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PPP将会何去何从


来自:铭博教育学院     发表于:2018-01-31 17:52:47     浏览:353次

如果说2016-2017年是PPP发展的“增长年”或者“落地年”,那么到了2018年,很可能将迎来PPP的规范之年。刚刚开年,已有多个省份公布了2018年的PPP工作计划,其中“规范PPP发展”成为各省区市的共同目标。经过近4年的迅速扩张,PPP市场到如今似乎迎来了一波调整期。多个省份将PPP项目规范化作为2018年工作的重点,掀起了一场PPP的监管风暴。

一、1月热点:PPP业务“速冻” 银行热情消退静待行业规范化、专业化

1月,某国有银行全面暂停PPP项目贷款,“先暂停,后清理,再规范。已发文。”某银行目前已全面暂停包括资本金融资和项目贷款在内的所有PPP融资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暂停期或延续至今年3月。

在2017年12月28日结束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中,财政部表示,要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在此之前的去年12月23日,审计署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提到财政部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财政部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要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地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审核把关,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督促金融机构尽职调查、严格把关,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提供融资。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财政部还提出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及时有效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审慎处置,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鼓励地方政府合法合规增信,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

四大行中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对PPP项目并未叫停,但态度转为谨慎。某业务人士表示,希望与银行合作的PPP项目依然较多,银行也在积极地看项目,但在3月整改期结束前会相对谨慎。2018年1月4日,某农业银行相关业务人士表示,目前政策尚不明朗,因PPP有多种业务类型,具体影响暂不确定。中国银行对PPP态度也明显收紧。中行华北某省二级分行业务人士表示,今年以来根据省行传达的精神,暂停新项目审批,等3月份PPP项目审查完再重启。中行华南某省分行业务人士则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欢迎真正风险可控、地方政府实力强的优质PPP项目。

除四大行外,2017年11月起,银行对PPP项目态度已经逐渐转为谨慎。交通银行、恒丰银行、广州农商行等银行可能已暂停新业务申报;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对此类业务操作难度较大,除非具备价格优势;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则表示暂未有新的指导意见,但建议尽快申报项目。

附:“银行对PPP停贷”电话会议纪要

关于银行对PPP项目停止融资的问题:

1)此次xx大行及某些银行暂停PPP融资业务与12月28日财政部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有关。会议提到严禁地方政府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也通知了大行的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之后大行基本上都接到财政部的口头通知,所有跟政府融资有关的业务都要进行进一步的规范,而PPP也属于内部审查的一部分,因此出现了银行对PPP停贷的情况。

2)流程方面。银行内部先整改项目,把手里的已放款的PPP项目都审一遍,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如项目有违规贷款或是地方政府城投违规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之类的几种情况都可能出现问题,一旦违规会停贷。

3)进度方面。农行推进较快,其他银行还没有类似的政策与反馈。预计银行内部审查流程的跟财政部清库的流程一致,基本到3月结束。

停贷后已落地的项目是否受到影响:

1)现在处于审批过程中的尚未贷款的PPP项目银行会暂缓停贷;已经落地的在执行过程中的项目如果不符合最新的政策对PPP项目的要求,银行也会停贷;合法合规、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不受影响。

2)已落地项目是否会因为银行停贷导致停工:银行停贷之后不一定会停工,三方协商成功项目继续做下去的可能性最大;如果项目贷款已经发放,项目中止的话,政府需要重新进行项目的重启流程,对政府、社会资本、银行三方而言成本都很高,因此政府会想办法更改协议,采取补救措施,尽量使得项目能够继续下去。

3)如果确实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如银行要担保才能贷款,停工的可能性就很大。总体而言,停工对于社会资本方影响是三方中比较小的。PPP合同一般都会要求项目整个融资责任由社会资本承担,但政府要保障项目的合法合规,在合同中,上层政策的风险属于政府方的问题,如果银行停贷,社会资本可以追究政府的违约责任,社会资本融资投入的钱,政府是要全部支付掉的。按照现在绝大多数的主流PPP项目,因为政策风险导致停工,政府方支付的钱包括违约金基本能够覆盖整个项目融资的投入。


