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PPP模式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来自:新金融世界     发表于:2019-08-28 16:13:51     浏览:301次
多年来,各地市政建设由地方政府主导,主要依赖自有资金或成立融资平台等方式融资进行,但是随着城镇化建设速度的日益加快,新的发展形势给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建立一种政府与企业市场主体的“利益共享”机制,是破解当前投融资困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PPP模式应运而生,它通过有效平衡短期和长期收益,让企业“有钱可赚、有利可图”,且盈利相对稳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础设施短期回报差的问题,从而使民间资本真正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成为可能。本文拟从PPP模式出发,借鉴国外PPP模式发展的经验,进而提出如何促进我国PPP模式发展的路径。

PPP模式内涵

    

简单点说PPP模式就是一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型融资模式,它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使得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从而缓解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

适用范围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比如:燃气、供电、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

优缺点

优点:PPP模式的优点比较明显,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四方面:一是降低了政府公共建设投入。PPP模式引入私营部门承担公共品与服务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大部分工作,与政府直接提供公共品与服务相比,公共建设投入大幅减少,有利于减轻政府债务负担,减缓地方融资平台压力。二是降低了总体项目费用。政府和私营企业在初始阶段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使项目总体费用降低。三是合理分散了风险。PPP模式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四是有利于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PPP项目的实施降低了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了私营部门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缺点:PPP模式也存在不少缺点,主要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易产生纠纷,PPP模式实际上是让私营机构承担服务公众的责任,一旦服务不被公众认可,政府将会受到压力,这种压力也会传导给投资人,纠纷由此产生。二是易导致决策拖沓,由于PPP融资项目融资数额巨大,通常都是多家机构参与项目运作,这样就形成了较为复杂的运营机构,易导致决策的拖沓。三是易导致实际操作混乱,PPP模式融资项目,每一个项目都需要专门制定规则和章程,没有可以照搬的模板,这可能导致实际操作中的混乱。


PPP模式分类及应注意的问题

PPP模式分类

根据PPP项目经营性质特点,PPP项目操作模式可以分为三类:授予特许经营权、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操作模式适应情况如下:

授予特许经营权。该模式适用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依法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

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该模式适用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准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并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

政府购买服务。该模式适用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合理确定购买内容,由政府购买服务。

应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风险分担责任。社会资本参与PPP融资项目最担心的是风险如何分担、如何有效控制风险。政府部门对政治风险、法律变更的承受能力强,而融资、经营等风险,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所以在PPP融资协议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分配风险,建立合理公平的风险分担机制。

要合理预测并调节投资收益。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参与的目的是赢利,政府主要任务是监管。在签订合同时,要根据行业的收益率制定好收益分配规则,均衡各方收益。

要健全法律法规制度。PPP项目通常前期投资额高,影响项目的因素多,收益不确定性大,社会资本在参与这些项目时会考虑进入后的风险。因此,PPP项目的运作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对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利益。

要成立专业化推进机构。PPP模式的运作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为顺利推进PPP项目,需要专业的人才和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提供具体专业化的服务,通过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的PPP交易流程,对项目的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

各国PPP管理模式及其特点

加拿大、英国、南非是国际公认PPP市场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其PPP中心运行成功,具有代表性。

加拿大PPP管理模式。加拿大是国际公认的PPP运用最好的国家之一。PPP模式在加拿大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发展良好。自1991~2013年,加拿大启动PPP项目206个,项目总价值超过630亿美元,涵盖全国10个省,涉及交通、医疗、司法、教育、文化和国防等行业。2008年,加拿大组建了国家层级的PPP中心,即加拿大PPP中心。该中心是一个国有公司,专门负责协助政府推广和宣传PPP模式,参与具体PPP项目开发和实施。同时,加拿大政府还设立了总额12亿美元的“加拿大PPP中心基金,由该中心负责管理和使用,为PPP项目提供占投资额最高25%的资金支持。

英国PPP管理模式。英国财政部是PPP的主管部门。2010年前,负责PPP运行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财政部的PPP工作组,除原职责外,还负责批准英格兰地区的PFI交易(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PFI交易由各地方负责审批)。另一个是“英国合作伙伴关系”,独立于财政部,按公司化运营,市场投资人占股51%,财政部和苏格兰主管部门分别占44%和5%,以市场化方式对项目和公司进行投资。2010年后,IUK合并了PPP工作组和“英国合作伙伴关系”的职能,统一管理实施PF2项目。

南非PPP管理模式。南非PPP管理工作由财政部及其PPP中心、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市级政府共同承担,直接向国会或公选的立法机构负责。PPP中心设6个处,即项目评估处、市级项目评估处、信息处、风险分析处、绩效监管与评估处、商业开发处,为PPP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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