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的发展策略


来自:鼎正工程咨询     发表于:2016-11-11 18:19:20     浏览:430次


中国特色小镇的建设,任重道远,资金短缺不可避免,运用各种金融支持手段,充分利用金融中介功能,实现特色小镇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在我国特色小镇建设中是非常重要的。


一、探索金融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意义重大


特色小镇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区划单元上的小镇,也不是产业园区,它“是镇非镇”,“是区非区”。既是一个技术、产业和社区的集聚平台,也是一个文化体验的载体。它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于一体,具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载体、新业态的两大特色。由于特色小镇的规划和建设本身就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探索,既没有成熟标准,也缺乏建设规范,更缺少建设资金。因此,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多方面进行实践和积极探索。而金融作为推进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必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资金的推动。


特色小镇从根本上来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态。特色小镇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模式,实现其既定的目标需要政策的支持,但是其中的金融政策支持不可或缺。金融发展与特色小镇发展是一种互动机制,从宏观层面上来说,金融可以通过优化市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来促进特色小镇的发展。而特色小镇的发展又可以通过产业平台的扩大,促使市场主导型资本形成机制的建立,进而提高金融促进水平。


从国内外成功的产业集群和特色小镇建设经验来看,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何种发展模式,其金融活动在助推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浙江、贵州等地,在特色小镇的建设中,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其中地方政府出台的许多政策,特别是与金融、投资和税收方面的政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国际上来看,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金融在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例如,法国的蒙顿和科码小镇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债券、税收和企业投资、社会机构投资等,一切可能的资金来源。瑞士的格鲁亚尔小镇不仅有标志性的古堡,还有一整套的市政和社区配套工程,例如:商业街、旅馆、小型百货、超市、银行、消防局、警察署、医疗中心、教堂、邮局、小学、中学、博物馆、文物保护点、酒吧、影剧院等。而这一切的建设得益于瑞士本身发达的金融体系,对格鲁乐小镇的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资金支持和保障作用。因此为加快我国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探索一条金融支持中国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的道路,意义十分重大。



二、金融在促进特色小镇建设中存在四大问题


这两年特色小镇建设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但是由于资源条件特别是资金方面的限制,从总体上来看,特色小镇建设还处于缓慢起步阶段。很多地区的特色小镇,产业支撑能力不足,基础设施相对匮乏,生态环境欠账较多,人才资源相对稀缺,加上金融支持不够,财政投入依存度极大,导致很多的特色小镇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成熟的资源配置体系。具体来说,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金融支持尚存在很多不足。


(一)金融体系在特色小镇融资中缺乏效率

直接融资在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中,所占比例较低,而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居主导地位。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市值占GDP的半成,而国际上,上市公司占GDP的比重接近百分之百,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甚至占到了百分之一百二。由此可以看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市场无论是在规模、结构还是在功能方面都远远领先于中国。而一个国家的金融成熟度与其城市的发达程度正相关。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所包含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能够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功能与其国家的是否有合理而又健全的金融市场结构相关。事实上,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特色小镇之所以能够闻名全世界,是因为在特色小镇的建设程中,能够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而这一切与其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息息相关。中国金融市场发达程度不高,资本市场也不健全,资本和货币市场缺乏联动机制,使得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不畅,也影响了在特色小镇建设和融资方面的效率。


(二)金融支持对特色小镇建设融资中出现真空

中国的新兴金融机构随着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而相继建立。但金融体系建设和结构层次还存在相对不合理的地方。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的国有化严重,非国有的金融机构比较缺乏;区域性金融机构与全国性和地方性金融机构相比,比较弱小;大型金融机构占绝对优势,小型金融机构比较缺乏;银行类金融机构居于领导地位,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缺乏;引进外资金融机构限制条件过于严格,导致内资金融机构过于庞大。这一系列的状况限制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无法形成多层次的金融结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影响金融机制发挥功能的效率。银行在总资产方面,国内四大国有银行均在15万亿之上。其中工行资产规模达到22.21万亿元,同比增速7.76%。而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在去年高速增长,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资产规模增长均超过20%。虽然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均以20%的速度增长,但是仍无法撼动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这对于特色小镇内的中小企业成长非常不利,因为国有银行的主要客户是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而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他们缺乏足够的耐心和诚意,导致特色小镇内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而专业为其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也由于规模和资金等问题,无法提供相对专业的服务,有时候甚至会形成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真空地带。


(三)金融资源在特色小镇建设中配置效率不高

目前,中国的金融资源过于集中,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资金较为缺乏,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充裕的资金,不利于不同规模的城市推进特色小镇的建设。例如,2015年前半年北京存款125294亿元、上海存款104424.1亿元、深圳59564.37亿元、广州41428.97亿元、重庆27768.41亿元、南京27720.54亿元。8000亿元以上有35个城市,大部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只有苏州、无锡、佛山、东莞、南通、温州这六个地级城市入围,35个城市本外币存款总计798500.17亿元,占全国1378827.5亿元的57.91%,全国有333个地级单位,4个直辖市,其余302个地级单位的存款只占全国42.09%,可见城市的金融存款过于集中于发达城市。而资金过于集中的发达城市,资金投向也趋于不合理分布。一方面,金融机构之间过于重视彼此之间的竞争,缺乏合作的意识。另一方面,资金流向趋同,大量的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大项目,造成资金的重复投入。而一些小型城市的融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自然不利于这些城市中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资金的供给与配置不均衡,也就不利于特色小镇在全国的推进工作。


