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PPP立法应立足于国家治理的高度


来自:砖济PPP书友会     发表于:2017-08-23 21:15:53     浏览:323次

近日,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举办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立法研究成果发布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表示,“物有所值”未写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这一结果已引起极大争议,PPP立法应立足于国家治理的高度。

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在8月22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焦小平在研讨会上表示,目前,对“物有所值”未写进《征求意见稿》争议很大,地方对于还要不要继续做产生了很大困惑,也让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作为参与项目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无所适从。“物有所值”虽是外来词,但只要能为我所用,达到促进管理目的,就应该引进。

焦小平说,PPP模式是一种创新的国家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最终目的是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提质增效。“物有所值”是PPP模式的核心价值观,没有物有所值目标,PPP将沦为一种简单的融资工具,现在PPP出现的一些泛化、异化问题,根子就出在理念和价值衡量上。

“物有所值”是一个比较方法论,要从传统的政府大包大揽、自建自营模式和市场竞争供给模式的比较中,选择更优、更经济的方式,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从项目投资的宏观有效性和微观经济效率进行比较,然后择优做出决策。所以,有的专家说“物有所值”应该翻译成“物超所值”。

他认为,“物有所值”也是评估分析工具。它既是传统模式和PPP模式的比选方法,又是实施方案的“择优录取”,还是PPP项目成本效益测算和采购拦标价计算的方式,就像财务管理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我们可以通过这一工具来发现提质增效的源头,不断实现优化管理和发现价格等目的。另外,物有所值评估试行三年来,已被市场广泛接受,成为地方评估决策、审查PPP项目合规性及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也是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时把控合规性风险的基本程序。所以,适时引进新的管理工具,既是改革事业的客观需要,又是大国开放进步自信的表现。现在市场上有一种“物有所值”要代替原有的规划、可行性评估的说法,这完全是一种曲解,它们是从不同的维度、用不同的方法来做出评估判断。物有所值评价的是哪种模式更优化、更经济,可行性评估是对项目自身的可行性进行判断,二者并非排斥关系。

从事PPP项目一线管理工作的陕西省铜川市PPP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鲁宁表示,从铜川实践来看,只有通过物有所值这项工作才能知道一个项目是否适合做PPP。物有所值评价不流于形式,才能扎扎实实地做PPP项目,避免“假PPP”。

焦小平表示,PPP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PPP立法应当立足于国家治理的高度,从上向下看,统一顶层设计,同时兼顾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PPP立法的一个大背景、大前提。

PPP模式不再是以政府为主的投融资和基本建设问题,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创新,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焦小平认为,PPP改革是对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具体实践探索,具有先行先试的牵引作用。PPP模式既是治理模式的转变,又是管理方式的创新,改革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PPP改革与当年农村承包责任制和国企改革有同等的探索意义。

焦小平认为,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非常迫切和必要,《征求意见稿》形成这么多成果来之不易,对促改革、塑规范、稳预期、控风险、惠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中国财经报

为加强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推动更多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财政厅扎实做好2017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经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评定并公布全省第二批PPP示范项目28个,总投资365.57亿元。示范项目遴选按照“严格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激励先进地区,突出行业破冰和引领带动效应,优先支持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
此次遴选的示范项目社会资本股权投资占比高、现金流持续稳定、费价调整机制科学、项目风险分担合理。项目分布于全省11市(州)19县(市、区),涉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三大领域,城镇综合开发、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旅游等重点行业,在行业领域、实施经验等方面凸显引领带动,充分发挥示范项目榜样标杆作用,助推我省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健全示范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有违PPP项目管理要求和PPP项目合同约定条款的项目,将取消示范项目资格,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责任,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积极推动PPP项目实践发展

青浦区财政局从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PPP项目实践发展。

一是加强审核,确保PPP项目运行合理规范。统筹全区PPP项目支出责任,综合考虑行业均衡,深入分析项目合作机制,确保PPP项目满足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优势,积极开展“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工作,从定量、定性两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保证项目切实可行。

二是制度支持,完善PPP发展基金管理。自PPP发展基金成立以来,财政部门与管理主体青发集团共同编制《青浦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基金的管理操作框架。并且,协同有关部门成立综合协调机构,以日常指导和考核管理为抓手,指导基金管理主体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加大宣传引导、优化账户管理,提升发展基金影响力,服务区域内PPP项目。

三是预算统筹,强化PPP项目预算编报部署。财政部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报2018年度青浦区PPP项目部门收支预算。加强PPP项目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来源:财政部

农业银行与中国铁建、中国PPP基金签署合作协议

日前,农业银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乌鲁木齐举行政银企座谈,并举行《2017·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银企战略合作备忘录》和《京新高速(G7)公路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农行新疆两分行副行长单钜培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周京波、中国PPP基金投资总监范永芳分别代表各自方签署《京新高速(G7)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农行新疆两分行副行长单钜培与中国铁建新疆指挥部指挥长房光辉、中国PPP基金投资总监范永芳分别代表各自方签署《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银企战略合作备忘录》。

根据协议,农业银行发挥在资金结算、投融资管理、本外币一体化等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1000亿元战略资金安排,大力支持新疆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助推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发改委ppp促进办主任:要靠金融推动特色小镇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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