、项目建设阶段
主要审查项目工程建设条件,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变更管理,实际投资认定,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约定是否全面。完工风险是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项目运营阶段
4、移交资产阶段
(十一)合规性。
PPP项目与其它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一样,也需具备项目自身的合规性要件,主要是:
1、借款主体、资质的合法性
2、行政审批许可等(立项、核准、土地、用水、环保、节能等)
3、贷款用途的合法性
4、还款来源的合法性
5、税收补贴的合规性
6、争议解决的完备性
7、商务配套文件的合法性(如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合同等的合法性)
8、担保的合法性及可执行性
PPP项目的特殊性合规要求很多,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分析:
1、合格的社会资本
平台怎样改制才算到位?国企充当社会资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2、合规的合作模式
是否适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是否仍属于平台贷、BT?
3、合格的操作流程
选择适合的合作模式后,要按政府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
4、合规的风险分担
不能名股实债、不能固定回报、不能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5、合规的政府采购
政府的公共项目不管采取何种运作模式,均需遵循《政府采购法》,若违法会导致采购行为无效。
6、合规的预算管理
能够有效地列入预算,并且不构成政府性债务
PPP项目的合规性较为复杂和重要,限于篇幅,这里只列出一个框架。
现在有一部分PPP项目融资难,或者银行批了贷,却提不了款,主要就是因为银行是带条件批的,条件就是满足国家关于项目建设运营的合规的要件,以及PPP模式的合规要件。
抛开合规性要素,如果你的PPP项目融资困难,恐怕你要换位思考,从本文一开始,银行考虑问题的五个纬度去思考:
1、与我合作的地方政府是否具有稳定的财力和可靠的信用?
2、与我合作的社会资本是否具有足够的出资能力、施工履约能力并且能够承担项目长期运营的风险?
3、我的PPP项目是否具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并且足够覆盖还款?
4、在长达十年以上的合作期内,双方的风险收益分配是否平衡?我们是否能够精诚合作并且把可能的风险要素考虑周全、做出了安排?
5、PPP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会不会因为合法合规问题导致项目取消、发生风险,或者因违规导致领导掉了乌纱帽?
银行不能赌,银行没有资格赌。赚取利差的本质限制了它。
银行必须把钱借给那些确信可以还回来的项目。因为银行的钱并不是自己的,在银行的身后,是无数信任银行的存款户(也包括你的亲人朋友),银行必须对他们负责。这不仅是银行自身经营的原则,也是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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