(四)金融服务在特色小镇建设融资中功能缺失

由于金融信息化服务和发达国家之间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所以导致中国金融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的调节供给与需求。我国居民和各个机构的金融需求服务,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增多。但是各个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传导的问题,面对市场反应比较迟滞。在特定的时间内,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特色小镇推进过程中,也遇到过如此情况,例如:与特色小镇相配套的金融机构,往往是在特色小镇运营的初期就没有相关意识进驻。这样会使特色小镇初期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缺乏相应的金融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的缺乏会使特色小镇在建设和运营的初期遇到很多的困难。此外,在特色小镇建设和融资过程中,金融机构不断为相关企业提供中间服务,丰富金融产品和提供增值服务方面,也非常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三、以金融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的发展策略


(一)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推行融资证券化

金融市场的结构优化既是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融资证券化比重增加的结果。其理论根源在于:(1)市场经济下,人们的投资需求不断加大,风险承受能力也日益提高,因此风险大收益高的证券也有其一席之地。(2)融资证券化更加体现利益约束能力,这种硬约束的融资方式体现市场供求的一般经济规律,但是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则是一种软约束信用。(3)融资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为我国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低成本的资金。通过融资证券化推动特色小镇的发展,并引入市场机制配置相关资源,由此获得的长期经济效益显然要比单纯的招商引资要更加明显。


以美国为代表的先进发达国家,社会融资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例远远超过间接融资比例,约为七三开。而我国则恰恰相反,基本为三七开。因此我国应逐步减少间接融资比例,加大直接融资比重,进而达到优化金融市场结构的效果。首先,通过搭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合金融衍生品工具,以丰富的融资渠道来加快融资证券化进程。主要通过加大主板市场、坚持不懈发展中小企业板、加快推进创业板市场三个方面来搭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其次,就是重视和完善债券市场的建设。因为特色小镇的建设规模,决定了它具有参与企业都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集群性质。如果可以从债券市场入手,大力改善它们融资难的现状,鼓励和支持更多合格发债主体进入债券市场,推动债券品种的研发和创新,实现债券品种、期限和风险结构的多样化,那么对于扩大债券市场规模,满足不同类型中小微企业筹资和投资需要,将产生积极的支持效果。


(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完善金融体系

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微企业是特色小镇的特色所在,也是推动特色小镇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因此,要实现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1000个特色小镇的目标,就必须重视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和可靠的融资渠道。因为特色小镇内的中小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才是进一步做好做强特色小镇的根本。


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打破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垄断优势,改变不利于中小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政策限制和制度安排,营造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如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对于市场准入条件进行模块化管理,为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机构提供公平适合的机会;通过对利率、资金渠道和运用渠道等方面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其次,通过合理规划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填补一些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空白。中小金融机构在设立时,应该准确把握目标市场定位,做到能够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同时,还可以利用特色小镇的特殊性,在完善其规划内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担保机构,以做到能够更好的为特色小镇内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


(三)鼓励多种形式金融创新,助力特色小镇发展

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财政投入不可避免,但是随着政府负债规模日益加大,以财政性拨款持续支持特色小镇的发展,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杠杆作用,通过贴息、信贷、减税和PPP模式等方式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的建设和投资。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调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也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金融机构的分布和资源的投入上,进行一步放宽对特色小镇建设信贷支持的限制。


总之,从特色小镇建设的初期来看应以财政支出为辅,充分发挥财政投资的杠杆性,全面调动社会资金进行投资。当特色小镇建设中期应开发各种适应其融资需要的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来优化和调整政府融资的结构。从长期来看,由于特色小镇的建设发展不断成熟,地方经济也一定会得到长足的进步,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明显提高,对于投资者来说风险程度不断降低,吸引投资也就不太困难了。


(四)结合自身特点,提供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的魅力,就在于其有特色。而做好特色小镇建设中的金融服务,就需要满足不同主体的不同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应在做好自身传统金融业务的同时,以市场和特色小镇需求为导向,以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为核心,多方面、多形式的提供和完善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不断满足特色小镇的发展与持续经营的需要,为特色小镇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应在确保公平性、公开性、竞争性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寻找自身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在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的金融需求,呈现多样性趋势面前,应加强与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其他费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以满足特色小镇多方面的金融需求。同时,也可针对特色小镇的建设规模不大、企业主体发布较散的状况,开设一些富有特色的社区银行,帮助特色小镇工作人员解决基本的存取款、转账、结算需求等。(作者丁伯康系中国现代集团研究院院长 郝中中系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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