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师PPP观点集锦


来自:森墨传媒     发表于:2018-12-20 19:11:13     浏览:268次

     

我国幅员辽阔,地方政府层级多,地方政府机构PPP能力建设任务重,迫切需要制订一整套PPP操作标准以更好指导地方政府开展PPP工作。如果有关部门能在现有PPP导则或指南的基础上制订一套涵盖PPP项目准备、执行、监管、移交等全生命周期的PPP操作标准,且该标准具备可操作性、可复制性,无疑将极大地降低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主要参与主体的交易成本。当前,建议可重点研究制订项目风险分配、社会资本招标采购、项目绩效考核评价、项目信息公开发布和项目移交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


       商业上的事情包括做投资项目研究咨询就没有容易的,也正因为如此,咨询成果报告能做出来、逻辑能自洽就值得称赞。这个世界最容易的事情恐怕就是说别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了,比如当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就比做项目研究咨询工作要容易得多。所以,我当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和PPP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专家时,通常不是简单地说报告或方案这不行和那有问题,而是针对其不足和问题之处尽可能地提出我个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有助于咨询机构修改完善报告或方案,从而提高项目咨询成果质量。


       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采购时,为了促进公平竞争,有效防止投标人之间的围标和串标行为,通常要对投标人之间的控股、管理关系进行限制性规定。比如,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由同一企业控股、管理的投标人不得超过2家。


       文旅、康养特色小镇PPP项目的用地获取风险较大。这类特色小镇建设的子项目较多,且存在不同的用地取得方式,如小镇配套酒店和商业设施的建设用地需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而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又多为划拨用地。由于涉及多宗不同性质用地,土地变性、流转及审批难度大。但目前尚无针对PPP项目用地的政策规定,对于项目用地获取风险,要在PPP项目实施方案及合同体系中明确并作出合理分担。


       虽然现在PPP业界都习惯了,都懒得说了,也觉得说了没用,但还是忍不住吐槽一下:现在的PPP管理要求实在太复杂了,入项目库,入咨询机构库,入专家库,入了国家层级库,还要入省级甚至市级库,劳民伤财,画地为牢,割裂了全国统一市场,不仅与放管服改革背道而驰,而且滋生大量寻租活动。我尤其不明白的是,这么不合理甚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措施,居然能出台,而且还没人监管,我们天天喊叫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仅仅是一句空话吗?


       朋友问:我们正在做一个PPP项目,政府方实施机构是县住建局,地方城投公司(地方融资平台)做为政府出资方可以吗?这个项目已经招投标结束了,但在项目融资和入库的过程中对城投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提出了异议,认为与国家有关规定冲突,所以向您请教。我答:这个是两年前国办发42号文就明确了的问题。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如果没按规定转型的话,是不允许当社会资本方的,但当政府出资方代表没问题。当然,即使是所谓按规定转型或不在银保监会名单外的融资平台公司,也最好不要当本地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老子和儿子的关系你懂的。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行业丨医养结合PPP项目运营可持续分析(下)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