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邦动态】致邦承办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研讨会


来自: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2018-07-26 14:40:58     浏览:257次

致邦承办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研讨会


2018713日,江苏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研讨会在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举行。


江苏省财政厅金融处陈琪副处长、鲁风科长、南京市财政局金融处孙荣处长、南京市律师协会张利军会长、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明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高级合伙人姜若安律师、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杭斌律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PPP法律服务中心叶树理主任、尹磊部长、江建华部长、姜波律师等嘉宾及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省财政厅金融处陈琪副处长介绍了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防范化解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类现实和潜在风险,推动PPP模式更好服务全省六个高质量的发展,省财政厅拟在全省推行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改革设想。鲁风科长详细介绍了《关于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讨论稿)》起草思路与具体内容。陈琪副处长强调了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面广量大,亟需一支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政府提供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希望与会专家对江苏拟推行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南京市财政局金融处孙荣处长对省财政厅拟推行的PPP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改革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对促进PPP健康发展将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是PPP项目实现由量到质转变的重要制度保障。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是律师行业的大事,也是江苏PPP项目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本所PPP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叶树理律师认为:“PPP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而法律服务不仅关系到政府自身的风险控制,而且是PPP项目能顺利达成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目标的重要保障。PPP项目法律服务,不仅仅涉及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法律与政策的结合,同时涉及程序与实体、法律与其他和PPP项目有关的重要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因此,客观上对我们参与PPP项目法律服务的律师界同仁提出了非常高的专业标准与服务要求,需要广大同仁的共同付出与努力。


与会嘉宾分别对《关于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讨论稿》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市财政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认可。大家对为江苏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提供法律保障充满信心,并共同表态全力支持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改革措施,愿意共同为江苏继续保持在全国PPP重大改革过程中的领先地位而做出贡献。

供稿:胡华澜

编辑:金   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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