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自:申凯科技交流中心     发表于:2019-02-20 06:23:11     浏览:265次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了PPP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加强PPP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PPP项目论证和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投资[2015]2860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现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用于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也可用于已确定采用PPP模式实施但仍存在前期工作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包括已签订PPP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的在建项目PPP项目是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运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PPP项目前期工作包括PPP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资产评估等。 

  二、申报要求 

  1、正式申请文件包括:2018PPP工作推进举措(包括政策制度制定、专题培训、发布推介、PPP项目联审、PPP项目库规范清理等)PPP项目签约落地情况等所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市州发改委应在申报文件中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和项目材料真实、合规,符合我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申报项目必须已立项或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并至少已编制实施方案;优先支持已发布推介、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已有意向社会资本合作单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0.5亿元。 

  3、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项目采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的项目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项目。不得申报通过回购投资本金、承诺最低收益等方式违规变相举债的项目。 

  4、优先支持投资额较大操作模式创新,有典型试点示范意义的项目。 

  5、不得重复申报已安排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资金的PPP项目。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8]28号)要求对推广PPP模式成效显著的常德市、凤凰县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三、申报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详见附件1。 

  2、申报PPP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3、各市州投资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3。 

  4、申报PPP项目的实施方案。 

  5、申报PPP项目其他前期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正式发布文件、政府会议纪要、论证报告、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等)。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数量:各市州原则上申报项目5个以内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常德市、凤凰县申报项目数可视项目情况酌情放宽。 

  2、截止时间:2019220。 

    

  (联系人:刘婧电话0731-89991006传真0731-8999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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