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财政部关于推进PPP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来自:助力ppp     发表于:2019-03-09 00:39:57     浏览:236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PPP模式积极作用,落实好“六稳”工作要求,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推动PPP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大力推进PPP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超出自身财力、固化政府支出责任、泛化运用范围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遵循“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原则,切实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扎实推进PPP规范发展。 


  (一)规范运行。健全制度体系,明确“正负面”清单,明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项目入库,完善“能进能出”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项目绩效激励考核。 


  (二)严格监管。坚持必要、可承受的财政投入原则,审慎科学决策,健全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防止政府支出责任过多、过重加大财政支出压力,切实防控假借PPP名义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采购社会资本方。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充分披露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四)诚信履约。加强地方政府诚信建设,增强契约理念,充分体现平等合作原则,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约,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二、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 


  (一)规范的PPP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按规定履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程序; 


  2. 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承担相应风险,政府承担政策、法律等风险; 


  3. 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 


  4. 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规定比例,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 


  5. 政府方签约主体应为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关或事业单位; 


  6. 按规定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及时充分披露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新上政府付费项目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审慎要求: 


  1. 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 


  2.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3. 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成本,加强跟踪审计。 


  对于规避上述限制条件,将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库。 


  (三)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监管。确保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建立PPP项目支出责任预警机制,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 


  三、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规范运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要求实施规范的PPP项目,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存在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向社会资本回购投资本金、承诺固定回报或保障最低收益的。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或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还款承诺等方式,由政府实际兜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风险的。 


  (二)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级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实际只承担项目建设、不承担项目运营责任,或政府支出事项与项目产出绩效脱钩的。 


  (三)未经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的。未按规定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或规避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自行以PPP名义实施的。 


  (四)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的。 


  (五)未按规定及时充分披露项目信息或披露虚假项目信息,严重影响行使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权的。 


  对于存在本条(一)项情形,已入库项目应当予以清退,项目形成的财政支出责任,应当认定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对于存在本条(二)至(五)项情形的,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无法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已入库项目应当予以清退,涉及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问责和妥善处置。 


  四、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强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加大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项目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中央财政公共服务领域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研究完善中国PPP基金绩效考核办法,将投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中国PPP基金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在开展PPP项目时,不得对外资企业、中资境外分支机构参与设置歧视性条款或附加条件。提倡优质优价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提高采购质量。 


  (二)加大融资支持。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采取注入资本金、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规范的PPP项目。引导保险资金、中国PPP基金加大项目股权投资力度,拓宽项目资本金来源。鼓励通过股权转让、资产交易、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 


  (三)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加快实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完备、回报机制清晰、融资结构合理的项目。 


  (四)保障合理支出。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形成的政府支出事项,以公众享受符合约定条件的公共服务为支付依据,是政府为公众享受公共服务提供运营补贴形成的经常性支出。各地要依法依规将规范的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重诺守约,稳定市场预期。 


  (五)加强信息披露。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对PPP项目信息进行全流程公开披露、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测,完善项目库“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不以入库为项目合规“背书”,不以入库作为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六)加强分类指导。对于在建项目,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保障出资到位,推动项目按期完工,避免出现“半拉子”项目。对于尚未开工的项目,督促各方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合同条款审核,规范融资安排。对于进入采购阶段的项目,加强宣传推介和信息披露,吸引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同时,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推动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项目开发格局。 


  (七)强化PPP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管理。咨询机构和专家要发挥专业作用,遵守职业操守,依法合规提供PPP项目咨询服务。对于包装不规范PPP项目增加隐性债务风险、出具咨询意见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偏离市场合理水平、对PPP项目实施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加快推动建立协同配合、保障有力、措施到位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项目前期识别、论证和入库等环节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推进科学决策。 


  (二)强化跟踪监测。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督查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三)鼓励地方和部门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工作推进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财  政  部 

  2019年3月7日
















一、现金流为王的角度,谈如何精雕细琢PPP项目现金流实      操

   3月28日-3月31日   北京市(28日全天报到) 

  (一)、培训内容    

       1、PPP项目财务分析的基本概念

     2、PPP项目全过程财务分析

     3、PPP项目财务分析主题精讲

     4、财务分析四大案例机操

  (二)、PPP项目咨询沙龙

  (三)、海量教学视频免费学

二、新时期工程合同纠纷、结算风险防范与精细化成本管理      实务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操作要点 

    2019年3月21日-24日(3月21日全天报到)    北京

    2019年4月24日-27日(4月24日全天报到)    上海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下工程造价实务操作要点

(二)新时期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核心问题分析

(三)新时期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实务

(四)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造价管理实务,主要包括:

(五)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结算争议防范实务

(六)新时期精细化成本管理实务

详细文件请打电话或微信索取

  人:石磊    18701023730(同微信) 

 欢迎转发文件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报名6人以上可减免1人培训费,本次培训内容及我单位其它行业相关培训内容均可赴企业提供内训服务。

长按二维码直接报名

谈如何精雕细琢PPP项目现金流实操


近期课程表

一、关于举办“PPP项目规范运行、绩效考核、财税安排、投融资策划、全过程管理实务技巧       及实战案例专题”培训班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二、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处置、专项债发行及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指导与投融资创 新实务”专题培训班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4月11日—4月15日(11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09日—5月13日(09日全天报到)    地点:武汉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三、关于举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债转股与《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解析及国企薪酬绩效改革要点专题培训班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09日—5月13日(09日全天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四、2019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EPC工程总承包费用财务规定最新政策解读、PPP项目会计核算与税收政策暨建设项目审计培训

