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在我国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将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与项目运营管理相结合的先进方式。PPP一方面能够激活社会资本投资,缓解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能够引入社会资本方的技术、管理经验,降低项目投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正是由于我国在PPP管理和运营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技术,利用
PPP参与基建项目,不仅加快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也使得中国能够继续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这方面的先进经验。
作为中国最早一批从事PPP咨询的专业智力服务机构,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现代咨询”)已经在PPP项目咨询方面积累了近20年的经验。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创造了许多经典案例,如沪宁高速公路股权转让项目、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和第三大桥、襄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TOT、BOT、DBOT项目等。
早在2004年就成功落地实施的南京长江第二大桥PPP项目,是以存量项目转让的方式(也称“TOT模式”)将南京长江二桥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了由深圳中海投资有限公司(65%)和南京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合资成立的南京长江二桥有限公司,并由当地政府授予新的项目公司26年的特许经营权。该项目运作的最大亮点在于,通过市场公开竞争的方式引入了社会资本。这不仅有效解决了政府存量债务的化解问题,还从根本上解决了二桥公司在运营和管理上的政企不分、效率低下问题。地处海外的投资机构——中海投资公司,作为社会资本进入后,不仅缓解了政府偿债的压力,还带来了路桥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理念,提高了道路桥梁的经营效益,也改善了服务质量并提高了公众满意度。这与南京市政府当初选择PPP模式,实现“融资、融制、融智”的要求,是完全吻合的。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PPP项目的实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是一个政府刚刚开始建设的项目,理论上是无法采用国际通行的“TOT”或“BOT”模式运作的,因此江苏现代咨询最终采取的是增资扩股与准BOT相结合的融资结构设计。其融资结构类似于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但又不同于传统的BOT项目,实际上融资是以增资扩股的股权融资形式实现的。这种适应不同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要求的创新运作模式,很好地兼顾了建设安排和引进社会资本方面的要求。在该模式中,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公司全权负责三桥项目建设阶段的筹融资以及建成后的项目运营,并未授权其直接建设三桥,而是由南京市政府授权三桥指挥部负责三桥的工程建设。通过这一操作,不仅保证了大桥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同时创新了基础设施的融资和管理模式,实现了科学划分合作方职能,政府和社会资本优势互补,保证了重大项目实施的投资可预期和项目可持续。该项目另外一个亮点是其合同体系的设计,经过咨询机构的精心设计,最终在清晰的法律框架下,通过有效界定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合作边界更加清晰,关键因素可控,风险分配合理,从根本上保证了大型桥梁类基础设施公益性服务的水平。
详解PPP方案编制及风险分担机制,投融资,回报模式等案例解读
贵州省推广PPP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项目推进表(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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