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PPP:行稳方能致远


来自:国投信达     发表于:2018-03-04 10:12:03     浏览:306次

财政部近期公布的396个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名单,是从十八个部委和几十个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1226个项目中严格评选出来的,涉及投资金额约7588亿元。至此,自2014年出炉第一批PPP示范名单以来,财政部向全社会交出了四份示范项目名单,一以贯之地将“守约、透明、公开”的市场原则落到实处。

从财政部公布的四批示范名单看,首批PPP示范项目30个、总投资额1800亿元,涉及15个省份,数量虽不多,但“精选”良久;第二批PPP示范项目除去上海和西藏两地,其余省份全部上报了项目,数目超过了200个。从各级政府上报项目的积极性看,地方政府部门已经逐渐树立起对实施PPP的信心;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更是突飞猛进,数目多达516个,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项目的快速增加,除积极因素外,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些诸如融资、监管等问题的出现,引起了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从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看,项目数量不增反降,投资额也相应减少。数量增减的背后,体现的是“能进能出”的原则。2017年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对PPP项目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规范。

而做到这些,公开透明不可或缺,正确的引导至关重要。如期向社会公布示范项目、对于入选项目不按时推进实施的毫不姑息、对于不合规项目即便已经开始实施也毫不犹豫叫停,表明财政部要推行的是“真正的PPP”。那些不规范操作的PPP,自然被列为“伪PPP”。

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行为。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可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必须承认,在PPP推广应用过程中,政府的监管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管理架构交叉有所重复、不同等原因,造成个别政策不一致等。即便如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只要是按照既定的政策推进也是行得通的。需要强调的是,“共担”、“共得”等原则和方向始终是统一的,如果误读就不是政府要推动的PPP项目。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王主任近日表示,推广应用PPP项目要坚持“穿透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一是坚持并强化对资本金的管理。二是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戒急用忍,行稳致远”。一时的盛衰起伏并非至关重要,更何况这是一项全新的市场经济行为,“盛兴时能知所谦抑,衰微时能知所潜隐”,这才是PPP长远发展的根本。正如多位PPP专家评说的,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的出炉,更多的是为市场注入信心,同时释放出决策层对PPP将坚持走下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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