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大礼包集中发放:中央补、省里补、市里补


来自:湖北一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发表于:2016-09-20 11:55:00     浏览:345次

9月14日,四川财政厅PPP中心发布公告:四川省财政厅首次下达了省级财政PPP综合补助资金1亿元。对全省14个市本级和48个县(市、区)进行综合补助资金补助,单个市县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

除了四川,宁夏回族自治区的PPP综合奖补资金也开始下发,吴忠市日前发布消息称,获得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ppp项目综合奖补资金100万元,这是自治区ppp项目奖补资金的最高奖,实现了该市ppp项目新突破。

【PPP头条】根据公开资料发现:目前,地方的PPP项目补贴呈现多层级的局面,除了中央预算投资,中央财政示范项目补贴,还有省里专项补贴,市里也补助措施。

9月19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称,经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按照新建PPP项目“总投资规模0.5亿元(含)至3亿元的项目奖励100万元,3亿元(含)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2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的项目奖励300万元”的标准,下达相关县(区)PPP项目市级财政第一批专项奖补资金1600万元。

8月31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江西省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江西省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14个项目,总投资285.29亿元,项目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项目。


【PPP头条】了解到,从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补贴重点看,主要补贴在项目的前期费用和项目融资阶段,目的是加快PPP项目启动。从项目购买和执行的市(县)级政府来看,市(县)的补贴主要在项目运营阶段,除了提供一定的直接补贴外,间接补贴力度更大,隐蔽性更高,如土地用途专用和协议出让等,以保障PPP项目收益为目标,由财政购买提前锁定公共产品价格。因此,具体到某些项目,市(县)财政补贴的强度更大。

当然,除了直接的财政补贴外,中央和地方政府还通过财政出资建立PPP基金,为PPP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渠道,实现以少量财政撬动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的金融杠杆作用。

 

对于PPP项目而言,最大的一笔补贴还在于示范项目,随着第三批示范项目的陆续出台,补贴也会随之到来。

按照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PPP项目。通知称,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

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各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财政部同时明确,PPP项目以奖代补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政府引导、管理到位的原则。

除了中央补贴,地方颇为青睐打造示范项目标杆来推动PPP的方式,给予了很多政策倾斜。比如福建出台规定,2015年至2017年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的,将按项目新引入的社会资本金额,给予实施地政府一次性财政奖励,奖励标准是: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1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3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福建还特别明确了一点: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奖励金额按上述标准增加20%。

由于PPP模式运作复杂,很多地方政府对推广PPP的积极性并不大,但是因为有巨大的财政补贴,所以,很多地方政府申请示范项目比较积极,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包装项目。曾有地方政府官员就表示:“我花几十万请咨询公司,但是如果入选国家示范项目,我能获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财政补贴。”

 


以下为各地方最新的PPP补贴政策:


有关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做好PPP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6〕1401号文切块下达我省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178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860号)的相关要求和各地、各有关部门项目申报情况,现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资金支持范围。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PPP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资产评估等。


二、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各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直单位要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发改办投资〔2015〕286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开展PPP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批准建设的PPP项目,本次下达的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作为国家投资补助,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建设成本;对未获批准等因故无法实施PPP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要及时提出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核销申请,报我委审核批准后作核销处理,并详细说明无法实施的原因和已用资金的使用情况;PPP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或因故无法实施后结余的资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我委调整安排用于其他PPP项目前期工作。


三、按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各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直单位要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对本次下达的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进行调度,按月(每月3日前)填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下步安排及签约落地情况。同时,请你们每年对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使用总体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落地开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于第二年2月底前报送我委。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委要及时会同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质量和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照申报时承诺的PPP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将定期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稽察和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或年度内多次核销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经核实后,立即停止拨付尚未拨付的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或不予安排该地区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016年8月31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6年8月31日印发


四川财政厅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PPP项目综合补助资金


9月14日,四川财政厅PPP中心发布公告: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金〔2015〕9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四川省财政厅首次下达了省级财政PPP综合补助资金1亿元。

