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驻马店市林业局委托,对驻马店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 驻成浩采招【2018】 52 号
2. 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驻马店市境内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PPP项目公司成立。
(3)服务内容:选择PPP咨询服务机构供应商,完成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咨询服务,咨询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市、各项目县区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初步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起草PPP合同、协助实施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社会资本采购(完成社会资本招标或竞争性磋商)、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的谈判与签约、为实施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提供服务,与实施机构一同确保项目进入河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库等项目全周期工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300000元
一、 技术需求
1、项目概况:
驻马店市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采购人为驻马店市林业局,本次招标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专业咨询机构为驻马店市林业局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咨询服务。
项目建设期内,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总规模61.0411万亩,其中集约人工营造林23.5721万亩,改培11.573万亩,中幼林抚育25.896万亩。到项目运营期结束后,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经营集约、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国家储备林体系;森林蓄积由1615万立方米增长到3532.87万立方米,增长了1917.87万立方米;亩均蓄积由3.48立方米/亩增长到7.61立方米/亩,增长了4.13立方米/亩;折合木材1342.51万立方米,其中珍贵树种用材160.58万立方米,总投资为490550.59万元,其中建设项目投资405625.11万元。
驻马店市国家储备林基地涉及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6县1区,结合驻马店市的自然地理条件与林业用地现状,将国家储备林基地方案布局为山区国储林基地和平原区国储林基地两项工程。山区国储林基地与平原区国储林基地也是驻马店市的山地生态修复区与平原生态涵养区,以上两区域是驻马店市木材储备的重要地区。
项目具体工程与建设任务由各区县落实到乡镇一级,再由乡镇落实到各村,各村落实到小班。
驻马店市国家储备林建设布局表
布局 | 区域 | 人工林集约培育 | 现有林改培 | 中幼林抚育 | 小计 | 主要位置 |
山地生态修复区 | 山区国储林基地 | 8.449 | 10.365 | 14.715 | 33.529 | 包括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的西部区域 |
平原生态涵养区 | 平原区国储林基地 | 15.1231 | 1.208 | 11.181 | 27.5121 | 包括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以及驿城区、遂平县和西平县的东部区域 |
合计 | 23.5721 | 11.573 | 25.896 | 61.0411 |
2.采购服务内容
本次咨询采购包含采购人与PPP社会资本方签署项目合同及之前的一切咨询服务(所有咨询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咨询服务:
(1)为采购人实施PPP项目建立和完善专门的决策机构和实施机构提供意见和建议(包括人员组成,职责分工,监管措施)。
(2)编制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要求设计PPP模式运作的基本交易架构和商业模式;进行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力评估,完成《评价报告》,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及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具体PPP项目运作方式模式的选择,交易结构、监管架构和合同体系以及采购方式的设计等。
(3)编制实施工作计划
根据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工作分配,构建双方工作流程和程序,编制PPP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按照已确定的实施工作计划执行。
(4)项目基本财务指标
包括投资总额、投资回报、收费项目的价格形成机制,财务分析方案等,为政府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5)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
(6)签署项目合同
参与政府与成交的社会资本方的协商、谈判,参与签署项目合同。
(7)全过程咨询
在上述全过程中,书面或口头解答任何政府提出的咨询问题并包括法律咨询。
(8)咨询服务工作验收标准及方法
8)1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的形式:以文本形式(包括电子版文本)提供各阶段成果,包括《实施方案》及《项目合同》条款等。
8)2 咨询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首先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失当行为;其次政府投资方和社会投资人签订的《项目合同》条款符合项目要求,没有法律缺陷。
8)3 咨询服务成果验收方法:投标人咨询服务成果的验收体现在采购人对中标人各环节工作的确认以及对《项目合同》的签署。
3、履行期限和地点:(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提供齐全所需相关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于咨询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为甲方提供PPP模式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编制;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完成社会资本方的招标与合同签订。与甲方一同确保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段内使项目进入河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库等项目全周期工作。
(2)服务地点:驻马店市。
(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性条文 。
二、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PPP项目公司成立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20%,完成全市、包括各项目县区两评一案的工作支付中标金额的20%,项目入财政厅PPP项目管理库支付55%,合同签订后六个月第10个工作日内支付5%。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发售)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CA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0日至 2018 年10 月 16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40000 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持到账凭证到 驻马店市泰山路 天基城中心花园5号楼4单元3楼307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转账时请标注项目编号,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东风支行
帐 号:4117 0501 0110 0022 02
行 号: 313511005014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105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0 月 30 日上午11:0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105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从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13766
地 址: 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396-4903119
地 址: 驻马店市泰山路广安大厦南楼6楼601室
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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