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见20部委启动第3批PPP项目申报,市场的蛋糕有多大?


来自:政在协商     发表于:2016-06-09 03:28:06     浏览:425次
 6月12日,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20个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启动第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此批项目的重点和范围包括哪些?前两批项目进展情况如何?全国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的“蛋糕”究竟有多大?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关键词:何为PPP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 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由财政部示范提升到全国示范,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
“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由财政部与相关行业部委横向联合开展,就是要进一步提升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项目的申报筛选,将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
  
这位负责人介绍,示范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一是项目属于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每个省市的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
  
地方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行业部门联合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然后,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PPP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形成备选项目清单,作为项目评审对象。为兼顾评审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将按照行业领域分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封闭评审。

全国各地PPP招商项目7721个,总投资约8.8万亿元
全国PPP的市场“蛋糕”有多大?这组数据可以勾勒出一个大概轮廓:截至今年3月,财政部搭建的PPP综合信息平台收录各地的PPP招商项目7721个,总投资约8.8万亿元,涵盖了19个主要发展领域。
  
“PPP热了火了,根本原因是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打破了垄断、引进了竞争。”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焦小平表示,PPP不仅是要解决政府投资不足等问题,更是针对公共服务进行的市场化改革。2014年到2016年主要是做示范项目,以保证PPP示范项目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
  
首批PPP示范项目确定了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PPP示范项目,其中,新建项目8个,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22个。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确定了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项目等206个项目,总投资金额6589亿元。从社会资本的取向来看,排在前面的是交通、市政和环境领域,这与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是完全吻合的。而且,PPP项目中基础设施比重大幅提高,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占到了60%。
  
2014年,湖南省成为了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湖南省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介绍,截至目前,省级已先后发布三批199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达到3109亿元。其中,2016年第三批示范项目117个,总投资1713亿元。前两批82个省级示范项目中,列入国家级示范项目的达到12个,与社会资本签约率达到了76.8%,项目落地率达到了34%,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示范项目实行“能进能出”,切实推动PPP模式健康发展
“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财政部将建立健全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审查示范项目是否符合PPP模式的必备特征。验收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
  
此次20部委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即使一些项目纳进来了,如果后来发现是BT项目,或者是明股实债、有固定回报的情况,包括不公开透明的采购社会资本,不按照PPP项目程序等,也将按照规定调出PPP示范项目名单。”这位负责人表示。
  
实际上,PPP示范项目一直实行“能进能出”管理,首批示范项目中,青岛体育中心项目和胶州湾海底隧道一期项目、江苏省昆山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就因项目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的实施条件,调出了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
  
针对当前一些PPP存在的融资难和资金错配等问题,财政部要求,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PPP作为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改革的牵引性非常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 PPP属于公共治理的范畴,但在这里公共治理采取了一种非行政运作方式,引进了市场和社会的因素。PPP可以使政府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多样化,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张波认为要让PPP项目落地,必须着力构建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

1.建立专业的PPP管理协调领导机构。建议设立单独的PPP管理协调机构或跨部门工作协调小组,避免多部门管理和协调上存在的冲突。加强顶层设计,多部门协同推进项目审批、用地等重大事项。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统筹内部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整合专门力量,承担PPP模式推广职责。

2.建立推广应用PPP的保障机制。要落实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承诺,细化具体举措,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多种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做好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保障机制。

3.完善多方合作机制。PPP项目单纯依靠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资本金投入难以为继,需要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及其它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投融资对接服务机制,创新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社保基金等其它投资者与PPP项目的合作对接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PPP项目实施中,要遵守合同契约,健全合作机制,坚持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公平负担,保证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共同受益。政府将通过定价调价、合理补贴、利润分配等机制保障投资人取得合理回报,赢利但不暴利;畅通公众获取或反馈有关信息的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规范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特别是在PPP项目准入上,切实做好项目评估论证。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项目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积极而审慎地推行PPP模式,确保项目建设规模与地方政府财力相适应,保障财政的可承受力和中长期可持续。

5.健全PPP项目落地基础保障。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人才储备库和专家库,建立一支思路敏捷、专业硬朗、服务意识强的专业人才队伍,着力培养和壮大一批中介机构。加快开展PPP立法的可行性研究,适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稳定社会资本预期。

今年,民建中央也提出要在提高精准扶贫项目中的产业扶贫方面采用“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PPP模式:
 
1.明确各级政府扶贫事权和财权,赋予县级扶贫部门相应权限,增强县域统筹整合。充分考虑县级扶贫工作现实状况,扶贫项目资金尽可能实现县级统筹。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的同时,县级扶贫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统筹各级各类扶贫项目,整合各种扶贫资金,依照扶贫规划或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保重点,确定项目推进实施的优先顺序,资金投放时间安排与横向调配,足项足额保障扶贫项目推进所需资金,全力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从中央层面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考核体系,消除地方害怕整合后资金总量减少的顾虑,推动地方科学使用帮扶资金。
 
2.完善地区差异化配套政策,降低或取消特殊地区的财政配套。按照不同贫困程度、贫困发生率,继续完善差异化的项目资金配套政策。国贫县和少数民族县发展条件和发展能力较差,难以承担扶贫项目配套资金,切实落实取消这些地区财政配套的政策;省贫县和一般贫困县适当逐步降低扶贫项目的配套比例。
 
3.创新扶贫项目推进模式,降低项目实施的交易成本。目前采用招投标方式推进扶贫项目,存在中间环节多、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等问题,不少贫困地区存在“既想要项目,又怕要项目”的为难情绪。多种方式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可缓解一般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导致的问题。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尝试探讨“地方政府财政垫资+农民投工投劳”模式;产业扶贫项目可采用“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PPP模式;大宗畜禽、种苗等难以标准化产品的采购宜实行“特事特办”政策等。
 
4.完善制度,提高对扶贫对象的识别能力。检查之前的识别工作实效,对未按程序识别的重新补齐程序,建立“该进未进”和“该出未出”的贫困户台账。采用民主评选与组织调控相结合方式,对存在争议的贫困人口采用投票打分的民主方式加以评定,辅以组织调控坚决剔除因“优亲厚友”挤进来的建卡贫困户。增强统计部门与扶贫部门配合,完善贫困户定点跟踪监测制度,强化扶贫工作的动态监测管理。
 
5.适时成立扶贫开发银行。政策性扶贫开发银行可将一次性无偿使用的财政扶贫资金变为多次可周转的有偿使用的信贷资金。研究成立扶贫开发银行,创新金融扶贫,促进分支机构下沉,开发服务产品,扩大担保抵押品范围,不断降低扶贫信贷成本。完善扶贫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采用多样化的风险补偿方式,确保扶贫资金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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