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助推我市PPP项目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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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财税 发表于:2018-09-03 15:54:51 浏览:282次
为深化新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建设,我市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于近日取得新突破,两个项目获财政部审批通过,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8月23日,市本级首个PPP项目——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正式被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总投资13.51亿元,项目资本金部分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筹资,其余资金由SPV公司通过外部融资获得。本项目新建两座污水厂,分别为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及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为16万吨/日。项目采用BOT的方式运作,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合作年限32年,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至政府方。
污水PPP项目工作推进过程中,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边界确定,绩效考核体系付费安排的核心内容论证,参与资格预审、采购文件评分条件等论证工作,最终顺利通过财政部审核,项目成功入库。
8月23日,普陀区第二个PPP项目——普陀海洋生态创新谷建设工程获财政部审批通过。项目总投资6亿余元,合作范围包括展茅5000吨/日污水预处理厂工程、螺门区块道路工程(一期)、新渔港区块道路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和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BOT运作模式,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13年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这是该区对PPP模式的再次有益探索,旨在通过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发挥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统一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将政府角色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及项目的“监管者”,最终实现项目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及政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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