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5大原因导致PPP乱象,如何是好?


来自:李志轩     发表于:2018-04-26 07:51:19     浏览:220次

2018425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孙洁

 

变相包装,伪PPP项目充斥市场”“设置壁垒,刻意回避民营资本的介入”“避实就虚,利用政府短板跑马圈地”“无序竞争,恶意低价中标搞乱市场……五花八门的乱象正阻碍着PPP领域的发展。之所以产生这么多的乱象,笔者认为主要源自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PPP认识不够,误认为PPP只是融资的一种工具;

出于投资冲动,部分PPP项目存在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情况;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职能边界不清楚,导致PPP运用不当;

在不正确的政绩观下,PPP项目落地效果适得其反;

咨询业服务鱼龙混杂。

 

一是认识不够,融资目的明显。目前各方对PPP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导致世界各个多边机构、不同的国家和专家对PPP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上PPP本身多样性的特点,进一步导致了对PPP认识的不一致。基于此,自我国推广PPP以来,人们为了满足不同地方的需求,变化出许多新的形式,如常见的有“PPP+EPS”“TOT+BOT”等。事实上,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PPP的四个类型,即BOTTOTROTBOO,这些类型其实已经满足了当前需要,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创新。另外,由于PPP模式来源于早期的项目融资,如BOTTOT等,很多人误以为PPP只是项目融资中的一种工具,导致许多PPP项目在实施方案设计以及采购标的选择上出现偏差。PPP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已不再是政府融资的工具,必须突出三个核心要素,即社会资本与政府公共部门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在实现共同目标中,社会资本对利润的追求与政府公共部门对公共福利的追求共同实现;应用于社会公益项目的PPP具备利润可控制性,拒绝追求短期效益和超高收益;社会资本与政府公共部门做到风险分担,从而降低项目的整体风险。

 

二是投资冲动。PPP模式推广以后,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导致PPP项目被大批量上马,更有部分项目存在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情况。一般而言,PPP模式中投资人的收益有两种形式:向使用者收费、由政府(代使用者)付费。同时,当使用者付费不足时,政府会给予项目一定的补助(可行性缺口补贴)。而无论是政府付费或是可行性缺口补贴,都属于政府的支出责任,财政部为此特别规定,对于PPP项目,政府的当年支出责任总和不得超过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由于西部地区财力有限,一两个体量稍大的项目叠加就会超过这根红线,为了让更多项目符合这一规定,一些五花八门的变更就应运而生。

 

三是政府职能边界不清。PPP是解决政府职能的问题,但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PPP来解决。如果政府部门职能边界不清楚,必然导致PPP运用不当。比如,我们常见的私立学校、私立医院等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应当属于市场化或私有化的项目,无须采用PPP模式。产生这样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由于对PPP和私有化的概述没有清楚区分。PPP作为一种过度性制度安排,与私有化的本质区别是,PPP项目运营期一旦结束,社会资本需要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而私有化则不需要。在现实的PPP实施方案当中,不少可以私有化运营的项目也被套用PPP模式,错误地认为只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就是PPP了。

 

四是急于求成。PPP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决定了完成一个PPP项目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它的识别、准备、采购,再到执行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但一些地方总想加快速度,提高进度,为了让更多的PPP项目早日落地,程序进行了很多简化。常常会看到,合同还没有签订,项目已经开工了;实施方案还没有完成,框架协议已经签订等。急于求成和投资冲动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崇。每位管理者都希望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为老百姓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但是如果不能量力而行就会适得其反。

 

五是参差不齐的咨询服务。做好一个PPP项目离不开优秀的咨询服务,业内称PPP是一段婚姻,把咨询服务机构称为红娘,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优秀的咨询服务不仅仅可以帮政府设计出一个好的实施方案,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方案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来参与,营造出充分竞争的环境,让政府从中找到一个可以提供物美价廉公共基础设施的合作伙伴,使政府资源发挥最大作用。同时,优秀的咨询服务,也可以帮助资源有限的政府创新思路,在不增加财政支付的情况下,让PPP项目得到有效实施,让更多PPP项目不是仅仅依赖财政支付才能实现。由于我国PPP项目井喷式出现,PPP咨询服务业却还在萌芽期,在利益趋动下,咨询业服务鱼龙混杂,咨询专家有名无实,PPP实施方案抄袭成风等,这些也是造成PPP模式不规范的重要原因。理论上讲,在PPP模式中,很难找到两个完全相同的方案,即便是同一个类型的项目,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时间实施,其实施方案也需要有所改变。而各地经济条件、地理、文化、财政能力等都不一样,项目的实施方案必然差别巨大,如果咨询人员没有丰富的经验,是很难满足PPP项目的需求的。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PPP)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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