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皑皑白雪,室内温暖如春。南关区怡康园老年公寓里,70多位老年人在护理员的精心照料下怡然自得。
作为这家5A级养老院的管理者,院长郗昕获得全体老年人的点赞,日前获评全市最美养老院院长。而与郗昕共同获此殊荣的,还有9人。
好的榜样,是最有力的导向。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最美养老院院长评选等活动,是长春市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推出的创新性举措之一。这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只是小小的一环。
“银发时代”已然来临,养老服务关乎民生。长春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以建设“幸福长春”为着眼点,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目标,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拓展新模式
叠加养老服务实支撑
老年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以预约养老服务,这是今年长春市打造“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的一项成果。长春老人或家属可通过手机移动端轻松了解本市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自由选择和预约养老服务。该平台还可以多维度展示长春民政养老服务特色,积累养老行业大数据,为决策分析、服务创新提供支撑。
今年,长春市启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测评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以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审核、审批、支付等。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深入推进。2016年年底,长春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2017年通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龙头组织(企业)发展等三类32个项目进行扶持,资金总额达1074.6万元。今年在继续推动2017年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分配试点资金2500万元,鼓励各地区自行设计开发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32个项目。
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是长春市的又一项创新举措。去年起,长春市为农村居家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取邻里结对互助的形式,组织同村屯有爱心的志愿者为孤寡失独、失能失智、高龄特困的老人提供“两访、三查、四助”服务。今年,507名符合条件的老人被确定为服务对象。2019年起,农村居家养老邻里志愿服务项目将在全市城区、开发区开展,计划投入288.7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203名城区及农村老人提供邻里互助志愿服务。
福利大提标
攀升养老惠民新高度
老年人持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的一道风景。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2017年起,长春市老年人免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从原来的市区内公共汽(电)车扩大到郊线车,免费乘车年龄放宽到65周岁起。同时,公园、景区、文物建筑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60周岁至65周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不断提高。从2011年起,长春市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2015年起,为80周岁至89周岁的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今年6月起,80周岁至89周岁的低收入老年人、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和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200元、400元和600元。
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减轻老年人因意外风险造成的经济负担,从2014年起,长春市对在长春市生活或工作的老年人,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老年人在各类活动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提供保障。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每份10元的优惠价格,“三无”“低保”“五保”等困难老年人由政府全额承担。目前,已参保30余万人,其中,为2.4万余名困难老年人免费参保,每年财政投入30万元。
全国首个PPP养老项目长发·颐天和利国店开门迎客、“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营、居家老人通过养老服务券享受免费服务……2018年即将结束,回望昨天的建设脚步可以惊喜地发现,在这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丰收之年,一项项朴实厚重的惠民举措落地开花,让全市150多万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的甜美硕果。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冬已
责编:苑丹 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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