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加快立法步伐护航PPP发展


来自:国投信达     发表于:2018-12-04 04:26:13     浏览:245次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经历了快速发展以及整顿规范、化解风险,进入了转型阶段,如何持续规范、高质量发展?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在公开场合建议,PPP项目应做到合法合规、防范法律风险,同时要加快PPP立法步伐,规范PPP各方行为,为PPP发展“保驾护航”。


“PPP合同是不完备合同、长期合同,合作方之间以及项目外部面临诸多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风险,一方面合作方要防范、控制风险,另一方面建议尽快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规范PPP发展。”中国财科院PPP研究所彭所长说。

 

在由国投信达支持举办的“2018中国PPP投资论坛”上,特邀嘉宾、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法律专家、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薛起堂也认为,PPP项目必须要重视全流程法律风险,包括框架协议法律风险、项目“两论证一方案”法律风险、采购招标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项目公司法律风险等。“比如,物有所值评价不要流于形式、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不得造假、实施方案审批后不可轻易更改、招标采购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等等。”他说。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着力推进PPP立法工作。2017年7月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18年3月《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PPP条例列入其中。

 

中国财科院陈研究员认为,PPP立法十分必要,有利于化解新的“风险—利益”关系不确定性、降低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政府与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合作的不确定性,以及减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改革中的不确定性。

 

“目前,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和操作指南,大多停留在政策层面,法律效力等级较低,缺乏上位法的指导。通过政社合作立法,有利于提升政策制定水平和决策科学性。”陈研究员说。

 


当前,政社合作落地难、社会资本尤其民企意愿不足的现象较为突出。“社会资本之所以对参与政社合作犹豫不决,除存在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之外,还与社会资本的一系列担心有关,如担心缺乏必要的利益保障机制,担心政府管理体制不顺,等等”陈研究员说,制定条例的重要目标就是要消除社会资本的各种担心,降低社会资本参与合作的不确定性。

 

规范发展、推动立法,成为发展PPP的共识。“只有规范发展、严控风险,PPP事业才能行稳致远。”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焦主任近日表示,要加强协同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配合司法部加快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统一顶层设计,加快统一市场建设”。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需求稳定、具有可经营性、能够实现按效付费、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项目采用PPP模式。

 

“国家明确鼓励依法合规地开展PPP项目,这是对发展PPP模式的肯定。加快PPP立法,除了有利于规范、解决PPP实操中的各种问题与争议,在当前的重要意义在于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彭所长表示。

 

对于如何立法,陈研究员认为,条例应既立足于现实问题,也要着眼于政府治理转型的改革目标,“条例与已有的细则和操作指南,在功能定位上有很大的不同。条例旨在通过立法规范主体之间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为规范政社合作,提供准则性的框架,体现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具有长期性。出台条例,要为全国政社合作提供指引和基本准则,同时要为地方因地制宜留下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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