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招商引资:PPP路在何方?


来自:启金智库     发表于:2019-07-13 11:46:20     浏览:265次

自2013年以来,PPP模式作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有效手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财政部PPP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末,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累计8654个、投资额为13.2万亿元。但与此同时,部分地方政府却借PPP变相举债,政府回购、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等变相融资不断出现,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

2019年3月,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明确严控10%支出红线等规范化举措的同时,也明确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公益性领域。

虽然市场普遍解读为规范更有利于PPP发展,然而毋庸置疑PPP模式自2018年以来迎来了寒冬。有专家指出,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对PPP模式进行各种规范和严管后,PPP新阶段的开发可以从单体项目合作向片区整体开发转变,从规划到基础设施,从公共服务设施到招商引资再到生态保护,均由社会资本方进行操盘,政府只作为监管者,利用社会资本的资金、资源整合能力和运营经验,完成整体的开发运营。

然而我们发现现实并不那么完美。笔者看来,至少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


产业新城PPP模式的复杂性

目前我们能够看到产业新城较为成功的经典项目,也就是华夏幸福的固安项目。产业新城PPP模式开发运营的是一个完整的园区。在现行财税政策框架下,政府将经济发展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非行政功能整体委托给PPP投资方,同时通过设立管委会确保项目的公共属性以及供给效率。


看上去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切割很开,但实际上两者始终交织在一起。同时,是小片滚动开发,还是采取新加坡模式先行建设基础设施,对PPP的资金需求是倍数级差别,也会导致最终园区开发总成本的不可控。


因此,产业新城项目绝不是单一的、孤立的PPP项目的算术累加,它会产生几何级数的成本变化,如何有效地克服短期成本压力和长期运营效果之间的平衡点,才只能够确保整体效益和长期运营的效果。


笔者也曾有机会考察过资阳临空经济区产业新城PPP项目。资阳临空经济区距天府国际机场12公里,规划区面积99平方公里。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明确临空经济区托管面积为138平方公里。未来主要布局临空制造业、临空综合服务、高端示范农业三个功能组团。


到2020年,资阳临空经济区将实现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同步建成交通运输、口岸物流、商务服务等配套设施;到2030年,形成以临空制造、临空综合服务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建成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临空产业新城。


然而,由于该产业新城目前已经没有居民,管委会的社会发展职能完全让位给经济发展职能。目前招商工作仍然由管委会和PPP管理方合作,且尚未厘清其边界,这给产业新城的未来发展实际上带来了不确定性。


PPP这种原先适用于单个大额资本投资项目的模式,在合规、合理的前提下,能否调动民营社会资本的资源和主动性,顺利应用到政府需要的功能综合、开发周期长、边界模糊的园区、区域开发项目,亟需理性思考和探讨。



具体操作模式让有待进一步明确

PPP模式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运用多种方式,给各地实际工作带来了复杂性。根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园区开发中存在大量的项目,对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管理是中发[2016]18号、国发[2004]20号等文件的明确要求。


具体的PPP项目到底是按照审批制、核准制,还是备案制审批,给地方在实际执行中带来了困惑。其次,产业新城PPP是一个主体协议,还是一个主体协议加若干个单体协议,还是一个协议包,在实践中还有必要进一步探索。



融资环境的变化性和复杂性


PPP不是一个单纯的融资工具。但没有融资,PPP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市场的复杂性以及多边主义在全球受到的挑战,对金融波动性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一是政府的资本金投入是否能够有效保障的问题。这不仅涉及到资金问题,还涉及到土地问题。国家规定,各地不得借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搭车进行与储备宗地无关的上述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即土地开发项目只能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土地综合开发之外的支出。因此,地方政府在较大债务压力之下能否持续有效地取得建设用地,是影响片区开发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是PPP投资方的融资稳定性问题。无论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还是资产证券化,受到的金融监管都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包商银行问题爆发以来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而体现在PPP项目融资上,就是更加困难。特别是产业新城PPP项目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其不确定性更加影响项目进度。


三是由于地方政府目标和PPP投资方目标并不完全一致,程序上也有差异,导致PPP项目联合融资困难,而平行融资相对容易的现象。但平行融资已经失去了PPP共担风险的本意。


2019年,虽然地方债柜台发售如火如荼,以地方债为代表的债务替换工具替换一些存量高成本融资,但是基于多方面政策变化,基建和政府项目投融资模式面临重构,仅地方债也无法完全完成基建和政府项目全部投融资的职能和提供全部资金支持。

  • 如何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审视基建投融资、全方位融资模型构建和城投平台转型?

