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了运营的PPP,还能走多远?


来自:金诚集团     发表于:2016-06-10 22:38:06     浏览:455次

不出所料。端午节刚回来,国家在稳增长方面就再次发力。


财政部联合19个部委发文,开展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的申报。不过财政部这次义正言辞的表态,我这不是你们想申报就能申报的,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条件:

首先项目必须属于能源、交通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其次,这些项目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再次,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最后,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中央一方面表示城镇化之路是没问题的,另一方面很明显要给PPP规避一些不正之风,凸显的PPP本源。


什么意思?就是国家对很多过往PPP的做法表达了一定的不满,譬如个别地方和其全资控股的平台公司开发PPP项目,上演了一出出社会资本的COSPLAY show;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项目方拿着3页的BOT合同妄称要管延续期二十几年的项目。


然而高层不乏智慧之眼。他们知道长此以往,不但地方债危局进一步加剧,空耗了政府与社会资源,同时民间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将大打折扣。


有一组相当尴尬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末,财政部入库项目达7,721个,总规模超过8万亿。但这种火似乎是“虚火”。按照实施阶段统计,处于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数量分别为6024、1051、277、369、0个。


按照惯例,这个数据估计还是进行过“美化”的。如果将大部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纳入计算基数,执行阶段的项目数与入库项目总量相比,实际的签约率仅为4.8%,不足5%,落地难的问题十分突出。

就在国家苦心经营的PPP良好开局眼看要付之一炬的时候,财政部站了出来。其中明文禁止明股实债等PPP项目已经很清楚的表面了:

引导PPP领域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向就是重运营。


无论是严令BT(建设-移交)、明股实债,还是项目期限大于十年,以及划定医疗、教育、文化等适宜PPP的领域。围绕的核心逻辑只有一个,就是强调合营公司对项目的实际运营。


这相当于前期投资《魔兽》这样的史诗级IP电影,却不看好它的上映表现,将其以8%的溢价转让给了别人,没想到有可能带来的10倍以上的收益回报。不求风险收益比,但求风险归零的BT套路犹如即将上战场的士兵自断双臂。

另一方面,国内投资者相对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运营类PPP的发展,不愿承担风险,长期投资意愿低,运营管理能力低下等都是目前市场上的现实反馈。


事实上,在运营上成功,或许才是PPP项目本身成功的关键。

1984年的英国,当政府修建的一座大桥难以满足通行需求的时候,财政紧张的地方政府开始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完成第二大桥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两座大桥一起解决了通行的难题,两桥日均车流量6600辆,舒缓了交通,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大桥的运营有了稳定的现金收入。这是最早以真正运营为主,并且实现了稳定的运营收入的PPP模式

// 塞文河第一大桥 //


然而在国内,北京奥运会主场馆“鸟巢”的建设,也采用了PPP模式。但是,原本签署了30年运营期的某公司,却在奥运会之后不久就与政府宣布“离婚”。知情人士表示,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过于看重融资能力,却忽视了合作伙伴在运营上的实力,结果导致“鸟巢”管理混乱,盈利上出现重大缺陷。


虽然最终鸟巢经营权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重新主导后,逐步实现了现金流的平衡,但是政府收回“鸟巢”经营权,却违背了PPP模式的初衷。



客观来说,目前中国PPP模式看似大规模繁衍,但其战略目标的实际完成度较差,政府依旧承担了大量的风险义务,地方债务居高难下。这与国家推广PPP模式实现政企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另外单纯的建设购买更是抹杀了PPP的上限,简直就像高射炮打飞机一样,无法充分发挥其产业孵化的职能。而通过资产证券化降低政府投资成本,甚至实现盈利那更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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