二、PPP业务发展及政策梳理


(一)PPP业务各地发展概况梳理


新年伊始,福建、陕西、河北等多省市相继明确2018年投资及PPP计划。综合来看,多数地区项目投资计划超千亿,投资增速超10%;PPP方面,落地进程正在加快,规范管理清理已成各地新一年首要要务,战略新兴产业及生态环保等成为重点支持领域。2018年PPP实际落地规模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间。社科院预计,一季度开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有望呈现止跌回稳走势,全年增长约为6.4%,且投资结构将继续改善。

1分省基建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从中西部省份来看,宁夏自治区提出,今年将加快实施一批水利设施、基本农田、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新疆自治区提出,今年新疆将实施590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500亿元以上。其中,新开工项目130项。陕西省提出,将继续保持重点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重点推进基础设施、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民生、城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项目。山西省明确,2018年为“转型项目建设年”,要抓紧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河南省提出,全年拟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80亿元左右。湖南省提出,计划投资1960.47亿元,支持192个重点项目建设。

南方等省市中,福建省研究确定2018年省重点项目1562个,总投资3.6万亿元。广州市市长温国辉表示,2018年经济增长目标为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左右。浙江省提出,将投资2150亿元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5%。

北部省份中,河北省明确,将强力实施重点项目“438”工程,即省重点项目安排400项左右,市级抓好3000项左右,全年完成投资8000亿元,着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从各省市公布的投资完成情况和2018年计划来看,多数省份超额完成2017年度目标。基建投资仍是发力的重点,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等产业也已成为今年投资的热点。

2018年基建投资增长在13%-15%之间,不会出现失速。从基建投资结构来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占比上升,已从2010年的34%上升至2017年的47%;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内部行业划分来看,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比上升,同时生态保护和环境业占比从2010年以来先降后升,目前占比4%左右,在“美丽中国”政策下,未来上升空间很大。

2分省PPP项目落地情况

近期,多省市披露2017年度PPP工作总结和2018年计划。综合来看,PPP项目落地进一步加速,而规范管理和自查清理已成为各省2018年的首要任务。同时,多省市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态环保等领域作为PPP工作推进的重点。

黑龙江省表示,截至目前,全省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中,已进入采购阶段项目39个、总投资954.6亿元;已完成签约落地实施项目23个、总投资761.3亿元,落地率35.9%。2018年,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和规范管理,促进PPP规范有序有效运行,并拓宽PPP项目多元化融资渠道。

吉林省表示,截至目前,吉林省PPP项目库共有项目170个(含项目储备库),投资额4836.9亿元,分别比2017年底增长47.8%和68.3%。2018年,将集中开展PPP项目库自查清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财政部要求的项目予以清退,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工作。

陕西省指出,全省共落地PPP项目80个,总投资1578亿元。2018年,将规范项目库建设,严把项目入口关,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

广东省表示,已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数量为247个,总投资额3648亿元。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不含深圳)PPP项目落地率46.6%,高于全国平均落地率(37.75%)8.85个百分点。2018年,将严格审核新增PPP项目,提高项目质量。

短期内,监管政策的出台会减少落地PPP项目的融资规模和新增入库项目。考虑到前期已落地的PPP项目在2018年将释放2.1万亿投资,若今年PPP项目新增落地规模在2.8万亿左右,2018年PPP项目对基建投资贡献将在2.9万亿,占比达14.7%。长期来看,目前针对PPP项目的监管政策实际上是为PPP项目的长期发展清本正源。一系列地方融资监管政策的出台本质上都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剧的问题。社会资本参与基建投资的PPP模式,一方面能够保持基建投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又能够降低地方举债压力,其实就是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手段,预计未来合规优质的PPP项目仍然将是政府主要推行的方向之一。

入库项目中尚未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的项目受监管政策影响较大,该部分项目占总入库项目规模的43%,但在剩余的57%的项目中,其开工率仅为13.5%,PPP的实际落地规模在2018年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间。


(二)布局2018——PPP地方政策梳理


1江苏:PPP奖补资金将向民营资本倾斜

进一步强化PPP监管,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

修改PPP奖补资金办法,奖补资金向民营资本倾斜

启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的修改工作,明确界定市县财政部门和省厅相应职责,进一步明确奖补条件,强调社会资本及时、规范出资,健全优化省财政评审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探索建立奖补政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牵头参与的PPP试点项目的奖补资金扶持力度,标准在既定标准上浮10%。

改进基金投放方式,深化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合作

一是努力发挥江苏省PPP基金作用。改进省PPP基金投放方式,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动省PPP基金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开展股权投资。二是加强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对接。更好发挥中政企江苏PPP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对接新的项目储备,鼓励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与中政企PPP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协商,寻找合作契机。计划发起设立中政企江苏PPP基金二期。

