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PPP项目超额收益分配机制


来自:建筑PPP     发表于:2018-09-24 07:38:01     浏览:249次

自2014年以来,我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得到迅猛发展。

“利益共享”是PPP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所有PPP项目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公益性属性,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政府只允许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盈利而不暴利”,为了避免社会资本为获得超额收益而侵害公共利益,应设置合理的超额收益分配机制。

1、超额收益的定义

PPP项目中超额收益一般指实际收益超过了正常或预期收益部分的收益,产生超额收益的临界点是合理的投资回报率。

合理投资回报率的确定是实现超额收益合理分配的基石。

2、合理投资回报率的确定

目前,国内政策文件对于PPP项目收益率界定都比较迷糊,无非就是符合行业平均水平,不追求暴利收益。

现阶段,我国PPP项目一般宜采用浮动比分析投资回报率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固定比分析方式的缺陷:

其下限的设定实质上是政府对社会资本最低收益的保证;

上限的设定则增强了社会资本创新技术、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最终实现了PPP项目运营效率的提高。

而设定投资回报率上下限的关键是找到浮动中线,再确定上下限的浮动幅度。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现阶段因PPP项目合理投资回报率尚无具体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诉求冲突,导致合理投资回报率的确定成为公私双方博弈的重点之一,甚至影响PPP项目的落地。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提出,对“使用者付费”的PPP项目,现阶段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可以定在7.0%~8.0%左右,而对政府付费的PPP项目最好设定为5%~6%左右。

二、超额收益分配方式确定

我国PPP项目所采用的超额收益分配方式一般包括固定式和阶梯式两种。

固定分成指的是双方的协议中就分成数量和方式达成共识,并约定具体分成比例,如果出现超利润运行情况,双方按照事先规定的比例分配超额利润,比较适合应用在制造商和零售商的交易过程中。

阶级分成指的是双方的利润分成比例要视超额利润的数量而定,将超额利润划分为几个等级,就不同等级的利润数额制定相应的分成比例,在超额盈利现象发生后,以超额利润的等级为依据,确定利润分成比例,属于一种动态分成模式,比较适合应用在建设工程项目中。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固定分成比阶梯分成更易于操作和实现,但从对社会资本的激励程度来说,阶梯分成比固定分成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性更强,因为随着超额收益金额的增加,固定分成方式社会资本获得的收益是稳定不变的,而阶梯分成社会资本获得的收益是呈现递增状态,社会资本对于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更高,利润最大化的迫切性也最强。

总的来说,超额利润的固定分成和阶梯分成各有利弊,政府应该权衡PPP项目的特点、对社会资本的激励程度来合理的选择超额利润分成方式。

三、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确定

PPP项目超额收益分配比例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资本暴利的问题,如果社会资本获得的超额利润分配比例过高就会导致社会资本暴利,从而损害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如果该比例过低则无法实现对社会资本有效的激励,可能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三条有两款与超额收益有关:“(四)合同文本应当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根据产生项目超额的收益的不同原因,提前约定分享规则。原则上,对于项目使用量增加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超额收益增加的,超额收益的分享要向政府部门倾斜。对于社会资本方技术创新、管理进步等主观因素导致超额收益增加的,超额收益可以约定归项目公司享有。(五)合同文本应当合理约定定价周期。在一个定价周期结束后,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上个周期的成本核算情况,重新确定下一个周期的定价和补贴标准。对于在项目定价周期内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超额收益分享规则进行分享”。

参考上述文件,实践中确定PPP项目超额利润分成比例时,不仅仅要遵循公平、公正、共赢、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等基本原则,还要综合考虑项目经营性、社会资本自身实力和政府对社会资本激励程度等因素。

四、结语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我国PPP项目绩效审计指标构建项目加速落地PPP立法条例有望年底前出台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