2019年03月21日至03月25日(21日全天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9年04月18日至04月22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5月16日至05月20日 (16日全天报到)   地点:宜昌市

五、关于举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产融合发展暨国家重点支农项目规划及扶持政策培训”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六、关于举办“特色小镇与田园综合体规划建设、开发运营与申报要点解析及运用PPP模式的实操专题培训班”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七、关于举办“新政策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实战管理及风险防范实务”高级培训班    

2019年03月21日-03月26日(21日为报到日)      地点:厦门市

2019年04月11日-04月16日(11日为报到日)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4月18日-04月23日(18日为报到日)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09日-05月14日(09日为报到日)      地点:重庆市

2019年05月24日-05月30日(24日为报到日)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6月13日-06月18日(13日为报到日)      地点:青岛市

2019年06月28日-07月03日(28日为报到日)  地点:呼伦贝尔市

八、关于举办“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最新融资模式与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及违章建筑认定处理与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专题培训班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09日—5月13日(09日全天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九、关于举办城市违法建设查处与防控两违治理与《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解读及城管执法疑难问题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09日—5月13日(09日全天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十、举办“装配式建筑整体设计与生产、施工一体化关键技术及装配式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4月02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4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09日—5月14日(09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9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十一、关于举办“2018清单计价下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管理、《解释》(二)下施工合同风险管控与新政策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实战管理及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4月01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04月19日—4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十二、关于举办“公文写作与处理暨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实务与文秘人员核心技能再提升”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6日至03月31日(26号为全天报到)地点:南宁市   

          2019年04月23日至04月28日(23号为全天报到)地点:成都市   

          2019年05月22日至05月27日(22号为全天报到)地点:郑州市   

2019年06月19日至06月24日(19号为全天报到)地点:西宁市   

十三、关于举办“基于新版《清单计价规范》与《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下建设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解释》(二)下施工合同风险管控与新政策下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实战管理及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1日—03月26日(21日全天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9年04月18日—04月23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市

2019年05月16日—05月21日(16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市

十四、关于举办2019年清单计价下的建设工程造价管控、合同价款疑难解析、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最新政策解读及审计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1日—03月26日(21日为报到日)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4月18日—04月23日(18日为报到日)     地点:西安市

十五、关于举办“新形势下业主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及总承包合同管理与解读最新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暨项目管理实务”高级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8日—4月2日(28日全天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9年04月18日—4月23日(18日报到)          地点:重庆市

2019年04月24日—4月29日(24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5月09日—5月14日(9日全天报到)       地点:郑州市

2019年05月24日—5月29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西安市

2019年06月21日—6月26日(21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市

十六、关于举办“最新清单计价政策解读、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招投标管理实务暨营改增后计价合同招标对策分析及审计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3月22日—3月27日(22日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9年04月12日—4月17日(12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9年04月25日—4月30日(25日报到)          地点:西安市

2019年05月16日—5月21日(16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6月14日—6月19日(14日报到)          地点:贵阳市

2019年06月28日—7月03日(28日报到)          地点:大连市

十七、关于全国开展“5G网络及应用工程师”培训班

2019年06月14日-06月16日(13日为报到日)       地点:北京市

2019年07月12日-07月14日(11日为报到日)       地点:哈尔滨市

2019年08月09日-08月11日(8日为报到日)        地点:兰州市

2019年09月13日-09月15日(12日为报到日)       地点:上海市

2019年10月11日-10月13日(10日为报到日)       地点:深圳市

2019年11月15日-11月17日(14日为报到日)       地点:海口市

十八、关于举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下依法合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暨招标采购精准分析与实战指导"专题培训班

2019年3月21日—27日(21日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9年3月22日—28日(22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9年3月26日—31日(26日报到)              地点:武汉市

2019年4月17日—22日(17日报到)              地点:杭州市

2019年4月18日—23日(18日报到)                地点:西安市

2019年4月19日—26日(19日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9年4月23日—29日(23日报到)                地点:贵阳市

2019年5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地点:重庆市

2019年5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5月23日—28日(23日报到)                地点:长沙市

2019年5月24日—27日(24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

十九、学历教育:2019年学历教育招生;高起专\专升本学制为3年

● 全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

● 春季注册为3月,秋季注册为9月

● 春季开学时间:2019年4月10日      

● 秋季开学时间:2019年10月10日

二十、为各企业提供资质升级、人事猎头、证书挂靠、资质收购、转让、剥离等相关服务

●资质一升特              ●材料预审

●资质二升一              ●注册类证书挂靠

●资质乙升甲              ●职称证书挂靠

●资质转让收购            ●赴企内训

二十一、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考前培训高过班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1月

二十二、为企业提供PPP项目、棚改项目、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平台公司转型、规划、立项、申报、融资、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咨询服务工作。

二十三、为更好提供服务我中心特邀会员单位加入,会员单位可享受我中心公开课、咨询服务等相关产品的的优惠政策详情来电咨询。

备注:我中心长期与各部委、高校开展战略合作,为企业、政府机构开展课题研发、公开课培训、企业内训、咨询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洽谈业务,索要正式文件

联系人:石磊  18701023730(同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文明工地巡展|常州天宁ppp项目二分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