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C一周行业资讯|明年地方债有望提前开闸地方债评级自律规范出台在即!


来自:睿立方咨询     发表于:2019-01-02 09:12:22     浏览:301次

1、发改委:明年将实施更大力度降成本举措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日前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会上表示,2019年,发改委将进一步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补短板,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同时,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更大力度降成本举措,落细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我国拟修法促农村土地改革: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进行。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而农民住房不再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而是作为专门的住房财产权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对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地区,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下放宅基地审批权,明确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六部门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化经营试点

 

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合理确定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培育一批土地经营权出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公司。

 

4、金融委: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中国央行官网今日发布公告称,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5、发改委密集批复数千亿基建项目明年投资补短板力度有望加大

 

日前,国家发改委密集批复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民生等领域。业内人士认为,加大投资补短板力度仍然是2019年的一个工作重点。

 

据了解,发改委近期密集批复了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以及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等机车设施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超过了5000亿元。



1、国资投资运营成明年国企改革重头戏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通知,明确第三批国资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名单,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华润集团等11家央企入围。

 

2、特高压首次开放!国家电网“混改”提速

 

国家电网公司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前期增量配电、交易机构和抽水蓄能电站等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混改”范围和力度,推出向社会资本首次开放特高压建设投资等一系列举措。

 

3、更高层级国企改革全面铺开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有望加速落地

 

目前央企混改范围已大面积推开,但却主要集中在子公司层面。截至去年底,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央企各级子企业实现了混合,但从央企层面来看,仅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为了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自下向上,今年年中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视频会,在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时提出,下半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由子企业层面升至集团层面,稳妥推进2家至3家央企集团层面实施股权多元化。

 

4、11家央企新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12月28日,国资委召开11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启动会。新一批11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启动,目前央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已有21家。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试点企业要充分总结借鉴前期试点的经验做法,瞄准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快改革步伐,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升级版。


创新投融资


1、明年地方债有望提前开闸地方债评级自律规范出台在即

 

记者从中国国债协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的政府债研讨会上了解到,部分省市初步计划于明年1月份启动地方债发行,时间较往年提前,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地方债市场各项制度将进一步完善,一系列涉及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的规范措施正在路上。国债协会人士告诉记者,将尽快出台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正在研究统一信用评级的关键量化指标及其权重、制定最低信息披露要求。

 

2、财政部:将发文厘清PPP支出责任与隐性债务的边界

 

12月27日,财政部官网刊发了金融司司长、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毅最新的讲话——《保持定力、规范发展,推动PPP行稳致远》, 王毅称,目前我们正在配合司法部抓紧推进PPP条例出台,各方面共识越来越多,可以预期这项工作会尽快往前推。条例出台之前,财政部将从厘清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边界、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正负面清单,强化正面指引。

3、地方债酝酿信息公开办法信息透明化助力市场化改革

 

截至2018年11月末,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已达18万亿元,是我国债券市场第一大品种。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关乎地方政府财政稳定运行、债市稳健发展。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是提升一级市场发行定价的市场化、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接近财政部人士处获悉,目前地方政府债信息公开办法正在起草中,将争取早日出台,从而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机制。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1、民革中央调研组在四川调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2、财政部印发信息公开办法,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阳光化”

 

12月29日,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办法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新增一般债券、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前,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公开相关信息,并且在债券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发行债券编码、利率等信息。


本文为睿立方咨询整理发布,综合国家统计局、财政部、经济参考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证券报、第一财经、每日经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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