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设计质量风险如何合理分配——《PPP项目困境破解与再谈判》读书笔记


来自:珲春管廊项目公司     发表于:2019-06-22 05:37:43     浏览:492次

     与传统承发包模式不同,采用PPP模式的初衷在于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从而实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降本增效的目标,因此,通常PPP项目的设计应由具有设计能力的专业社会资本完成,相应的责任也应该由负责设计任务的社会资本方承担。周兰萍老师的《PPP项目困境破解与再谈判》一书从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项目收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对PPP模式下设计质量风险分配的合理方式进行详细阐述,并就政府方已完成PPP项目前期设计工作情形下的解决方案给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PPP模式下设计质量风险分配的合理方式

    PPP模式的精髓在于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即风险由最适宜控制该风险的一方承担,从而达到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效率、降低政府成本支出的目的。因此,PPP项目中的设计义务人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以及产出要求,并基于不同的设计阶段分别来确定。

     1、原则上PPP项目的设计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能力的专业社会资本完成,相应的责任也应该由负责设计任务的社会资本方承担。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11.2条的规定,“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因此,对于项目设计质量风险,按照现行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原则上应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3、有利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在PPP模式下,通常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运营基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由于设计直接关系到未来项目的运营,面对一个设计不合理的项目,再好的运营也无力回天。从有利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社会资本方既然承担了项目运营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理应也有设计的权利和责任,才符合风险分配的原理。

二、风险防范建议

   为了防范对PPP项目设计质量风险的责任分配产生争议,对于项目参与各方而言,建议在项目操作过程可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尽量采用PPP+EPC模式

    PPP+EPC的组合模式,即指在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中,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项目建设。此时,社会资本方具有双重身份:项目投资人和工程承包商(EPC)。在PPP+EPC模式下,让社会资本方成为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设计在内)的第一责任主体,通过该种模式有利于清晰地划分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界面,从根本上减少后续设计质量责任分配争议产生的概率。

    2、PPP项目合同中明确设计责任的承担主体

    PPP项目合同中应当对设计工作的安排、设计义务人以及设计责任主体进行明确约定,从政府方角度而言,一般会考虑设定类似“设计责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同时,政府的任何审查、意见、批准或默认等均不代表政府承担了设计的责任和风险,也不代表政府认可该设计一定能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对服务的要求”的免责条款,最大化地降低政府方承担设计质量责任的风险。

   3、政府方已参与前期设计工作的,应对设计工作及成果的交接作出完善的安排

    如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则建议政府方应将其在设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社会资本方,并由政府方、社会资本方与设计单位签订相关的三方补充协议。

    如设计工作已完成的,则建议政府方可将现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整体打包出售给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对其购买的设计成果在PPP项目中的使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结束语

    设计工作是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PPP项目的设计义务人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产出要求以及不同的设计阶段分别来确定,设计质量风险应当主要基于“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在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为避免后续因设计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建议在PPP项目合同中应当就与设计相关的事项进行明确,如涉及前期设计成果交接的,还应当对具体交接方式和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约定,从而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文节选自《PPP项目困境破解与再谈判》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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