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讲堂第一讲什么是PPP


来自:上海企业法律服务专家     发表于:2017-02-23 09:34:11     浏览:362次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那些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项目。PPP模式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特别是欧洲开始流行,自其2014年在全国推广以来,可谓风生水起。财政部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地方推出PPP项目11260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签约落地1351个,投资额2.2万亿元。而从国家政策方向来看,未来PPP模式的前景依然十分光明。

       目前新型城镇化建设方兴未艾,然而15年开始的中国地方债务管理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资金缺口很大,迫切需要社会资金进入,所以PPP模式有望成为大面积推广城镇化建设的主流融资渠道。

       2017年2月5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这无疑是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又一利好消息。

        广义的PPP包括BOT、BT等简单的投融资模式,狭义的PPP则在此基础上更强调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FM)。我国第一个BOT项目为1984年的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这也是第一个广义上的PPP项目,实质是政府和外资合作。1994年泉州刺桐大桥项目则是民营资本进入PPP领域的开始。而我国狭义上的PPP的标志性项目则是北京地铁4号线和鸟巢项目。


PPP运作模式中的责任分担

 


什么是BOT、BT、TBT、T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融资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TBT模式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实质上,是政府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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