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入PPP模式将是最优抉择


来自:北京默丘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表于:2016-07-09 01:48:06     浏览:434次

 【默丘利·财经】据财政部的数据测算,目前中国城镇化率为54%,预计2020 年将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将高达42 万亿元,即新型城镇化将形成巨大的建设资金缺口,这无疑为信托展业提供了宽阔的平台。由于土地财政的难以为继,融资平台融资职能正被逐步剥离,而地方政府在预算管理和债务约束下,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积极引入PPP 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承包等方式参与基建投资,将是最优抉择。通过引入民间资金,将形成更有效率、更具活力、可持续的资金管理机制。

 PPP模式下社会资本如何融通在项目中,特别是信托融资如何实现退出成为信托参与PPP模式的核心。

 主流的观点认为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信托计划,通过股权方式参与SPV,随后,政府参与方通过股权溢价回购,实现信托资金退出。然而PPP项目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项目前期现金流难以覆盖信托融资资金,而目前信托融资对接的项目往往期限较短,政府难以在项目初期回购上述股权,相比于信托,SPV更喜欢银行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授信。而对于信托公司参与PPP项目而言,实现信托退出尤为关键,关乎风险防控,同时也关系到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针对信托退出,可设计由银行理财资金对接单一资金信托投资PPP项目模式,待项目建成后,再由银行向SPV发放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将单一信托资金置换出来,可实现银行对PPP项目的纵深了解,便于银行在固贷授信及贷前审查过程中对项目的风险把控。

 信托公司也可以股权附加债权形式向项目公司融资,由于PPP项目涉及到整个项目的资本金投入,可由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以股权的形式入股SPV,达到项目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后,引入银行资金继而发放符合政策的固定资产长期贷款,达到信托结束期,由SPV其他股东进行回购上述股权,实现集合信托退出,如涉及到SPV中相应股权占比,可由信托以股+债形式,行使名义上小股东,向SPV进行股东借款,到期由SPV进行偿还贷款并由其他股东进行股权回购,实现信托退出。

 信托公司也可直接向SPV公司进行贷款融资,但这种方式对项目公司的要求相对比较高,需要信托公司评判整个项目的现金流情况,注意项目期限和还款时间安排与现金流相匹配。例如,PPP供热项目可以很好地实现融资期限与还款期限的匹配,A公司目前通过竞标获得某新区集中供热项目,供热面积达200万平方米,传统的市政集中供暖管道尚没有到达该地区,如果铺设供热管道管网,将大大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而这些成本要么由政府承担要么转嫁到消费者买单,A公司所采用的供热技术是基于专利所带来的新型环保供暖方式,建设该项目需要1.5亿元,A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5000万元,其余资金敞口由信托公司提供融资,由信托公司提供2年期信托资金1亿元,而银行信贷资金在项目前期难以介入,通过现金流测算,A公司建设该项目需要10月工程期,通过收取供暖管道碰口费在1年内可实现1.2亿元收入,加上收取第一年供暖费2000万元,可实现现金流对信托贷款本息的完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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