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所值(VFM)一直被认为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核心理念。VFM评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传统上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可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评估体系,旨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最优化。这一理念强调的是,一个组织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它最早出现于英国,如今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国外PPP项目实践。在英美等发达国家,都有完整的VFM评价程序和评价指南。
11月上旬,我国财政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物有所值评价指引》(下称“原指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正在就这一“升级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原指引”经过近一年的应用,随着示范项目的落地,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部分条款也因此将进行修订调整。
亮点一:突出定量评价
此次修订有什么亮点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认为,最大亮点是重笔墨突出了定量评价,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应用于物有所值评价流程,提升了物有所值评价工具应用价值,可以有效防止物有所值评价流于形式。
修订版明确提出,拟采用、已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应开展物有所值初始定量、定性评价和中期评价,初始物有所值评价按照先定量评价、后定性评价的顺序进行。中期物有所值只做定量评价,在项目开始运营后3年到5年内开展,考察物有所值实现程度,作为项目中期评估的组成部分,2016年1月1日之后发起的PPP项目均应开展中期物有所值评价。
亮点二:提高可操作性
业界普遍关心政策文件的可操作性。有业内人士注意到,此次修订版对于VFM如何做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给出了详细说明,对于PPP值和公共部门比较值(PSC)的测算方法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引。同时,在定性评价指标中还提出了项目内固定资产相关度指标,相关性差的固定资产一般不适宜纳入同一项目。此外,还设置了定性评价的特别加分因素:国家级省扶贫重点县的项目在加权平均分基础上加10分,作为定性评价最终得分。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举措都有利于提升物有所值评价的可操作性。
修订版的更多细节
余文恭是上海远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分析称,根据修订版第二十六条规定,物有所值定性分析的七项基本指标分别是: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项目内资产相关度等;而修订版第三十五条规定定性分析的五项补充指标分别是:项目规模大小、预期使用寿命长短、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运营收入增长潜力、区域带动等。这七个基本评价指标与五个补充指标与前述讨论的“可否替代”,双方到底存在着如何的关联,有待进一步厘清。
他建议,可以将物有所值的定性评价,修改为PPP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标准,并从物有所值评价中抽离出来,作为项目实施方案合规的审查标准。
此外,有业内人士指出,修订版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比例法、情景分析法及概率法等风险定量分析方法,其中有许多测算的参数缺乏客观合理的依据;可以将风险定量分析的规定删除,而将风险的定性分析放在PPP项目合规性审查中,作为实施方案审查标准内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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