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站南广场片区、高铁新片区PPP项目面向社会招商


来自:山东潍坊     发表于:2019-07-21 17:56:44     浏览:336次

为加快城市建设,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新的增长极,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开发建设潍坊站南广场片区、高铁新片区项目,两项目估算投资分别为45亿元和75亿元,并授权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为推动项目开发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PPP社会资本方招商公告,热忱欢迎综合实力雄厚的投资商前来洽谈,共谋发展,共创辉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潍坊地处山东半岛中部,人口937.3万,2018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15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5亿元。潍坊自然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雄厚,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整建制创建为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国际风筝都、中国动力城、中国食品谷名扬海内外。当前,潍坊深度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北融南联,承东启西,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国区域性高铁枢纽城市。站南广场片区、高铁新片区项目均位于潍坊主城区,是未来轨道交通核心区、高端商务聚集区、现代产业隆起带,承托着城市转型升级的空间与希望,投资价值和收益潜力极大。目前,两个片区开发建设条件均已基本成熟。

(一)潍坊站南广场片区项目。



该片区作为千万人口交通集散中心腹地,定位于潍坊重要民心工程和城市经济新增长极,按照“创新协调型城市中心、绿色共享型生态空间”整体架构,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建设成为集商务、教育、旅游、居住于一体,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绿色低碳的示范型城市中心区,打造城市西部新地标,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1.项目四至。片区位于潍坊火车站南侧,东起白浪河,西至清平路(局部长松路),北起胶济铁路,南至白浪河水库,占地30.7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占地9.8平方公里。

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景观广场及地下空间、长途客运站及公交换乘站、公共停车场、南大营区、轨道交通站点预留工程、中小学校、污水处理厂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南路、仓南街、向阳路、清平路等10余条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3.投资概算。经初步估算,纳入本项目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包含存量约10.6亿元。


4.土地情况。片区总规划面积30.7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04平方公里,扣除现状已建、在建、有要点的城市建设用地和规划保留的基本农田、村庄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后,可用于综合开发的土地为9.56平方公里,其中可开发利用土地7918.5亩(居住用地5665.5 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244 亩、工业用地9 亩)。目前,核心区4.7平方公里拆迁及补偿工作已完成。

(二)高铁新片区项目。


该片区依托高铁枢纽,以“青潍新门户、绿色新家园、产业新高地、创智新空间”为发展定位,加快产城融合、站城一体建设,力争3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成为潍坊市区北部隆起带和城市形象新窗口。


1.项目四至。片区位于潍坊市主城区东北部,东至浞河,西至白云北路,南至运河东街,北至兴安街,总规划面积20.79平方公里(31185亩);其中,核心区东至幸福路,西至潍县中路,南至引黄入潍总干渠,北至兴安街,总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6600亩)。


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T型区域交通枢纽工程、站北广场及落客平台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北辰现代教育示范区项目、锦绣潍坊项目及一处综合医院项目。


3.投资概算。初步估算,总投资约75亿元,包含存量约32.8亿元。


4.土地情况。片区总规划面积20.79平方公里(31185亩),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4.41平方公里(21617亩),扣除铁路用地和村庄安置用地,可用于综合开发利用的土地6.83平方公里(10242亩)。可开发利用土地6124亩,其中居住用地2893.82 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00 亩、工业用地1730.18 亩。

二、开发模式

两项目均采用PPP模式运作,BOT运作方式,合作期内,社会资本参与两片区总体策划规划,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产业招商、运营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工作。

(一)初步投入安排。两片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政府方资本金出资比例暂定10%,合作期15年,其中总体建设期3年(各子项目建设期1-3年),运营期12年。

(二)回报安排。片区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项目公司收入渠道主要为政府缺口补助、片区运营收入、产业招商奖励等。政府设置片区产出和产业导入绩效目标,根据目标完成情况予以缺口补助;超额完成产业导入目标予以奖励。片区运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污水处理、停车场等特许经营收入,产业运营收入等。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政府方:

1.负责确定片区基本功能定位、公共服务需求、发展产业方向。

2.负责片区土地征迁,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规模。

3.负责制定片区总体规划,对各子项目设计文件等进行审批。

4.负责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考核。

5.指定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履行政府方资本金出资义务。

6.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产业招商奖励。

7.对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工作进行监管。

8.为项目公司提供其他必要的政策便利和公共服务等。

(二)社会资本方:

1.参与片区策划规划等工作。社会资本发挥自身优势,对区域资源禀赋进行深度挖掘,协助政府方制定完善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负责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

3.负责片区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营与维护,停车场、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项目的运营管理。

4.负责片区产业导入及发展服务工作。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产业招商,吸纳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培育导入高端项目、产业。包括招商宣传,企业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

5.项目公司成立后,以合理方式置换政府方企业先期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相关测绘、勘察设计、监理、跟踪审计、项目管理费用及合理收益。以上投入列入项目总投资,政府方按照合同约定,统筹支付项目公司。已经完成招标但尚未实施或未进入资金支付阶段的项目,由项目公司承接并履行合同主体权利义务。

四、合作条件

(一)社会资本方须为年检合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独立企业法人。

(二)社会资本方为大型城市投资运营商、综合开发运营商、基础设施总承包商。

(三)社会资本方近五年承担过1个20亿元及以上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含土地一级开发)。

(四)社会资本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财务状况,具有资本金出资能力和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五)社会资本方自身产业链丰富或有较多可利用的产业资源,具有较强的产业导入能力和产业发展运营能力。

(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社会资本方须同时满足以上六项基本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洽谈,非诚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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