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如何用PPP模式解决地方债务问题


来自:遵义市PPP     发表于:2018-03-02 18:12:25     浏览:329次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是中国经济的潜在主要风险,也是改革要解决的对象。在2014年国务院“43号文”当中,作为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提出的两大措施,放开地方政府发债只是将风险延后争取时间,推广使用ppp模式才是能够真正化解风险的办法。

PPP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方签订合同,在一特定时期内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和维护某一基础设施资产。通常情况下,政府在合同期内持有资产所有权,出让特许经营权。如果仅从一项新的融资手段来看待PPP,目前存在的各类债务工具已经可以在短期内满足需求,PPP在融资方面甚至还不如这些工具能立竿见影。但是如果从解决政府部门债务风险、推动PPP投融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长期改革目标看,PPP则具备独特的优势。

PPP之所以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由于其具有权益性融资属性。通过对特许经营权出让,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在现阶段改善资产负债表,还能避免在将来为新ppp项目举债过度。

有不少人把PPP简单地理解为一种融资机制,无疑是一种误解。事实上PPP更应该被看成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过去,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从PPP项目的立项、资金筹措到建设和运营,全部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国有企业一手包办。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不是纯公共领域,它们更多属于可以明确界定受益者并基于受益进行收费的准公共品或服务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参与这类物品或服务的生产与提供,将显著改善供给效率。基于公私合作的PPP机制,将有可能在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率之间得到最佳的权衡取舍。

同时,以往政府大包大揽、不计成本收益的投资行为,以及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不足的现状,暴露了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机制缺乏有效激励和约束的弊端。通过PPP转变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不仅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还可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进而帮助理顺央地之间的支出责任和事权打下基础。

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虽然具有开展PPP项目的需求,但是落实进度缓慢,而且部分PPP项目与中央政府的设计规划“形似神不似”。一些典型案例显示,大规模推广PPP的难题并不仅在对接资金,更在于地方政府放开垄断领域,并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束。

来源 ppp门户

文章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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