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环保PPP模式催生新增长点


来自:环保产业链     发表于:2016-06-11 18:08:06     浏览:494次
  
  6月14日,环保部例行发布了4月份和5月份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事实上,今年3月以来,环保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先后挂牌督办8起环境违法案件;约谈5地市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还对江西省新余水质镉超标等事件展开调查。
  
  业内专家表示,近两年频发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掩埋事故已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
  
  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中心何艺博士分析指出,根据统计数据,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从2000年的830万吨增长到2014年的3634万吨,年均增长率达11.1%。而据专家研究估算,我国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亿吨,约有7000万吨的废物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环境风险处于不可控状态。
  
  何艺说,目前我国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危险废物是由其产生单位自行简易利用处置,潜在环境风险高。
  
  不过,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与之相对应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
  
  据了解,2015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要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业内专家认为,随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近期,多个地方亦加快危废处置的整顿工作。其中,上海市召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研讨会”,探讨当前危废处置缺口及处置设施建设等问题。山东省成为继北京、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之后全国第11个试点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的省份。
机构
针对性组建设立三大司局
  
  今年3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
  
  同时,还要求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监管,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严格环保执法,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
  
  针对环境监管执法机制方面的完善工作,环保部在4月份出台的针对发挥环保作用促进供给侧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还提出,全面推行“双随机”制度。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执法,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开展。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在建立完善监管企业信息库基础上,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6月13日,环保部通报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组建情况。今年3月份,环保部按照环境要素重新组建设立了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不再保留此前的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新设立的三司将主要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总目标,以水、大气、土壤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管理为核心业务,理顺内部职责和业务关系。
  
  业内分析指出,环保部设立三大司局,加之近期出台的“土十条”,大气、水、土壤顶层设计治理计划已经齐备。水、大气、土壤三司的设立表明环境治理由之前的总量控制转变为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保部未来工作将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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