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识别阶段四步骤 :步骤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流程
1.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基本内容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指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PPP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保障PPP模式有序推进的重要基础,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方面为政府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保障,消除了民营资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实现PPP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结论分为“通过论证”和“未通过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未通过论证”的项目,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的组织开展
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统计行政区域内的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第九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开展时间应在项目纳入年度开发计划后进行,并在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验证。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因每个PPP项目都要独立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工作量较大且技术要求复杂,大部分项目是在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后,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等咨询业务一起委托中介咨询机构实施。
3.财政支出责任基本内容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内容。
股权投资支出责任是指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的情况下,政府承担的股权投资支出责任。如果社会资本单独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不承担股权投资支出责任。
运营补贴支出责任是指在项目运营期间,政府承担的直接付费责任。不同付费模式下,政府承担的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不同。政府付费模式下,政府承担全部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下,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使用者付费模式下,政府不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风险承担支出责任是指项目实施方案中政府承担风险带来的财政或有支出责任。通常由政府承担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最低需求风险以及因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等突发情况,会产生财政或有支出责任。
配套投入支出责任是指政府提供的项目配套工程等其他投入责任,通常包括土地征收和整理、建设部分项目配套措施、完成项目与现有相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对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配套投入支出应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如果社会资本单独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不承担股权投资支出责任;在使用者付费模式下,政府不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4.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程序
论证程序主要包括责任识别、支出测算、能力评估、信息披露四个步骤,论证的重点和难点是支出责任的识别与测算。——内容详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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