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水头条】PPP中心季报第3期发布:污水处理新增投资额281亿元


来自:废水回用研究     发表于:2016-07-07 18:48:06     浏览:427次

PPP中心季报第3期发布:污水处理新增投资额281亿元

财政部PPP中心7月11日发布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季报第3期,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片区开发3个行业项目合计超过入库项目的一半。

  截止6月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两个二级行业的项目数分别为740个、277个;与3月末相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分别新增项目93个、51个,其中污水处理新增投资额281亿元。

 


并购资产成业绩“包袱” 环保资产“割肉止痛”

自2015年来环保行业企业规模扩张迅速,在产业扩张的途径上许多企业选择收并购的快速通道,仅今年上半年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就已产生并购案例52起,涉及资金近300亿。启迪桑德仅上半年就参与了三起并购案例,项目涉及危废处理及污水处理项目,交易总金额逾6亿人民币;而广西博世科环保就以对广西环科院的环评资产的收购成为了第一个吃“环评机构”的公司。

  在野蛮式扩张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据发布的环保并购风险大起底中指出,据普华永道数据统计,至今为止超过50%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都不成功。商务部报告也指出,中国企业的海外项目只有13%处于盈利可观状态,63%处于非盈利或亏损。

  不止是海外并购有风险,国内并购也有不尽如人意的案例,仅今年上半年环保上市企业出售资产总金额就近10亿。

  近半年,多家环保上市公司甩卖当年收购而来的资产,或因为后期整合不力,缺乏有效协同;或因公司转型需要,成为战略“弃子”;或因预期不达标,成为业绩“包袱”,有的资产收购仅一年。

 

 

广州花都:工厂偷排污水 酸性直逼盐酸

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的四角围,一家化工厂的围墙外面有6个排污口,排出来的水有黑色、乳白色还有明黄色的。一根污管被接到200米开外的两溪汇流处,所排污水经南都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其酸性程度直逼实验室盐酸,pH值在1.5到2.0之间。

当pH值低于6即是超标排放的酸性水质,是不允许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体的。而pH值低于2时具有很强的酸性和腐蚀性“快接近实验室用的盐酸的浓度了。”

这家公司名为广州市巨轮化工有限公司,包括了树脂类胶类生产工艺:原料催化剂—反应釜— 成品和消毒脱色剂工艺:双氧水、碱、硫酸、氯酸盐—反应吸收—成品。

7月8日下午,花都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厂负责人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该厂未经区环保局批准,擅自设立排污管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已责令立即拆除排污管道,拆除清洗化学桶生产线,并依法拟对上述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据介绍,目前,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正在对其水样进行化验分析,将视监测采样结果对 该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提速“费改税” 环保税法下月有望迎首审

酝酿近十年,环保税立法终于渐行渐近。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比起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草案作了进一步调整,包括税率增设“上限”即三倍以上须报国务院批准,对地方授权做出进一步缩减,涉及税务环保两主体的征管环节也更加明确。

业内专家指出,考虑到排污费征收在我国已经有多年经验,环保税制的设计基本上参照和借鉴了之前排污费制度,因此,征税总体范围和税率下限都与之前排污费制度相一致。征收范围是以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为作为对象,重点监控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环保税的征管创新采取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此前,则是由环保部门“自收自管”的排污费征管模式。


 

环保部通报3起环境违法案污染情况及督办要求

一、马鞍山市玉江机械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马鞍山市玉江机械化工有限公司(9134050015070760X8(1-1),法定代表人:张玉福)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生产线并投入生产,且采用铁粉还原工艺(属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生产。利用渗井排放高浓度酸性废液,污染物严重超标。2,4-二氨基苯磺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未经处理,直排环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运,生活污水直排。产生的废活性炭和部分母液残渣等危险废物混同燃煤投入锅炉燃烧。

  督办要求: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涉及有关落后产能淘汰职责的,及时移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启动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环保公益诉讼。

  督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督办事项。

  二、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913611817872786893,法定代表人:伍建新)环评批复要求生产3,4-二氯苯胺时采用加氢还原工艺,实际建设铁粉还原工艺(属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酸性废水外渗直排环境,污染物严重超标。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混入自来水稀释后处理,且好氧池无活性污泥。生产废水混入雨水沟排放,雨水排口污染物超标。利用上水装置排放循环冷却水,污染物超标。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超期贮存、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督办要求: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涉及有关落后产能淘汰职责的,及时移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督促当地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妥善处理建设项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启动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启动环保公益诉讼。

  督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督办事项。

  三、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号:360430210000027,组织机构代码:76975475-X,法定代表人:刘俊)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编造部分手工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的监测数据与手工监测原始数据不一致。生产废水收集不完善,厂区多处点位存在生产废水(污染物超标)漏排长江现象。

  督办要求: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涉嫌严重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督促该公司完善各项环保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实施清污分流,提高内部环境管理水平。

  督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督办事项。



新疆蓝德以科技创新实现高污染废水零排放

新疆蓝德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石河子开发区印染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立方米/日,通过物化处理、生化处理、絮凝沉淀软化、臭氧催化氧化、双膜法脱盐、多级浓缩、机械压缩蒸发结晶(MVR)等先进技术,做到了零排放,是国内第一座实现零排放的印染污水处理厂。

在本项目中,蓝德公司使用了独立设计的多项工艺包技术,包括高含盐废水的臭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包技术、高含盐废水的软化脱盐工艺包技术、电驱动高倍数浓缩工艺包技术、恶臭污染物生物处理工艺包技术等。最终产生的中水回用于上游印染企业工艺用水,产生的盐通过膜过滤和蒸发结晶工艺进行盐硝分离,盐作为工业盐进行回用,产生的硫酸钠回用于上游印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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