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与产业投资基金再思考


来自:搬运工小信     发表于:2016-12-03 16:37:54     浏览:380次

 2016年12月10-11日 ? 北京

产业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及政府PPP项目的产品架构设计、运营管理要点及退出实务专题培训

文章转自公众号:郝升金融顾问

(1)产业投资基金是地方融资方式的创新,但也会增加潜在债务负担

  43号文后各地涌现的产业投资基金,不少都具有如下特征:

一)、大部分投向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等非经营性项目,还款来源基本依赖土地出让收入;

二)、以债权或“明股实债”的形式,保证固定收益;

三) 、银行是最重要的资金提供方;

四)、大部分会由财政出具“安慰函”,并对基金回报进行兜底。

 在这种模式下,产业投资基金成为地方政府绕开城投公司或土储中心的融资新平台,是传统城投贷款或城投债的替代。这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在稳增长调结构形势下的融资方式创新,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在近期的国办发〔2015〕42号中明确禁止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2)通过投资带动经济发展的药未换,换汤仍是为了促发展

 从短期来看,医治经济下滑的良方仍然是投资,而工业的产能过剩和房地产投资增速的下滑,通过制造业托底和基础设施投资拉动稳增长成为政策的重要方向。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政治格局下,公共部门仍然是最重要的投资主体,尽管地方融资平台风光不再,但是其华丽转身后以社会资本的身份重返地方建设大舞台,以产业投资基金之名,行稳增长促发展之实。

 

3)投资者参与产业投资基金,需要充分考虑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并非是无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基建类项目收益的实现依赖于建成后的实际运营情况,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使用者偏好、运营效率、运营成本、竞争性项目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可能低于投资之初的测算,使投资者面临项目风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状况的变化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方向的调整,也可能改变地方政府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能力和力度,尤其是一些涉及地方政府“保底承诺”的基金的投资者更需要充分考虑;此外,基建类项目规模大、时间长的特点决定了产业投资基金都具有很长的投资期限,投资者可能面临一定的期限错配风险。

 

4)不同地区和项目的投资风险会有分化,优选经济发达地区、国家政策鼓励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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