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项目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一、功能概述
新增“示范项目”功能模块,主要用于PPP示范项目的在线申报与评审。
本操作手册适用对象为组织申报示范项目的省级财政部门用户。
示范项目申报活动激活后,各省级用户方可见“项目申报”模块并进行申报操作。
从活动开始日至活动截止日24点为活动有效期。活动有效期内,各省级用户可通过系统进行本次示范项目的在线申报操作;活动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对申报项目进行任何更改操作。
本次示范项目申报全面采用线上申报方式,拟申报、但尚未录入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项目,必须先录入、再通过线上申报。仅通过线下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除线上申报外,各省级财政部门还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要求,书面提交《示范项目申报报告》及本地区《示范项目申报清单》(可在线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导出)并加盖公章,上报财金函[2016]47号文各联合发文单位,并抄送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司)及财政部PPP中心。
为做好备份,避免因附件上传失败或无法读取影响项目评审,请根据《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财金函[2016]47号附件3)要求,将所有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按申报清单所载“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的形式生成单独文件夹,统一刻录成光盘(一式二份),随《示范项目申报报告》及《示范项目申报清单》一同上报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司)和财政部PPP中心。无需线下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
进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图 1-示范项目菜单栏
为提高项目信息填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提升示范项目评审效率,增加了项目信息的部分字段、选项和附件上传位置,对具体信息填报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说明,并标注了必填和筛查字段,详见《项目信息填报说明》(附后)。请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信息填报说明》要求,录入或完善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附件请统一采用PDF格式,同一附件添加位置可上传多个文件,每个文件最大不超过100MB。如同一文件过大、须分拆上传,请按顺序标明文件名称,如“项目实施方案(一)、(二)”。政府审核批复文件请上传彩色扫描件。
项目信息录入完成后,用户可在项目申报页,查看本地区所有已录入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并对拟申报的项目信息填报完整性进行筛查。
图 2 – 项目筛查操作页
图 3 – 项目筛查结果详情查看页
图 4 – 项目筛查结果列表
请根据项目所处阶段完善对应的项目信息,项目筛查结果仅供参考。筛查结果显示“建议完善”的项目,仍可继续申报。
项目筛查工作完成后,返回到“项目申报页”;
图 5 – 示范项目申报页
图 6 – 项目撤回操作页
项目撤回后,用户仍可重复提交申报,在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活动有效期限内,各省用户可以进行多次申报/撤回的操作。
项目申报页中,设有本次示范项目申报活动的倒计时提醒,请在活动截止前进行申报或撤回等修改操作;活动截止后用户将不能再对申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操作。
用户可在筛选条件中勾选 “已申报”、“未申报”、“已撤回”的申报状态,查看处于不同状态的项目清单;用户也可通过项目列表中的“申报状态”信息,查看项目的当前申报操作状态。
图 7– 示范项目申报状态查看
项目活动截止后,系统将自动汇总本次所有已申报的示范项目信息进行后续评审工作。
图 8 – 示范项目申报清单导出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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