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祥:对中国式PPP的几点认识——在2018年中国融资建设风险防控峰会上的发言


来自:张国印建设工程号     发表于:2018-02-12 10:10:26     浏览:390次

PPP现在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未来走向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在这个时点上,如何认识PPP显得非常重要。关于对PPP的认识,目前国内尚未达成共识。作为一个PPP从业者,我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中国式PPP已经不是英语环境下的PPP

首先,英语环境下的PPP中的第二个P一定是私人机构,而国内第二个P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特别是央企作为PPP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这种趋势可以微调但不会有大变化。其次,英语环境下的PPP法规健全、重视契约精神、运作规范,但目前国内PPP尚无法做到这一点。如果对此吹毛求疵的话,那我们的PPP就什么都不是了。相反,如果历史的对待PPP,认识到中国式PPP的进步意义,而不去纠缠于技术细节,就会发现其中的伟大。

PPP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政策选择

我不认为PPP仅仅是一个项目层面的政策工具。2014年以后,PPP应用的领域非常广泛。国发43号文以后,地方政府融资的各条路径都被堵死,很多项目都转向PPP,这一趋势没法改变。对PPP进行整顿,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为目前已经开工但却尚未完成融资的项目,总投资已经达到了2到3万亿以上;已经投入的垫付资金已经达到1万亿以上。原来城镇化的时候有两条路,土地财政和利用政府信用举债,现在这两条路基本都不通。现在需要吸引民间资本搞新型城镇化,通道就只有PPP,这是不可逆转的政策选择。

PPP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第一,PPP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决策方式。过去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决策基本上是靠市长和市委书记一句话就上项目,特别是在北方地区,所以决策失误较多。PPP的好处是,不仅要政府想干,社会资本也要有利可图才行,哪怕是央企,也是无利不起早。虽然今天的PPP市场有点扭曲、有些不规范,但仍然校正了传统的市长书记决策体制。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于集中精力办大事,但最怕的是搞错决策的方向,把事情办砸。如果PPP能校正决策方向,我觉得它就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就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政策。第二,PPP提高了全社会公用设施的供给效率。以前公共服务的供给是以城市为单位,公共设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是科长和处长单位,无法实现规模效应。PPP使得实力强的社会资本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厂,这些企业就有能力通过规模化经营,实现新技术研发、实现精细化管理,从而提高整个国家公用基础设施供给的效率,甚至有可能诞生世界级的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

PPP是无公害的经济政策

这些年出台了很多经济政策,有后来被认定为违法的BT、有一年能达到7至8万亿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带动了至少10万亿资金的专项金融债以及传统的土地财政,等等。大家思考一下,今天说的降杠杆,到底是哪些政策带来了杠杆效应?降杠杆的重点不在PPP。整个PPP行业经过四年的高速发展,真正投入施工的资金仅有2万多亿,其中1万亿是银行批准的,另外1万亿是施工企业垫资的。这些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PPP有竞争、有程序、公开透明,PPP的问题也能看得清清楚楚。今天的政策要规范PPP,就是要解决其中的问题。规范的政策容易规范死,因此一定要考虑到PPP比其他经济政策是否具有优越性,具有优越性的事物一定要坚持,否则就会让不规范的政策有机可乘。

PPP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

这一轮PPP中,国有企业是最重要的参与力量。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的一大优势就是政策一声令下、双方说改就改,很少有相关方提到契约精神。但如果社会资本方大多为外企,那估计现在全国都在打官司,总书记和总理也闲不下来了。


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大岳咨询)

??01:施工企业应实行全过程必要公证项目管理模式

??02:施工企业设立项目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03:现阶段诉讼案件向仲裁分流机制探析

??04:政府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存在的问题

??05:施工企业关于临时用地应注意的问题

??06:应让施工合同中的罚款属性回归本真

??07: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

??08: 对施工企业的倾情奉献!施工企业如何应对阻工?

??09:施工企业如何应对项目交通事故风险?

??10:施工企业如何应对中途退场问题

??11: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行政处罚?

??12: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协助执行问题

??13: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施工中发现文物问题

??14:施工企业如何应对项目部公章管理问题

??15: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业主支付前提条款

??16:施工企业如何预防和应对账户资金因财产保全被冻结

??17:施工企业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8:施工企业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行为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19:现阶段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10个问题

??20:PPP项目合同性质及争议案件管辖权 ----民行合同与仲裁管辖之鼓励

??21: 这个施工企业项目部协助执行义务的解除时间应如何认定?

??22: 不要以为阻碍施工不会构成犯罪

??23:关于一起农民卖房案的分析思考

??24:施工企业母公司将承接工程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全国人大法工委函复住建部办公厅意见

??2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不都是“建筑施工企业”

??26:11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工程款下浮判例

??27:20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工程款让利判例

??28:突破固定价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案(上)

??29:突破固定价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案(下)

??30:固定价格合同的人工费是否不可调整?

??31:完工后临时用地恢复之争

??32:备案合同与实际施工合同主体不同如何确定结算合同依据?

??33:仲裁、诉讼争议选项前的“口”均未划勾如何认定管辖权?

??34:委托代建合同纠纷仲裁案

??35:建设工程保险案例9: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否包括绿化苗木

??36:建设工程保险案例21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事故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37:施工企业及人员刑事风险认知之二十一:保险诈骗罪

??38: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法律实务之物资采购管理

??39: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法律实务之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40: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法律实务之境外建设工程风险与索赔管理第一部分:境外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41: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法律实务之境外建设工程风险与索赔管理第二部分:境外建设工程索赔管理

??42:PPP项目运作实务

??43: 张国印律师新书《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法律实务》(PPT课件)出版

??44:宁可什么也不要,我也要考上律师

??45:我执业第一个案件的代理词模样儿

??46:我与中交训练营师弟师妹们的两天

??47:建设工程律师也可尝试演戏

??48:《律师大爆炸》,我建设工程专业外的另类体验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国金道富·私募一周要闻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