加强PPP咨询机构管理,推动成立PPP咨询行业协会

建立PPP咨询服务机构的评价、考核、责任追究、退出等机制,实现PPP咨询机构库“有进有出”。探索成立江苏省PPP咨询行业协会,逐步开展包括制定服务标准、示范性文本、人员培训、引导合理收费等自律性活动,规范江苏省PPP项目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

2山东: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

2018年,山东省会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力争发挥更大成效。

加强培训深度,强化科学理念引导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地方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的理论业务培训,特别是通过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学院等高层次培训机构,促使各级熟知掌握PPP相关政策、操作规程、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等知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人员的实操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项目规范实施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推广力度,对接新旧动能转换

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新建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基础上,对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全面”实施范围。加强与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规划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河道流域治理、轨道交通、城际轻轨、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项目,打造成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重大精品工程,弥补全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短板,进一步提升PPP模式影响力。围绕以“四新”促“四化”,以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导向,引导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重点聚焦农业、环保、幸福产业、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PPP模式推广工作,鼓励和引入具有新技术、新产业优势的社会资本,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有效整合和产业跨界融合。

提升管理强度,优化PPP健康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PPP项目“规范发展年”活动,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着力规范项目运作,提升项目质量。依托山东省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完善省级PPP项目库管理办法,逐级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项目规范实施。规范咨询服务行为,推动建立咨询机构自律性组织,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服务收费机制,加快引导形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专业咨询服务市场。

拓宽创新维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强保险资金对接,大力支持PPP项目融资。加大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支持作用,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投资活力。

3内蒙古:综合调动各类资金,实现PPP项目精细化管理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继续统筹推进PPP改革,以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为抓手,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以规范实施PPP项目为基本要求,依法依规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推进内蒙古PPP工作取得新成效。

规范项目库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

严守底线,严格风险控制

严格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推进PPP工作,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更好地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用好PPP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增信作用

用好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和内蒙古PPP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增信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区铁路、公路、机场等七大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多措并举支持PPP项目建设

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综合运用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并向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倾斜。继续举办全区PPP及投融资培训班,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4安徽:推进重点民生领域PPP项目建设

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力度根据财政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一是严把PPP模式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两个论证,把好项目入口关。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公开公平采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把好项目执行关。

推进重点领域PPP项目建设

对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领域PPP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一是组织各地精心谋划一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优先组织开展评估论证,优先办理入库审核。二是进行重点辅导,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民生领域PPP项目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四是优先支持民生领域PPP项目申报全国示范项目,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激发、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保障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诚信履约。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增强项目实施透明度,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创新PPP项目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与中国PPP基金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将安徽省优质项目向中国PPP基金进行推介,寻求基金支持。二是鼓励地方政府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PPP基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5湖北: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PPP项目管理运行模式

2018年,湖北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规范推进,守住风险底线,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解决公共服务结构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促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政策和工作指导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PPP政策培训,准确把握PPP模式的政策内涵和操作规程。二是建立省级PPP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政策发布、项目信息归集与发布、中介机构及专家评价、社会资本方监管,以及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的动态监管。同时,指导各地建立专家库和项目储备库,为各地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三是以落实财办金〔2017〕92号文为契机,进一步规范PPP管理,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项目管理运行模式,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加强部门配合

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发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筛选项目充实PPP项目储备库,同时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形成合力,有序推进PPP工作。

加强示范引领

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示范项目,抓好省级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新项目引领作用。同时,适时召开项目对接会,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促进中国PPP基金投资湖北省PPP项目。

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严把“一案两评”关口,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二是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变相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

6湖南:全面开展清查行动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

2018年,湖南省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

一是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严控“红线”。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不动摇,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守住“底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的,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搭好“天线”。通过对PPP项目的全面清理,了解掌握本地区全部项目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加强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的审查,不允许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乱象,湖南于2017年12月起组织力量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项目方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的假PPP项目,将清理出库并禁止该项目继续采用PPP模式。

