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中甩项工程的处理


来自:PPP杂说     发表于:2019-02-01 02:27:03     浏览:648次

甩项工程,该词语的定义无从考察,应系从建设工程施工实践中产生,百度百科将“甩项工程”定义为“是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其甩下的工程细目,称甩项工程。甩项工程中有些是漏项工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工或进行修补的工程”。

对于存在甩项工程的整个工程所进行的验收就是甩项验收,进行甩项验收并不意味着整个工程已竣工,这只是一种假设竣工,是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未完成的工程情况所作的一次确认,甩项验收后合同双方可以据此进行相关结算。就整个工程而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暂不施工部分工程,甩项是暂时的,甩项工程最后仍需进行施工。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若需要甩项处理,由SPV公司与实施机构共同对甩项工程进行确认;

2、实施机构、SPV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该等事项意见一致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甲乙双方签订《甩项协议》。在《甩项协议》中,首先要把工程概况介绍清楚,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状况等主要事项;其次是写清甩项原因,注明甩项部位,竣工验收后甩项项目的施工、甩项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承担;在协议中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竣工结算申请及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对于甩项项目约定相应的结算原则及价款支付方法等;

4、在具备条件后再次启动实施,待施工完毕后由SPV公司提出甩项竣工验收申请;

5、甩项工程的验收。甩项工程施工完成后,仅需对该甩项工程进行验收,对已经验收合格的,无须再行验收。如山东潍坊市监督站《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潍建监字【2011】31号文件的规定,应做好甩项项目竣工后的施工检查、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各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设、设计单位甩项行为的监督,严格检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中有关甩项内容。凡设计内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应及时上报市监督站,对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关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6、依据《甩项协议》进行结算;

7、甩项工程基建档案归档。保证甩项工程基建档案归档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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