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开启了政府融资机制的改革,鼓励发展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43号文后,PPP将成为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领域的主流投融资模式。
PPP项目的项目资金有两大来源:一是项目资本金,PPP项目常常伴随着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满足固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要求。一般而言,项目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约20%-25%。国务院对不同行业项目资本金的最低要求均做了相应要求。二是外部融资。
PPP项目需要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对于PPP来说,融资渠道有多种,通常会借用一些金融工具,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PPP项目的融资渠道
在项目各个阶段,银行可以发挥专业能力,整合各类金融产品,实现社会资本与项目的对接:在项目初创期,可引入股权投资方解决项目资本金需求;在项目建设期,可以银团贷款、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可通过结构化股权融资引入各类社会投资资金,也可通过其他结构引入信托、保险、银行理财资金等;在项目营运期,可以营运期贷款替代开发贷款,通过项目资产证券化盘活项目资产,也可根据需要提供并购融资。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
2008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举债刺激经济发展,使得地方政府债务高企,中央政府多次调研政府债务情况,并明确未来将集中清理地方债务,优先集中力量偿还到期债务。而另一方面,我国新型城镇化刚刚起步,预计未来六年将释放42万亿资金需求,在地方政府融资受限和偿还能力受质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将失去一大贷款投向。PPP的发展在满足新型城镇化所需基础设施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贷款投向,PPP将成为城投债的替代和延伸。
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既保证了项目的公益性,也照顾了社会资本的利润。商业银行在SPV组建过程中提供了无追索权或者有限追索权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由于整个项目有良好的人流量保证,利润稳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也比较高。在具体信贷模式上可以采取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等。
其中银团贷款是全球PPP项目融资最常用的融资工具,它是PPP项目公司通过向一家或几家银行金融机构发出委托函,通过银行间市场按相同条件组织几家甚至十几家,几十家银行参与的银团。银团贷款是项目融资中分散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保证PPP项目融资顺利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好的模式。
融资租赁
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具体运作模式是PPP项目公司与租赁商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采购设备,然后租给PPP项目公司,此时租赁商拥有PPP项目公司一项债权,租赁商将其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负责向PPP项目公司收取租金。
保理融资
保理融资是指保理商买入基于贸易和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业务,服务内容包括催收、管理、担保和融资等。保理融资用于PPP项目时,整个过程为,PPP项目公司将其在贸易和服务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出售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拥有债权,并负责催收,此时PPP项目公司通过保理业务融资;另外一种是PPP项目公司的交易对手方在与PPP项目公司贸易和服务中,形成应收账款,贸易商将债券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PPP项目公司催收账款。
资产证券化
PPP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未来收益权或特许经营权为保证的一种融资方式,因此资产证券化主要适合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由于PPP项目具有以下特点,因此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安全的融资方式。首先,由于PPP项目多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面向全体公民,受众面比较广,而且需求弹性小,价格稳定,因此PPP项目可以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其次,现金流可以预测,PPP项目通过收费方式收回前期投资,在项目开始前可以对项目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而且公共项目由于使用价格稳定,所以其现金流可以很好地被预测。
最后,项目安全性高,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良好的资产,而且风险在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被合理分配。
银行参与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一是可以通过信托等通道,用表外资金购买PPP资产证券化产品,PPP具有较好的安全性、长期性等特点,可以调节银行理财产品或资管计划的风险和久期;二是银行非银业务部门可以参与PPP资产证券化的设计产品和承销。目前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是靠发行资产证券提供的。
PPP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明确提出:“鼓励项目公司或合作伙伴通过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PPP项目私募基金得到政策的支持,这与PPP项目自身的特点关系密切,PPP项目的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复杂,投资规模大回收时间长,因此PPP项目需要较为灵活的融资方式。
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特别指出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鼓励地方政府在承担有限损失的前提下,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并通过引入结构化设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银行、信托等传统融资方式对担保条件要求严格,由于项目涉及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多个环节,法律关系不明确,不能够满足银行所要求的质押物权属关系要明确。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还要求补充性的担保措施和更多的限定性条件,还会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这样使很多很好的项目无法获得贷款。通过设立PPP基金,运用规模化及专业化的运营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可以避免传统融资方式的瓶颈。
