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采购与招标资讯     发表于:2016-06-20 18:58:06     浏览:407次

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下称“采购人”)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名称: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PPP项目

2、项目编号:HAZC2016060580

3、项目地点:位于淮安生态新城龙津路以东,万福路以南,万瑞路以西,星辰路以北合围区域。

4、项目投资:约3.0亿元。

5、建设内容:建设一所规模适中、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全日制高级中学20轨,60班,配置教育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校园共享中心、体育馆、学生教师宿舍;

6、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计划于2016年8月开工,2017年7月竣工;运营期9年。

7、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涉及的主体建安(包括内装、建筑智能化、暖通、消防、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包括综合管网、道路、景观、围墙)等的投资建设与维护管理。

8、运作方式及合作范围: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由新城管委会与选中的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并提供满足约定的维护服务,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的资产及运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9、股权结构:项目公司由政府及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新城投资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10%,社会资本出资4500万元,持股90%。项目公司如引入产业基金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类产品,按各方出资额调整股权比例。

10、投融资结构: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6.33%,债务资金为总投资的63.67%。项目资本金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外,由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或其引入的产业基金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类产品出资。

11、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按照“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维护管理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维护管理服务)。即:

当年政府付费额=当年应计可用性服务费+当年应计运维绩效服务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同时接受独立实体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1、独立实体或联合体各方参加资格预审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独立实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2.1独立实体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以实缴资本为准)在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以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2独立实体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2.2.1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2.2独立实体需提供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日内由银行出具的当天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可用额度不低于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与存款证明差额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保函、可支配资金证明或担保等证明或担保性文件;(银行存款只接受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以申请人名称开户的所有银行出具证明的累加)。

2.3独立实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企业业绩要求:

2.4.1独立实体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厂房)施工项目(金额以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2.4.2独立实体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或者国优工程(省优有效期2年,国优有效期3年(时间自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奖文件);

2.4.3独立实体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有效期2年,国家级“文明工地”有效期3年(时间自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奖文件)。

2.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5.1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2.5.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承诺书):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2.6独立实体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承诺:中标后,在建设期内引入境外法人(非自然人)投资(在生态新城范围内注册成立外资公司),建设期内实际利用外资不低于壹仟伍佰万美元(利用外资金额以市商务部门认定为准)。

    3、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联合体各成员数不超过两家,且应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成员分主办人和联合人。

3.2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满足上述第2.1、2.3、2.4、2.5、2.6项的要求,且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

3.3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人必须满足上述第2.2项的要求;

3.4联合体成员应签署有效的联合协议,并在联合协议中明确授权由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本项目投标、中标、合同签订等过程的一切事务,同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接受、承担采购人相关指令后,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否则资格预审(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投标),否则资格预审(投标)均无效。

(3)上述所指国优工程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

(4)上述第2.4.1、2.4.2、2.4.3项业绩要求,不要求是不同上项目的业绩。

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申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7-83638029),同时请与文本制作一部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017。

注:如果申请人因考虑自身投标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申请人有关资格预审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09:3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10: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五、资格预审信息:

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10:00 

资格预审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一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谢伟伟         

电话:0517-83638017

2、采购人联系人:管昉                 电话:0517-83638909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陆宏英、许捷

电话:025-84706021025-84706023

3、资格预审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邮编:223299  传真:0517-83638501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七、资格审查及确定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资格预审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八、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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