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PPP模式改扩建污水处理厂 实现“引资引技”新突破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12月建成,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随着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和青阳新区的规划建设,为确保污水处理质量,提升城市生态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提升。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项目总投资7183.22万元,占地49.899亩,建成后,日处理污水能力达4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同时,随着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开发区科学谋划,同时建设可远期提升至京B排放标准的土建工程。
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经过多方论证比较,开发区决定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建设该项目。我们通过聘请全国知名的PPP咨询公司指导编制了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并多次赴北京聘请污水处理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充分听取专家及财政、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8个月紧锣密鼓的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的批复,并已列入到河北省PPP项目库,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库。
△图为该项目入财政部PPP项目库专家辅导会
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今年10月份建成投入使用。下一步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整体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在进水水质和水量符合进水条件的情况下,项目公司保证污水经处理后达到约定的排放标准。政府根据计量的污水处理量和监测的水质达标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政府支付的费用来自向居民和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支出补足。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按照移交要求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该项目通过PPP模式建设有效解决了资金的来源问题,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通过采用PPP模式,项目建设、运营与移交都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前期建设的质量与后期运营工作紧密相连,使社会资本方不得不重视建设质量和运营服务水平。同时,社会资本方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将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从而保障了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后期运营质量的提升。
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在雨季及采暖季超负荷运行、处理效果下降等问题,对于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及开发区、青阳新区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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