PPP融资方式及融资成本;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二、PPP模式的投资收益率
对社会资本而言,PPP模式一般具有稳定的收益;同时,对于公益性项目(大部分PPP 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政府一般会选择兜底。此外,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社会资本,增加了如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领域。
对PPP 运营者来说,PPP 内涵报酬率一般能达到8%,高于传统公用事业项目6%-8%的IRR。同样以北京4 号线PPP 项目为例,根据测算,该项目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即IRR)约8%,股权内部收益率约10%,投资回收期16 年。
PPP模式各参与者收益
PPP 模式主要有三类参与方: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共服务的消费者、金融机构、为公共设施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等)。
PPP基本模式:
对于政府而言,目前,政府存在较为严重的土地财政和平台债务问题。通过PPP 模式,从项目期间现金流情况可以看出,引进社会资本,政府前期无需大量独立投入,可以将以前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借期限较短或者成本偏高的债务,转化为期限较长的成本合理的政府应付账款,缓解政府债务压力。通过PPP 模式,政府投入资本可撬动社会资本,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以池州市污水厂网打包项目为例 ,总投资需要约7.12 亿元,政府投入通过公司合作模式,筹得约68895.55 万元现金。同时,PPP 模式引进了私营部门,可以让更多有技术、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项目,做出更高质量的项目。社会资本因为经历市场化竞争,在技术、管理等方面较有经验,政府通过引入私营部门,可提高建设、运营效率。
对社会资本而言,这种模式一般具有稳定的收益;此外,对于公益性项目(大部分PPP 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政府一般会选择兜底。比如北京地铁4 号线项目中:如果客流持续3 年低于认可的预测客流的一定比例,导致特许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且双方无法就如何继续履行《特许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许协议》终止。市政府将根据《特许协议》的规定按市场公允价格回购B 部分项目资产。在投资领域方面,此前PPP 模式设计的领域多由政府直接投资,多为区域垄断企业,如今放开引入社会资本的限制,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社会资本,增加了如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领域。因此,对于一个成功的PPP 项目,从各参与主体来就看,政府能减轻负债和融资压力,私人部门能从中得到较高的收益,融资来源机构能从中得到较安全的收益,公众能得到质量较好的公共品或服务,参与各方都有利可图。
对其他融资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PPP 项目产生的现金流稳定、安全性高,期限较长,虽然回报率不高,但回报绝对值较大,受银行,保险,信托等资金欢迎,融资渠道较广。项目公司一般自有资金较少,占20%左右,大部分通过债务融资获得资金。融资渠道可以是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国际银团贷款等,也可以是资本市场融资。因为基础建设项目的现金流具有稳定、安全及流动性特征,回报率不高,但是项目投资额较大,回报绝对值较大,且期限较长,安全边际较高,对保险类资金很有吸引力。国内PPP 发展处于初期,融资渠道以银行贷款为主,在能看到的案例中,大部分项目都涉及各种形式的贷款。而在国外PPP 实施较成熟,金融市场较发达,融资渠道多样,除了银行贷款,还包括发行公司债、政府债等。
PPP模式收益可观
运营者的前期投资一般以股权投资形式注入资本,和政府合作设立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通过现金流流入来获取资本回报。现金流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其他开发经营权益三种,以使用者付费为主,必要时由政府付费。
对PPP 运营者来说,PPP 内涵报酬率一般能达到8%,高于传统公用事业项目6%-8%的IRR。同样以北京4 号线PPP 项目为例,根据测算,该项目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即IRR)约8%,股权内部收益率约10%,投资回收期16年。
我们以南京市垃圾处理项目为例,整个PPP 构成如下:
南京市垃圾处理项目由四个子项目组成,分别是江南灰渣填埋场项目、江北灰渣填埋场项目、城南垃圾转运站项目和江北垃圾转运站项目。该项目预计总填埋量为440 吨/天,总转运量为3000 吨/天,工程总投资5.26 亿元,经营权30 年。
南京市城建集团(南京市国资委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环卫设施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南京市城建集团与中标单位以股权合作方式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30%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分别负责南京市江南及江北垃圾填埋场、城南及江北垃圾转运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南京市城建集团将30 年经营权转让给投资者。
项目投资回报来源:一方面,政府每年通过垃圾处理费安排5000 万元用于项目融资和还本付息。另一方面,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监管考核基础上,南京市城建集团则按垃圾填埋和垃圾转运量定期支付费用给项目公司。经营权转让到期后,城建集团收回相关设施经营权,同时相关部门取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格视融资需求确定,不超过资产评估价值(约5 亿元)。假设城建集团每年支付费用为3000 万,根据现金流测算,只要项目公司把运营费用控制在4000 万元以内,IRR 可以达到7.5%。
PPP 模式遇到的困难
一个PPP 项目涉及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投融资、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等多个方面。项目中的合同涉及、投融资模式选择、价格和回报机制、风险处理、监督安排等方面都很重要;项目本身的行业特点、建设条件、工程方案和技术路线、运行方案等工程技术问题都很关键。因此,PPP 具有投资大、时间长、风险高、合同结构相对复杂的特点。除此之外,监管不完善和缺乏项目经验也是之前制约PPP 发展的重要原因。
第三方监管机制不完善-我国PPP 模式中政府部门既是参与方又是监督方,第三方监督机制不完善,政府方为主导,话语权较大,加上国家PPP 系统的规则体系刚开始建立,无法涵盖PPP 运作的每一个方面,很多环节缺少统一法律来规范,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做出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一部分行业,因此项目实施过程可能政府会出现单方面解约、改变政策或者不予兑现承诺的现象,给项目顺利实施增添了政策风险。
PPP 模式最新政策导向及发展前景
从时间上来看,2016年迎来PPP政策发布大潮。为摆脱民间投资低迷困境,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出台政策稳定民间投资,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2016PPP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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