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来自:中咨PPP服务平台     发表于:2017-10-05 07:39:16     浏览:277次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发挥PPP领域专业人士的重要作用,保证PPP项目评审、督导、跟踪、调研等活动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财政部自2014年第一批PPP示范项目评审开始,就注重积累专家资源,按照公开透明、绩效导向、动态调整的原则,积极构建财政部PPP专家库,经国务院各部委推荐和定向邀请,目前已经形成逾300人的规模,可以通过财政部PPP专家管理系统在线查询(查询链接:http://www.cpppc.org:8082/efmisweb/ppp/expertLibrary/toExpertList.do)。

为不断扩大专家队伍,进一步优化专家资源,以适应PPP工作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PPP专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  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工作满13年,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0年;

3.从事PPP领域相关工作满五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等相关资质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熟悉PPP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

4.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5. 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

(二)申请人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获得入库资格:

1.在专业领域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PPP相关论文;

2.在经济管理类高水平出版机构出版过PPP相关著作;

3.深度参与或组织管理过2个以上PPP相关课题或项目;

4.参与过财政部示范项目运作、评审或其他相关活动。

 

二、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一)受财政部及其直属单位委托,参与PPP相关政策制定、课题研究、示范项目评审、督导调研、案例编撰、宣传培训活动。

(二)受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等委托,参与PPP项目相关方案设计、评估论证、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审核个人申请专家的入库申请。

 

三、 入库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  入库专家权利

1.选择是否接受PPP相关工作委托;

2.获取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3. 独立开展相关工作,独立提出专家意见;

4. 依法依约获取劳动报酬;

5. PPP工作及PPP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6. 推荐优秀专家进入PPP专家库。

(二)  入库专家义务

1. 接受PPP专家库运行管理机构的管理;

2. 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客观、中立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3.受托开展相关工作时,应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披露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获取的任何信息;

5.遵守专家回避制度,接受《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回避条件或具体工作中相关方提出的正当回避要求;

6.不得以PPP专家库专家名义为自身或者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及时填写和更新个人信息,记录和反馈参加工作或活动的情况。

 

四、报名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和定向邀请两种方式。

(一)个人申请。鼓励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自愿报名,经一位库内专家推荐、三位库内专家匿名评审,材料程序合规即可进入专家库。

(二)定向邀请。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可定向邀请优秀专家入库,经专家本人同意并完成规定材料填写后即可进入专家库。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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