  • 最新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政府投资条例给业务带来怎样的变化?

  • 新时期基建投融资的红灯、绿灯和黄灯有哪些?

  • 当前金融机构参与转型平台公司的合规性投融资模式还有哪些?

  • 金融机构如何做好项目筛选和风控管理来防范金融产品违约风险发生?

  • 过往PPP成功失败案例下PPP模式如何规范化运作、绩效评价和恰当运用?

  • 城投上市和借壳上市及其纾困上市公司的背后运作逻辑和未来战略发展如何规划?

  • 新形势下政府融资、基建等投资、区域新动能产业发展、资本市场之间表面无关但暗流串联的关系如何理解和业务联动?

鉴于此,启金教育将于7月20-21日北京举办“新形势下基建和政府项目投融资模式重构、联动区域新动能产业发展及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借壳上市实务和案例解析专题培训”,特邀本行业不同视角的5位资深专业人士主讲分享。

01

第一部分

全生命周期视角下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典型案例解析及其城投平台转型发展实务

(时间:7月20日  9:00-12:00,13:30-16:30)

主讲嘉宾:罗桂连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投融资咨询处处长

  • 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学者。

  • 拥有18年地方基础设施投融资业务从业经验,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定向邀请专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特聘高级专家,中铁资本独立董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秘书长。

  • 2000年以来一直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与资产证券化领域从事实务、研究和政策制订工作。

  • 2000-2004年在上海城投集团工作期间,组织实施了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国际招商、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股权转让等标杆性项目。

  • 2004-2012年带领专业团队为西宁市、宝鸡市、肇庆市等地方政府提供项目融资全流程咨询服务。

  • 2012-2017年在中国保监会资金部投资处工作,推动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信用风险监管,其中2016年度参加中央组织部第16批博士生服务团,在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挂职总经理助理。

  • 他还曾经在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挂职锻炼,由清华大学选派参与什邡市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

  • 近年主译了《基础设施投资指南:投资策略、可持续发展、项目融资与PPP》(原书第二版)、《基础设施投资策略、项目融资与PPP》(原书第一版)、《REITs分析与投资指南》,担任《PPP与资产证券化》、《中国REITs操作手册》的副主编,还参加《PPP:从理论到实践》、《全球REITs投资手册》、《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第二版)、《REITs投资指南》、《中国资产证券化热点实务探索》、《保险资金参与PPP实践研究》等多本专业著作的编译工作。

一、地方政府视角下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及案例

(一)城镇化投融资的的核心理念及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

 1.城镇化投融资的核心理念

 2.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

 3.地方政府面临的主要挑

 4.地方政府的主动策略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要点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几个典型案例解析

(三)PPP模式要点与典型案例解析

 1.PPP项目的成功要素 

 2.不成功项目的主要问题 

 3.好项目的标准

 4.落实PPP项目融资的要点

 5.几个典型案例解析

(四)片区综合开发和TOD的模式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1.片区综合开发和TOD的模式要点

 2.片区综合开发和TOD的几个典型案例解析

二、项目融资要点及案例

(一)项目的可融资性评估

(二)项目融资的结构化要点及案例

(三)项目融资的工作流程

(四)项目融资的合同体系

(五)多元化的股权投资者

(六)多层次的债务融资渠道

(七)项目融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建设

三、资产融资要点及案例

(一)依托存量资产的策略性融资及典型案例解析

(二)实质性资产转让及典型案例解析

(三)通过上市公司盘活资产及典型案例解析

(四)固定收益型ABS方式的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五)权益型REITs方式的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四、金融业服务地方政府融资类项目的模式与案例

(一)主动投资基金及典型案例

(二)保险资金的投资工具及其运用的典型案例

02

第二部分

城投公司上市、借壳、资本市场业务联动及参会嘉宾资源交流会

(时间:7月20日 16:30-18:30)

主讲嘉宾:Z老师

  •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旗下证券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CFA、FRM等专业资格

  • 曾任职于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证监会、中基协、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具有累计18年的资管产品监管、上市公司和并购重组监管、券商投行、金融资产交易、资产证券化、银行信贷等工作经验,对资本运作实务与监管政策法规理解深入。

一、主持人引导性发言内容:资本市场视角下城投公司的上市、借壳及资本市场运作实务和案例解析

二、参会嘉宾:自我介绍、机构业务介绍、案例介绍、需求介绍、问题交流

03

第三部分

经济和金融新常态下的金融机构如何助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重构及城投公司转型实务

(时间:7月21日  9:00-12:00)

