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PPP发展偏离初衷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大有前途


来自:中财公私合作研究院     发表于:2017-07-14 09:57:35     浏览:503次

【观点】PPP发展偏离初衷 工业污染治理市场大有前途 
OFweek中国高科技门户


2017年,是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成立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中国的 环保 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后,在PPP模式的助推下,市政环保市场有了新一轮的爆发,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华夏时报:10年前,环境商会发起成立的初衷是什么?10年来,环境商会对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助推作用?

 

黄晓军:当时发起成立环境商会的主要是一些水务企业,那时候,市场上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水是资源,不应该市场化。而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水务领域早已是成熟的市场化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觉得有必要形成一个行业的合力,通过媒体向客户和消费者传递一些积极的信号,跟主管部门互动,来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10年来,商会确实做了不少工作,参与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每年全国“两会”前都要代表行业发声,而且每当行业有重大事件发生,商会都能公正地从专业角度解读,让市场和政府听到另外一方面的声音。总的来说,商会很好地发挥了“政府的助手、行业的推手、企业的帮手”这一作用。

 

华夏时报:当下,PPP模式应用比较火爆,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黄晓军:PPP现在的发展状况与初衷有一些偏离,首先是弄成了重资产的概念,什么项目都放到PPP包里,完全是资金驱动型,希望通过PPP解决资金问题,而国外从没有见过这么大规模的PPP项目。但资本是要逐利的,大家掏这么多钱,某一个时候就会对回收产生巨大的压力。而企业做事要求的是工匠精神,把重心放在服务,而不是整天被重资产压得很累,结果没有精力把服务做好。

 

其次,PPP的第二个P除了Private(私人)的意思,其延伸意义还有professional(专业),而我们很多时候都忘了专业性,把PPP变成了一个“筐”,只要表面上非公有的,甚至商业银行也都可以作为社会资本。其实,PPP的核心内容不是寻找资金,二是寻求专业的服务供应商。

 

所以,我建议未来要强调PPP的专业性,来保证项目能够高品质地实施,而不是仅仅为了解决财务融资问题。做一个PPP项目,花了这么多钱,最终还是要看治理的效果,项目的成败最终还是取决于质量,看问题解决了没有。

 

华夏时报:有人认为,工业污染治理市场未来前景广阔,您如何看待这一市场?

 

黄晓军:从环境要解决的问题来说,工业对整个环境的负面影响比一般市政、居民和农业的负面影响更大,而且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更难处理。环保产业正在逐渐从市政往工业走,原因有两个:一是企业自身要发展提升,二是市场的需求。随着现在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越来越严格,造成污染治理的市场需求更多,而工业污染治理恰恰不是一般人都能干的,往往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和管理能力,这就造成了市场的转移。

 

中国目前还处于后工业化阶段,工业化未来还要继续,再加上产业调整、产业转移等,工业市场还是有很多新机会的。现在环评制度正在向排污许可证制度转换,监管也越来越严格,所以整个工业市场现在是个爆发点。从西方环保市场发展的历史经验看,整个工业市场也是大有前途的,而且它对环保产业的挑战会比市政市场更严峻。

 

工业污染治理需要精工细作,工艺要求更高,而且运营不好所带来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应该让企业轻装上阵,着重于引进技术、精细化管理、搞好服务等,而不是整天一睁开眼就想着欠资本市场多少钱。我们呼吁,工业市场开始的时候要有比较好的市场机制和游戏规则,不要重蹈市政市场一拥而上的覆辙,一是市场秩序,二是价格体系,这两点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我认为“第三方治理模式”是能够最大化地发挥专业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最好地解决污染问题的模式。

 

目前,“第三方治理模式”还没有做起来,原因有几方面,一是PPP模式火爆,当一个人的精力都注意到某一点时,另外一点就容易被忽视,进入盲区;二是资金驱动型的商业模式一般推进较快,而“第三方治理模式”主要不是解决钱的问题,而是解决技术、管理的问题,所以推进速度也就相对较慢;三是PPP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所以推进速度较快,而第三方治理还在“摸着石头过河”,各方权责义务框架还不明晰。

 

总的来说,我对工业污染治理市场是非常有信心的,现在污染问题这么严重,环保问题不解决,工业企业不光上不了新的项目,就连现有的项目都可能被“一票否决”。从某种程度上讲,环保已经不是一般的副业了,而是非常重要、关键的,环保不达标就会面临工厂关停的危险。

 

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部分作品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从该公众号转载本文至其他平台引发的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中财公私合作研究院

PPP_R_I

深圳市中财公私合作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由中财嘉丞集团联合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共同打造。致力于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中国的发展,旨在利用我院智库促进PPP能力建设和知识共享,构建中国PPP知识库和交流学习平台。微信里所有文章都是精心创作及筛选,本着对读者负责,知识共享的原则,让更多的读者学习PPP,了解PPP,掌握PPP知识,使PPP更好地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详情请致电:139—2459—0608。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证监会蔡建春|资产证券化可成为PPP领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