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欣欣、袁琛,67805858-23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项目名称: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PXM2018_696101_000044_00323785_FCG-JH001-XM001
项目地点:北京市
项目规模: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北起西南五环路,京良路立交北约1.6公里处,南至市界,全长约27公里。估算总投资190亿元。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0 万元
采购内容:本次选定的咨询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招标文件及PPP协议编制、后续谈判及建设期合同咨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车运营为止。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作为政府方咨询顾问,近五年(2014年6月至今,以签订项目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3项交通线性工程PPP咨询服务工作;(注:交通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政府方咨询顾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2项交通线性工程PPP咨询服务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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