主讲嘉宾:翟老师

  • 知名金控集团固定收益总部副总裁

  • 曾任职于信保基金、民生银行、华信信托、保利协鑫集团等综合性金控集团,在投资银行副总裁、金融事业部总裁、金融机构总经理等职位上历练多年。

  • 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微观监管政策有较深研究,具有“创新型思维,结构化方案的解决能力”;精通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管理(包括传统债权性基金、PPP、政府引导基金及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债企业债等),运用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定向金融工具等模式,近两年成功完成超过100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

一、经济和金融新常态的背景和逻辑以及对基建投融资的深远影响

(一)如何理解一季度政治局会议释放的结构性降杠杆的影响因素

(二)如何解读大资管强监管的背景和政策

(三)资管行业由此带来的深远影响和我们的思考

(四)《政府投资条例》对城投公司后续融资有哪些影响

(五)23号文新一轮大检查后我们的展业思路在哪

(六)“违规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资本金融资“的理解和规避

(七)“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通过融资平台违规增加地方政隐性府债务”的理解和规避

二、强监管背景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创新思路

(一)新形势下的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形势分析

(二)地方政府融资的限制性条件和现状分析

(三)各地压减投资项目、甄别核实政府性债务的深远影响

(四)基建投融资的红灯篇、绿灯篇和黄灯篇

三、国有平台公司转型方向和路径

(一)国有平台公司的资源整合之路与板块重构

(二)国有平台公司的组织管控与转型思路

(三)国有平台公司的转型与参与基建投资的机遇和挑战

四、新常态下的基建投融资项目实务解析

(一)直接融资及专项债券发行条件和应用场景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限制性条件和最新政策分析

(三)基金交易结构中的管理要求和备案要求

(四)PPP+时代的挑战和机遇

(五)基建项目建设中的资本金解决之路

(六)地方金交所产品现状及操作技巧

(七)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对盘活存量资产的机会

04

第四部分

地方投融资模式的重构及政府投资项目(含产业地产类)合规性投融资模式和案例

(时间:7月21日  13:30-16:30)

主讲嘉宾:林老师

  • 现任国家发改委PPP金融专家、财政部PPP财务金融专家,湖南、山西、贵州、湖北等多个省市级PPP专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产委会投融资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发改委、财政部PPP相关政策起草组成员。

  • 先后为100多个PPP项目提供咨询或顾问服务,其中提供咨询的5个PPP项目被评为财政部国家示范项目。参与发起设立省、市、县级PPP引导基金管理规模超过300亿元,参与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参与的住建部《PPP模式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中的应用研究》入选住建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规划-编号2016-R3-005。参与国家能源局《关于民间资本投资电力领域的课题研究》。

一、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债务监管与存量债务的化解

(一)政策监管核心内容

 1.债务监管对象

 2.债务监管的手段

 3.中发27号文、国务院101号文、国发712号政府投资条例等最新政策规定

 4.银保监会依法依规处理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二)地方政府相关债务分类

 1.地方政府性债务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政府隐性债务的化解

 1.政府的偿还责任

 2.通过给平台注入资本金、有效经营性资产及债转股、混改、PPP等多种方式化解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重构及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重构的整体架构及政策依据

(二)地方债务的重构、资信的重构、业务模式的重构及投融资模式的重构

(三)平台转型的动因

(四)平台转型的操作理念

(五)平台公司转型的方向及流程

三、金融机构参与政府的合规性融资模式

(一)发行政府债券

(二)PPP模式

 1.PPP模式涉及的项目及具体回报机制

 2.PPP模式的最新监管动向和发展现状

 3.10号文后PPP模式融资的困境

(三)购买服务模式

四、金融机构参与转型平台公司的合规性投融资模式

(一)存量项目+投融资+隐性债务偿还

(二)政府预算、补贴资金+过桥

(三)转型平台+融资代建

(四)转型平台+购买服务

(五)一般债券、专项债券+ABO模式+过桥

(六)转型平台+央企国企+PPP

(七)转型平台公共服务项目+ABS融资

(八)转型平台发行产业基金

五、资管新规及配套对政府项目的影响

(一)项目资本金的概念

(二)资管新规等对资本金的影响

六、产业地产项目的投融资模式探析

(一)产业地产的PPP模式

(二)管委会+平台+上市模式

(三)PPC模式(港+产+城)

适合对象

  •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平台外地方国有企业融资部门相关人士;

  • 参与政府相关项目投资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租赁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士;

  • 参与地方基建、PPP项目的国企、央企、建筑公司的财务总监或投融资业务相关人士;

  • 参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咨询业务的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士。


150-0115-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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