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重庆样本”:创新“55332”模式合力构建现金流


来自:重庆招商     发表于:2016-10-25 14:18:28     浏览:448次

财政部10 月13 日公布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名单,计划总投资金额1.17万亿元,比第二批示范项目增加77%。政策层层加码,关键还在落地。

10月22日,“国浩资本市场论坛·第七季”在重庆举办,就PPP当前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重庆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周林军表示,PPP资本及资产运作里面,解决PPP的现金流构建非常关键。

周林军认为,在PPP资本和资产的运作里面,解决PPP的现金流构建非常关键。而PPP现金流是否有效则有四大特点:第一是现金流结构的清晰性,项目的收入来源是什么;第二,现金流覆盖的充分性,这个项目产生的现金流能不能覆盖总量;第三现金流来源的可靠性;第四,现金流流量的持续性,以及弹性的调整机制,包括物价等各方面的因素。满足了这四点项目从现金流构建市场才是可靠的。

2020年重庆市要实现PPP项目的总资金额达到1.8万亿元,未来4年—5年内重庆市政府还将继续提供4千亿政府支出用于PPP的项目。

重庆市原副市长、重庆市生产力发展中心理事长童小平在论坛上表示,重庆的政府投资平台在资本运作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据她介绍,目前已经形成1+ 5的格局,“1”就是渝富集团,是直接发挥政府融资功能的集团公司。“5”就是包括城投集团、地产集团、高速公路集团、交通开投集团、水务资产公司等五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融资平台。

对于这类投资平台,重庆采取的是一种“55332”运营模式。

首先,通过国债投入、归费注入、土地注入、存量资产注入、税收返回注入来解决资本金问题;其次,通过银行、债券、股市、信托、海外融资等五个方面来放大政府投资平台的总资本;第三,解决实现净资产与负债现金流之间的平衡,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平衡,资金投入与资金来源的平衡来确保投资集团的可持续运作。第四,是坚持财政不为投资平台担保,投资平台之间不相互担保,专项之间不交叉使用的“三不原则”来控制平台的风险;最后,通过“两个循环”来推动政府投资平台的发展。

今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接,完善保险资金等参与PPP项目的投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

民间资本额之所以在PPP项目中占比较低,一方面是某些项目准入门槛设置高,民间资本无法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另一方面也是民间资本本身对PPP相关政策的不理解。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媛认为,PPP项目的流程大体可分为两个领域,首先,PPP项目的识别领域里面主要是在于项目的筛选估价,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含了对项目整个建议书以及可行性的报告;其次,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律师在项目采购阶段对于社会资本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协助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进行采购谈判,签订PPP的项目合同;在PPP的项目进行交割中,律师起草相应的交割文件,对交割的资产进行清查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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