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胜之道:关于PPP(二)众创龙门阵第23期


来自:梧桐树众创空间     发表于:2016-08-16 06:10:00     浏览:419次
第23期 众创龙门阵--PPP深度解析 干货分享(二)
众创开启美好生活  普惠助力金融创新
一、
PPP的适用范围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参与各方可能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即社会效益却是最大的,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PPP模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在投资较大、需求稳定,价格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通俗的来说就是那些规模较大,需求较稳定、长期合同关系较清楚的项目,如供水、供电、通信、市政、公路、医院等。
二、
PPP的基本特征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大特征是伙伴关系,第二大特征是利益共享,第三大特征是风险分担。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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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PPP中民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民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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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民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民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民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民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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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担
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在PPP中,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隧道、桥梁、干道建设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一般时间内车流量不够而导致民营部门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公共部门可以对其提供现金流量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在“分担”框架下,有效控制民营部门因车流量不足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民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由此,风险得以规避。
三、
为什么要推行PPP
PPP模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核心目的是为了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推行PPP的本质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入瓶颈,土地政策难以为继,银行削减项目贷款,预算限制日益进展。就目前国内情况而言,未来本土PPP模式将具有以下作用:
一是成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2020年城镇化率有望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达40万亿元以上。原有城镇化建设主要依赖财政、土地的投融资体制弊端已显现,难以持续,影子银行融资的问题近年来暴露无遗。PPP模式抓住了有效解决城镇化融资需求这一关键环节,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直接以股权或者夹层资本的模式进入项目,并参与后续管理运营。能够拓宽城镇化融资渠道,减少浪费,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二是有助于化解目前地方政府的巨额负债。贾康(2014)认为,目前,中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59亿元,其中,省级为17781亿元,占16.3%;市级为48435亿元,占44.5%;县级为39574亿元,占36.4%;乡级为3070亿元,占2.8%。目前,市级政府举债最多,其次是县级政府,分别占44.5%和36.4%。目前可以根据地方政府发展规划,选择不同的PPP模式将债务盘活,针对具体项目重新选择适合化解债务的PPP具体操作模式。
 三是逐步改进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PPP模式能够将政府的战略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通盘有机结合在一起,有助于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提升政府的契约意识和市场意识,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能,专注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倒逼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工具。从资金的流动上看,PPP模式十分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各尽所能,强调社会资本的深度参与,能够有效减轻政府债务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优化资源配置,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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