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丨泰州市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采购公告


来自:PPP拾穗者     发表于:2018-10-25 08:38:28     浏览:255次

泰州市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PPP项目采购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委托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泰州市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 TZZC-G2018-001)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1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现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后续采购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泰州市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TZZC-G2018-001
3、项目类型:新建
4、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
5、建设内容:本工程规划范围涵盖《泰州市区优化镇村布局规划》 高港区所有规划发展村(包含化粪池改造),本项目覆盖到高港区 75 个规划发展村,服务总户数约2.24 万户,服务总人口 7.56 万人。总计生活污水量约为 4159m3/d,出水水质最低执行一级B标准。其中口岸街道引江社区行政村、宁都自然村和刁铺街道万庄社区行政村、陈吉自然村出水水质需执行一级A标准,其余村庄出水水质均执行一级B标准。

目前政府已经实施了其中两个发展村的建设,一并纳入本PPP项目中。根据建设安排,项目公司需在2018年完成其中12个发展村的建设。

6、建设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4.3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期利息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项目最终投资额以项目决算审计价格为准)。


(二)PPP合作模式
1、项目实施机构
泰州市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由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发起人,授权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该项目PPP合作中政府方的前期工作及具体事务开展。
2、项目交易结构
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1:9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本项目采用DBFOT模式。即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和移交,项目公司还需负责完成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所有项目资产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项目投资、运营回报。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二、招标内容


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对上述合作范围内容进行前期工作、投融资、工程建设,并在建成投产后运营管理,直至项目合作期满无偿完好移交该项目的全部设施和构(建)筑物,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营。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4日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14:30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双良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联合体

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诸位,看好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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