进一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一是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二是创新县域PPP项目推广模式。针对部分县域PPP项目存在单体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运营成本高的问题,采取项目打包运作的方式,对盈利状况不同的项目统筹规划、集中推进,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重点推动湖南省垃圾焚烧发电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通过科学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招商和监管效率。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重点宣传示范项目,树立成功案例,推广典型经验,突出其引领作用,以示范效应提升工作动力,推动PPP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建立正面清单,对成效明显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补;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检查发现的伪PPP项目、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进一步提升政策研究水平

在自身加强研究的基础上,拟联合湖南大学设立PPP研究中心,并联系湖南省内外、国内外专家学者,充分利用高校智力资源,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PPP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人力支撑。


(三)总结与前瞻

1投资增速回落态势已扭转 规范项目成为政策主基调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GDP突破82万亿,全年增速达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2%。

经济维持稳中偏升态势不变,增长速度见底态势明了。投资增速回落态势已扭转,预计2018年将略有回升。

22018年PPP项目预计规模

(1)从财政部每周公布的各省PPP工作总结上看,基本都是呈增长趋势,各省在新项目的入库审批工作没有影响。

(2)2018年PPP成交情况趋势研判

总量而言,2018年PPP整体成交情况预计比2017年有所下滑,整个市场的成交能够稳定到3万亿是相对乐观的数据。

过去成交的PPP项目特点有,一是政府付费为主,二是社会资本方以央企为主。今年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政府付费会受到地方财政10%预算金的限制,央企的参与则是受到192号文限制,不太可能持续在市场拿到50%的份额,所以市场会有所缩减。

从参与者来看,央企受限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市场会比较大。

从项目角度看,可能不纯粹地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九大报告提到的板块上,环保等民生类的项目占比会提升。

三、重要案例:发改委确定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典型案例

2018年1月12日,发改委最终确定了6个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典型案例。

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率先部署运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并组织各地报送了38个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的案例。此6个案例即为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典型案例。


(一)重庆市主城区北部片区供水项目


该项目为重庆市的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江北区、渝北区两路镇以及原北部新区的饮用水生产、销售,及相关水厂、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生产能力94万立方米,管网总长度1355公里(管径100毫米以上),供水面积104平方公里,供水人口约120万。

存量资产通过TOT+BOT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最终成交价格为12.3亿元,与资产原值相同,选定社会资本方为含有外资背景的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回收得到的12.3亿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公司对重庆市主城区北部片区水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等,充分实现了投资良性循环。


(二)大连市快轨3号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快轨3号线项目工程线路全长约63.45公里,其中主线长49.15公里,支线长14.3公里。工程全线规划设20座车站,设有海湾车辆段和泉水控制中心各一个。

项目采用TOT模式实现存量资产的盘活,项目分为A、B包,其中A包的社会资本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B包的社会资本方为大连广盛元实业、德铁国际、美国泰克、华大泰克(大连)轨道交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大量置换了财政对该项目的初期投资,为大连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三)铜陵市城市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城市排水重大市政工程存量资产包括铜陵市新民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约206公里,城市污水提升泵站9座(含狼尾湖泵站);雨水管网(渠)约290公里,排水泵站11座。

存量资产原值7.88亿元,转让金额7.88亿元。采用TOT模式转让后社会资本方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资本方的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上述污水处理厂和排水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政府将投资回收金额用于PPP排水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费及新成立的运营公司政府方的最低资金本。


(四)凯里市城镇供排水PPP项目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政府方转让的存量资产为凯里市自来水公司现有供水经营性资产70%的产权,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主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其中,凯里市人民政府授权机构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70%的股权。

存量资产原值为3.14亿元,社会资本方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社会资本直接支付给政府约1.2亿元股权转让费、承担凯里市自来水公司的债务约0.61亿元、承担凯里市自来水公司尚未支付的BT项目款项约1.3亿元,基本实现资量资产的保值。


(五)张掖市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张掖市城区集中供热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该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存量资产包括一期350万㎡,二期200万㎡,热电联产项目700万㎡。通过社会资本的引入,新建中继泵站一座,敷设一级供热管网长度2×56.92km,新建换热站76座。工程分为三期进行建设。

该项目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将市集中供热公司净资产1.055亿元出让给了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管网工程正在进行决算审计,完成后转让寰慧集团。


(六)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养老项目存量资产总建筑面积约5.0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元。

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后,项目将新建服务中心网点10个,改扩建服务中心网点62个。其中,改扩建内容由政府方负责,实际交易价格为原值1.6亿元,具体采用新建项目BOT和原有项目O&M的模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为民营企业江西鹭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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