 

综合补助资金按照因素分配办法对市县政府给予定向财力补助,按照据实据效分配办法对项目单位给予融资成本补助。考虑2015年启动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特别是首批20个全省示范项目2015年度均未发生融资成本支出的实际,首次下达的1亿元PPP综合补助资金根据市县政府年度支出责任、工作整体绩效等相关因素给予定向财力补助。其中:市县政府支出责任主要根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执行阶段项目(截止2016年6月30日)2015年度所在市县政府项目运营补贴、股权投资、配套投入三项支出责任进行测算;PPP工作整体绩效主要根据市县政府(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项目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测算。

 

此次下达的综合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全省14个市本级和48个县(市、区),单个市县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其中,对市(州)本级补助金额3350万元,对县(市、区)补助额度6650万元。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综合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PPP项目的运营补贴、配套投入、股权投资、风险承担等方面,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功能,有力地促进四川省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

 


株洲7个PPP项目有望获补助 前期费拟纳入中央预算投资


株洲新闻网9月18日讯(记者 廖喜张 见习记者 杨胜兰)省发改委从各市州申报的项目中,严格筛选了89个PPP项目,拟纳入PPP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补助计划。近日,省发改委对外公示这89个PPP项目,其中株洲有7个PPP项目入围。据悉,这些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拟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记者查询湖南省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了解到,此次株洲有7个项目的前期费纳入拟补助计划范围,其中,醴陵市入围的项目数量最多,拟纳入3个项目,包括渌江古城之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文化休闲带建设项目、醴陵市城市外环线道路建设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项目和东城大道醴陵段建设运营,另外攸县、茶陵县、荷塘区和芦淞区也都各有1个项目入围。


据省发改委介绍,PPP项目前期工作费安排用于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也可用于已确定采用PPP模式实施,但仍存在前期工作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包括已签订PPP协议的在建项目。PPP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重点区域或行业的PPP项目规划编制,以及重点PPP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资产评估等。

 


吴忠市获自治区ppp项目奖补资金


2016年09月19日  商务部

 

9月17日从吴忠市有关方面获悉,该市日前获得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综合奖补资金100万元,这是自治区ppp项目奖补资金的最高奖,实现了该市ppp项目新突破。

 

今年以来,吴忠大力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据悉,该市财政局与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在国家发改委网站推介两批ppp项目22个,已完成ppp前期流程并开工建设热电联产供热热力网等,概算总投资14.78亿元,预计可撬动12.9亿元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这些项目的ppp运作模式,为缓解该市财政短期支付压力、拉动社会投资、转变政府职能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现已被评为自治区示范级项目。

 


赣州市财政局下达PPP项目市级财政第一批专项奖补资金


2016年9月19日      发布部门:市财政局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6〕4号)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按照新建PPP项目“总投资规模0.5亿元(含)至3亿元的项目奖励100万元,3亿元(含)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2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的项目奖励300万元”的标准,下达相关县(区)PPP项目市级财政第一批专项奖补资金1600万元,其中:

1.章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00万元;

2.章贡区环卫工程提升暨停车场建设运营项目100万元;

3.寻乌县太湖水库工程项目200万元;

4.兴国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200万元;

5.赣县红金工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100万元;

6.赣县五项民生工程项目200万元;

7.赣州经开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标准厂房项目300万元;

8.南康区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连接线项目200万元;

9.南康区公共服务(一期)工程项目200万元。

 


宝鸡市出台前期费用补助办法助力发展PPP模式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实施质量,近日,宝鸡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设立PPP专项补助资金,对项目前期费用予以补助。

 

  《通知》明确了前期费用的内容、补助条件、补助范围标准、补助程序及使用管理等,对录入财政部门“PPP综合信息平台”,且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编制,并经市县财政部门评审的PPP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市级PPP项目按投资额大小予以补助,投资额在3亿元以下的补助2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补助30万元,10亿元以上的(含10亿元)补助40万元;县级PPP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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