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头再来又一例: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PPP拾穗者     发表于:2019-09-25 06:40:14     浏览:3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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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完成采购

2019年9月再次资格预审

重头再来又一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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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9-304

 淮安市人民政府授权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已经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并被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列入江苏省PPP项目库,且已被列为江苏省省级PPP试点项目。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淮安市境内。
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工程、政务工程、民生工程等三类,含智慧城市云计算平台、市政府云计算中心扩建工程、法人信息库等子项目。其中,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一期、全业务光纤网一期、智慧交通一期、智慧教育一期、阳光扶贫一期和人口库等7个子项目为存量项目,其余子项目为新建项目。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项目总投资约9.44155亿元,其中存量项目评估值约19935.3万元
5、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6.1运作方式:新建子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模式,存量项目采用ROT运作模式。
6.2项目公司股东包括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为18883.1万元,具体组建流程方式见项目需求。
6.3合作范围: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将项目范围内形成的资产、知识产权等移交给淮安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4合作期限:共计为12年,含建设期2年。
6.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回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
6.6 本项目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6.37%,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责任。
6.7项目合作期内,新建项目由项目公司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供应商。
6.8 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19年2月至今的1个月或多个月的相关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无需提供;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5、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二)特定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资格预审当日,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要求;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要求)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明确牵头方和成员各自的出资比例,且出资低的一方出资不低于联合体出资的10%;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应出资参与设立项目公司;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3)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方和成员不得变更,各成员承担的职责亦不得变更。
   3.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


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JSZC-G2015-377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对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项目进行评审,对候选和会资本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确定预中标人,现就本次采购的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12月8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

二、评审及确认谈判信息:

日期:2015-12-29

地点:南京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2A层

评审小组:李永祥、薛乐飞、金科、潘守伟、郭小明、刘尧华、胡颖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相关及评审小组组成的工作组

三、评审、确认谈判及预中标结果:

确认谈判备忘录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响应确定谈判内容并承诺如下:

1、项目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按《运营服务协议》中约定方式进行分配。

2、在运营期中,项目公司将会努力增加运营服务内容、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扩大使用者付费来源及收入,减少政府缺口补贴金额。

3、在实际建设与运营期内,将会争取按照实际最优融资方案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

4、项目公司将会发挥淮安市高技术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为淮安市智慧产业园建设、产业转型与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确定的预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50号中兴通讯二区5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预中标报价:85589.17万元(捌亿伍仟伍佰捌拾玖点壹柒万元)

中标社会资本已退出项目公司

(企查查)

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变更阶段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成交公告

编号:HAZC-2019070540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就淮安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变更阶段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组织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竞争性磋商日期:2019年8月14日9:30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壹万圆整(210000.00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江苏腾泽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捌仟圆整(188000.00元)

智慧淮安”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2018-11-30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就“智慧淮安”PPP项目中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组织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竞争性磋商日期:2018年11月30日 9:30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圆整(450000.00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南京韵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圆整(470000.00元)




淮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检查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时间:2019-09-06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淮安市财政局的淮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检查服务的竞争性谈判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竞争性谈判日期:2019年9月6日15:00

   中标人第一名: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肆万壹仟圆整(141000.00元)

   中标人第二名: 南京韵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肆万贰仟圆整(142000.00元)

第三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并列第三名: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名: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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