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PP物有所值中psc值的深入理解


来自:PPP初学者     发表于:2017-07-20 21:57:11     浏览:912次
随着PPP项目在世界各国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国家仿效英国做法,采用了以PSC为基准的VFM评价方法对是否采用PPP模式进行评估,而VFM能否实现的“法脉准绳”即为PSC。PSC,即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Sector Comparator),是指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采用传统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随着我国PPP项目如火如荼的开展,有必要对VFM的“法脉准绳”PSC追根溯源、探索它的发展脉络,解析其在作为衡量政府供给公共物品成本标尺过程中的量化或实操问题。


  雏形渐显追溯PSC的起源,要从民营化运动说起。“世界民营化大师”萨瓦斯通过比较政府和私人部门的“环卫”成本,开启了对民营化的探索之路。其最初探索民营化可行性的衡量标准,即包括“政府采用传统模式提供城市环卫服务的成本”,此即PSC的雏形。

  1969年2月9日,一场罕见的暴风雪席卷纽约,由于市政环卫准备不足、积雪清理工作一团糟,整个城市陷入停顿状态。时任市长助理的萨瓦斯奉命调查此事并给出日后此类问题的解决与应急方案。经过调查,他发现即便在紧急情况下,市政环卫机构的有效工作时间竟不足总工作时间的一半;另一方面,市政机构与从事类似工作的私营公司相比,每吨尘土、垃圾的清理成本是后者的3倍。这激起他对市政日常工作进一步调研,并驱使他走上了对民营化的探索之路。随后,他向时任市长建议通过竞争程序雇佣私营公司承包纽约3个区的环卫工作,并选择相近的另外3个区采用传统模式由政府部门提供环卫服务,以比较市政机构与私人承包的绩效表现。在对比分析中,PSC作为“政府采用传统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这一理念应运而生。

  民营化应理论的完善与现实需要而在美国、欧洲逐渐发展起来。在英国,亚当斯密研究所(Adam Smith Institute)的推动,民营化在70年代中期普遍展开。1979年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在英国大选中获胜,上台后她极力推崇民营化思想,对民营化发张以巨大推动力量。保守党为鼓励相关部门对合适的公共项目推行PFI/PPP模式,于1994年宣布所有公共项目均须先进行PFI/PPP可行性研究,否则不予批准。民营化思想的推动,PPP得到发展,同样作为英国PPP评价体系中的PSC也利益均沾。 



1.英国率先将PSC评价体系应用于PPP项目决策,使PSC成为衡量政府成本的标准
  英国是PFI/PPP模式的发起者和主要推广者,也是民营化理论得以广泛实践的主要舞台。英国政府在决定是否采用PFI/PPP模式时,以PSC指标作为衡量政府成本的标准。1992年,英国开始PPP项目的运作时,就已经开始计算PSC值。1999年,英国财政部(HM Treasury Task Force)在颁布了《How to Contract the PSC》指导PPP项目决策中建立PSC评价体系。2004年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了以PSC为指标的评价方法,且针对前期决策的不同阶段,将PSC计算精确到不同程度,使PSC在项目决策与评价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主要运用PSC与各项 PPP 的全寿命周期成本进行比较以判断 PPP 模式的适宜性以及最佳私营部门的选择。 在 PFI 实践中评估主要用于被选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即在参考以往相似项目的经验数据的基础之上, 比较提供该公共服务的不同模式的潜在收益, 对各被选方案进行评估比较, 从而选出能够提供最大 VFM 的方案, 也就是说对同一个公共项目在同样的投资额度下, 采用 PFI 模式比传统建设运营模式可能提供的增加价值。 换言之, VFM 即为以较小的投资提供同等水平的公共服务。 项目的 VFM 实际上是公共项目在政府投资建设模式下和采用 PFI 模式下所花费成本相比较所得到的增值。


PSC 法是目前最为通用的 VFM 评估方法, 澳大利亚、 日本、 香港地区等都借鉴了此方法, 然而其科学性和准确性近年来却受到了很多质疑。在授予合同之前政府部门必须通过建立 PSC 估算传统公共采购方式的成本以证明应用 PPP 后效率的提高程度, 但是建立 PSC 指标由于需要估算相关的成本导致无法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比如, 缺乏可靠的历史全寿命周期成本、 对公共部门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在预算内完成、 折现率的选择和用于测试风险大小的方法选择等问题都会影响 VFM 的准确性。 所以 认为 PSC 可能不是评估 PPP 模式的效率唯一方法, 最好的评估 PPP 模式资金价值的方法应该是建立与国家经济和法律状况相适应的一套对 PPP 模式的效率进行评估和控制的框架。然而, 尽管许多专家学者对于现行的 PSC 法给予严厉的批判, 却无法提出更为合理和切实可行的方法。 因此,对资金价值( VFM )的内涵、 英国和澳大利亚的 PSC  PPP 评估方法进行了详细研究, 并在资金价值这一根本原则指导下, 综合考虑各种方法的优劣, 结合我国现行的项目评估方法以及 PSC  PPP 评估方法, 对我国的 PPP  评估方法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2.承接英式体系的澳大利亚将PSC组成要素框架化,以更好的衡量政府的成本
  澳大利亚同英国一样,同样采用以PSC为指标的评价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将PSC的构成要素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说明。2000年6月,维多利亚州(澳大利亚开展PPP规模最大的州)政府为支持公私合营模式发展而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与技术指引,其中发布的第一个技术指引文件就是与PSC相关的,即为2001年发布的《Partnerships Victoria Public Sector Comparator technical note》。该指南起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澳大利亚有超过90%以上的PPP/PFI项目运用了这一指南进行前期决策,应用范围最广。

该指南在PSC的组成和应用方面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有详细的案例说明PSC的定量计算方法,可操作性很强。它指出PSC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初始PSC、竞争中立调整、转移风险和自留风险,它为PSC的组成提供了一个固定框架,使政府部门比较值计算更加精确化。2008年重新更新改版了PSC评价指南(第二版),新的指南的对PSC各个组成部分在原来基础上进行完善和细化,风险定量方法更先进,并对实践中容易出现误解的地方加大了说明力度。

3.顺延澳大利亚的路线,加拿大将PSC组成要素中的风险计算方法细化
  在PSC的组成要素中,风险的识别与分担是最困难的,加拿大关于PSC的计算体系建立在2003年,技术指导方针将PSC风险分成六个步骤(Industry Canada 2003)。1)创建风险模型2)识别特定风险3)量化风险结果4)估计风险的可能性5)评估风险的成本6)风险分配。合同正式签订之前运用PSC来进行风险分担调整。此风险模型涉及PSC中的可转移风险和自留风险,对于风险的识别与分担产生重要意义,为PSC计算中的风险调整提供范例。

调查不同国家的 PFI 项目的 VFM 的概念, 并寻找 PSC 的详细构成来评估 VFM 调查显示两个国家在 PSC  的使用、 PPP 的发起过程、 贴现率选择方面是相似的。 二者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 一是由于澳大利亚不鼓励公共部门借款导致澳大利亚更加强调交通项目而很少有社会项目; 二是澳大利亚要求在论证完 PPP 的适用性后需要论证需要采用哪一种具体的 PPP 模式, 而英国则是论 证完 PPP 模式适用后就采用 PFI 的方式, 而且至今为止没有项目的评估结果为不适合采用 PPP 模式, 而澳大利亚则有这样的项目评估.

习国外经验而落地——PSC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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